监理实施细则(静压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浙江同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13年月日第1页共31页浙江同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静压桩质量监理细则第一节工程概况1.1工程设计单位:1.2工程勘察单位:1.3设计技术要求:静压预制桩截面尺寸为,安全等级为级,桩身砼强度等级为,采用接头,单桩坚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QUKKN。静压桩数共根,以第层粉细砂层作为持力层,以油压值和桩长双控,试桩根,先施工试桩,再施工工程桩。1.4岩土工程地质条件:(1)建筑场地下从上至下在钻探的深度范围内可分为层:1)2)3)……(2)建筑场地条件第二节工程特点2.1工程分析对该静压桩的特点及场地地质条件、施工方案等对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拟采用的方法作简要的说明和分析。2.2静压桩容易出现的问题(1)桩倾斜过大1)预制桩质量差,桩尖位置不正或变形,易造成桩倾斜;2)压桩机倾斜;3)桩端遇孤石或障碍物;第2页共31页浙江同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4)桩施工顺序不当而产生较强的挤土效应;5)基坑开挖的方法不当。(2)断桩1)桩倾斜过大可能产生桩断裂;2)桩堆放、起吊、运输的支点、吊点不当;3)压桩过程中,桩身弯曲过大而断裂。(3)桩位偏差大1)测量放线不准确或对放线的基桩保护不好;2)沉桩工艺不良,如桩身倾斜就可能造成竣工桩位出现较大的偏差。(4)桩难以压入,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深度;1)压桩顺序不当,产生了较强的挤土效应。第三节施工质量控制的依据3.1工程合同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和委托监理合同文件。3.2设计文件:“按图施工”是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一项重要原则,设计图纸及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必须经过审查,并且有准用证。3.3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性文件(a)《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颁布);(b)《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颁布);(c)《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1年4月颁布);3.4有关质量检验与控制的专门技术法规性文件(a)《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b)《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c)《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d)《建筑工程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e)《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f)《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h)控制施工作业活动质量的技术规程、电焊操作规程、混凝土施工操作规程。第3页共31页浙江同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节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图否分项工程施工(承包单位)开工准备(承包单位)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承包单位)审查开工条件(监理单位)批准开工申请(监理单位)附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到场情况•施工设备到场情况•材料到场情况•材料检验情况•分包单位(如有)资质材料第4页共31页浙江同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自检合格否否检查合格?本子分部工程否是否全部完成?检查检验批质量现场检查、试验室检验(监理单位)签署《报验申请表》(监理单位)本子分部工程完成组织子分部验收转入下一分项工程施工检验批完成后自检(承包单位)填报《报验申请表》(承包单位)指示整改整改(承包单位)第5页共31页浙江同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第五节施工准备的质量控制5.1施工承包单位资质的核查查对《营业执照》及《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了解其实际的建设业绩、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情况、技术装备。若分包给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施工,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要进行核查。5.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5.2.1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意见后,由总监审核签认,审查工作一般三天完成。若审查时需要承包单位就有关内容重新补充或修改,在审查意见中提出,限定承包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报(先申报的内容不退)。5.2.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原则1)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查和批准应符合规定的程序;2)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国家的技术政策,充分考虑承包合同规定的条件、施工现场条件及法规条件的要求,突出“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3)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承包单位是否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的特点及难点,施工条件是否分析充分;4)施工组织设计的可操作性:承包单位是否有能力执行并保证工期和质量目标,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切实可行;5)技术方案的先进性:施工组织设计采用的技术方案和措施是是否先进适用,技术是否成熟,施工顺序安排是否合理;6)质量管理和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健全且切实可行;7)安全、环保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并符合有关规定;8)在满足合同和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应尊重承包单位的自主技术决定和管理决策。5.2.3审查注意事项1)充分考虑施工的质量保证与安全保证;2)施工方案与施工进度计划的一致性;第6页共31页浙江同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3)施工方案与施工平面图布置的协调一致,临时办公用房、临时设施、施工道路,应做到布置有序,有利用施工方案的实施。5.3现场施工准备的质量控制5.3.1工程定位及标高基准控制1)监理应要求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标高等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核,并将复测结果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经批准后施工单位才能测量放线,建立控制网,并应对其正确性负责,同时做好基桩的保护。原始基准点应由规划部门(红线班)施放,并办理红线定位册。施工单位对桩位放线同时测定桩顶孔口标高,认真复查后报监理复核。监理复核时,同时应注意控制桩的设置及复核,控制桩数量和保护要满足下部施工放线的要求。2)监理应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土方测量,测定方格网,计算土方,比较原设计确定的±0.000标高是否合理,确定±0.000标高,做到既满足功能,又节省土方挖填费用。5.3.2施工平面布置的控制1)监理工程师应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并结合承包单位施工的需要,事先规定并提供给承包单位占有和使用现场有关部分的范围,提供合格的施工场地。2)监理工程师要检查施工现场总体布置是否合理,是否有利于保证施工正常、顺利地进行,是否有利于保证质量,特别是要对场地的道路、给水、供电、混凝土供应等方面予以重视。5.3.3材料、采购订货的控制1)凡由承包单位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采购订货前应向监理工程师申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后,方可进行订货采购。2)供货厂方向订货方提供质量文件,质量文件主要包括:产品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质量检测证明、检测与试验者的资质证明。质量文件是承包单位将来在工程竣工时应提供的竣工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用以证明工程项目所用的材料质量符合要求。5.3.4施工机械配置的控制1)施工机械设备的选择,除考虑施工机械技术性能、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安全、灵活等方面对施工质量的影响与保证外,还应考虑其数量配置对施工质量的影响与保证条件。易坏设备如发生损坏必须要有备用设备,并且能及时修理。第7页共31页浙江同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审查所需的施工机械设备,是否按已批准的计划配备,所准备的施工机械设备是否都处于完好的可用状态。5.3.5设计交底与施工图的现场核对(1)监理工程师组织并参加设计交底,其内容为:①有关地形、地貌、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等条件;②主管部门对本工程的要求,设计单位采用的主要设计规范、市场供应材料情况;③设计思想、方案比较、施工进度与工期安排;④施工应注意事项。(2)施工图纸的现场核对施工图纸现场核对主要包括内容:①施工图纸合法性认定,施工图是否按规定经有关部门的审核批准;②图纸中有无遗漏、差错或相互矛盾(如桩顶嵌入承台的长度不宜小于50mm;钢筋的含量是否合理;中心距不宜小于3d;桩底进入持力层的深度必须符合规范的要求等);③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是否可靠(桩端持力层的坡度,桩侧阻力及端阻力是否准确,桩端以下软弱土、特殊土是否调查清楚,有无透镜体及赋存地下水情况等);④材料的来源有无保证,存在的问题均以书面形式提出,在设计单位以书面形式解释或确认后,才能进行施工。第六节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6.1作业技术准备状态的控制6.1.1质量控制点的设置静压桩质量控制点设置表质量控制点质量预控措施1桩位认真复核原始基准点,检查施工单位测量仪器,测量人员证件、复核桩位,审查施工单位对桩位的保护措施。2预制桩制作预制桩的制作质量直接影响到桩的施工及桩基承载力,其制作按《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中7.1节的规定,预制桩钢筋骨架第8页共31页浙江同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允许偏差及预制桩制作允许偏差执行规范第7.1节的表7.1.4和表7.1.10。由于业主与施工单位的合同工期要求较紧,往往桩身砼未养护到期,设计强度达不到70%就起吊,达不到100%就运到工地,这一点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控制,一方面在合同的谈判过程中,就工期安排上应有足够的制作和养护时间,另一方面加强对加工厂制作预制桩身的监控,记录每一批桩的制作时间,监控其制作工艺,保证预制桩身满足要求。3桩的垂直度桩的垂直度直接影响桩的承载力,在压桩的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桩垂直度、接桩间歇时间、桩的连接质量及压入深度。压桩时桩帽、桩身和送桩的中心应重合,静压桩基要调平,压桩时架经纬仪和吊线锤测定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0.5%。桩端遇到坚硬地层时不应强行加压,当有较强的挤土效应,桩不易压入时可采取引孔措施。4接头焊接保证上下节桩中心线重合,先将四角点焊固定,然后对称焊接,并确保焊缝质量和设计尺寸。电焊结束后停歇时间大于1分钟。5压桩的油压值和桩入土深度采取油压值和桩长双控的端承磨擦桩,在施工时必须同时兼顾二项指标都达到,在施工试桩时和试桩压桩结果出来后,监理应组织业主代表、设计代表和施工单位,确定油压值和桩长的控制值和范围值,为工程桩施工提供依据,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地层变化大时应考虑相邻桩桩端的高差。6.1.2作业技术交底的控制督促施工单位主管技术人员编制技术交底书,并经项目总工程师批准后向作业人员交底。如制桩、压桩注意的事项、进入持力层的深度等。对于油压值和长度的控制,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书要报监理工程师审查。6.1.3进场材料的质量控制进入现场的材料和半成品,进场前应向监理提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同时附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按照见证取样的原则送检,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才准进场使用。第9页共31页浙江同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6.1.4环境状态的控制(1)施工作业环境的控制检查场地外围及场地内用作运输的道路,夜间施工的照明,水、电供应,监理工程师应事先检查承包单位对施工作业环境条件方面的有关准备工作是否已做好安排和准备妥当,当确认其准备可靠、有效后,并请建管部门现场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达标验收,方准许其进行施工。(2)施工质量管理环境的控制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自检系统是否处理良好的状态,系统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检测制度、检测标准、人员配备等方面是否完善和明确,质量责任制是否落实,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其落实。6.1.5施工现场劳动组织及作业人员上岗资格的控制1)操作人员:人事作业活动的操作者,其数量必须满足作业活动的需要,相应工种配置保证作业有序持续进行,不能因人员数量及工种配置不合理而造成停顿。2)管理人员到位: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项目经理必须到位,测量人员、材料员、取样员、试验员必须在岗。3)作业人员上岗资格:电焊工、电工、爆破工必须持证上岗,监理工程师要对此进行检查与核实。6.2作业技术活动运行过程的控制6.2.1施工单位自检与专检工作的监控(1)施工单位的自检系统:施工单位必须有整套的制度及工作程序,具有相应的试验设备及检测仪器、配置数量满足需要的专职质检人员及试验检测人员。作业活动的作业者在作业结束后必须自检,不同工序交接、转换必须由相关人员交接检查,专职质检员进行专检。(2)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检查与验收,是对承包单位作业活动质量的复核与确认,施工单位专职质检员没检查或检查不合格不能报监理工程师。6.2.2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的监控施工单位在对进场材料、试块、钢筋接头等实施见证取样前要通知负责见证取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