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全球化中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完善作者:卢山学位授予单位:西南财经大学相似文献(10条)1.期刊论文孔鹏.KONGPeng我国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立法之完善——以美国立法为视角-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21(5)随着市场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愈加重要.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民事法律、行政法律及刑事法律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均有涉及,我国现行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但还存在一些不足.本文借鉴美国的先进立法经验,分析我国立法存在的缺陷并提出相应修订建议,最后对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防治进行了探讨.2.期刊论文冯仁强.孔鹏.李益明.FENGRen-qiang.KONGPeng.LIYi-ming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立法之完善——以美国立法为视角-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12(4)随着市场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愈加重要,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民事法律、行政法律及刑事法律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均有涉及,我国现行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但存在一定的问题,应借鉴美国的先进立法经验,并分析我国立法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修订建议.3.学位论文罗立论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2007商业秘密是一个古老的问题,对商业秘密的认识和保护最早可追溯到古罗马时期,只是现在“商业秘密”的含义,要比当时商业秘密保护的萌芽阶段所称的“商业事务的秘密”的含义要丰富的多。商业秘密保护作为专门的法律制度,是18世纪开始两次工业革命和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产物。随着科技革命、全球经济日趋一体化的不断深入,人类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具创新能力、更善于通过知识的不断创新和应用,参与竞争来造就财富。商业秘密作为人类智力和科学活动的成果,凝聚着人类的创造和智慧,其经济价值以及潜在的竞争优势已为各国所认同,所以对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已然成为一个国际性的问题,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本文旨在从探讨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理论基础入手,借鉴发达国家法律对商业秘密保护的相关成功经验,结合自己的一些观点和建议,以期对完善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有所裨益。本文一共分为五个部分。在第一部分中,首先粗略地廓清商业秘密保护的历史嬗变,然后通过对商业秘密概念的科学界定和构成要件的明确分析来确立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地位。第二部分着重从商业道德和法学理论两个角度讨论商业秘密保护的理论基础,明确保护商业秘密不仅是维护商业道德的普遍要求,亦是维持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激励科技创新的必然选择。第三部分的内容是,通过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构成要件、判断原则以及具体类型的阐释,明确在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网络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下,商业秘密侵权行为较传统的侵权行为呈现出的特征,法律保护更应该随着侵权行为的日趋多样化而不断发展。第四部分体现了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现存问题。我国没有统一的商业秘密法,囿于多部法律交叉调整、责任的多层次性导致整个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体系欠缺系统性和全面性。由于无力应对在网络环境下出现的问题,亦反映了相关立法的滞后性。最后一部分,基于对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现存问题之分析,本文力图从实际出发,研习和借鉴国外成功商业秘密的立法经验、结合国际条约的规定,从五方面浓墨重彩地对完善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作出了构想:制定统一的商业秘密法、完善配套性法律法规、建立合理的竞业禁止制度、构建有效的司法保护程序以及商业秘密权利人健全自身的商业秘密保护机制。在知识经济时代,在智力成果日益国际化的背景下,本文以期通过对我国商业秘密保护的一些初步构想,能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制度的完善,贡献一点绵薄之力。4.期刊论文李文燕.田宏杰全球化背景下完善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之构想-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2,14(3)为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必须在保留我国现行的商业秘密法律界定的基础上,着力修改完善我国关于商业秘密犯罪的刑法规定.为此,首先应当完善商业秘密犯罪的罪名体系;其次,严格限制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构成,将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主观罪过全部限定为故意;再次,对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法定刑增设多个量刑档次,以使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法定刑设置宽严相济;最后,规定对于一般的侵犯商业秘密犯罪,须告诉才处理,但是,侵犯商业秘密危及国家利益或者情节严重的则除外.当然,关于这一问题的根本解决,关键还在于商业秘密保护法的制定.5.学位论文于洋论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制度的完善2007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浪潮和知识经济的到来,商业秘密作为一种技术或经营上的信息,可以使其特定的持有人维持其市场竞争优势,从而获得最大化的利益。如今,商业秘密一方面在促进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有关商业秘密方面的交易也越来越多,但另一方面侵权案件的数量增多,且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侵权后果十分严重。因此重视并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已成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共识。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中心,以其他法律法规为辅助的一套法律体系和制度,但是不可否认,我国有关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存在着诸多不足,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制度还是不够完善。本文通过对商业秘密的涵义、范围、种类的详尽分析,进而阐明了商业秘密侵权的界定及其构成。在此基础上对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作了较大篇幅的论述,对美国、德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方面的立法进行了比较,分析了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现状,并提出了对商业秘密专门立法的设想。全文共分六章,以下作一下简要的概括:第一章:绪论。这一部分对本文选题背景,研究的目的及方法进行了简要的介绍。第二章:商业秘密与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该部分阐明了商业秘密的概念、构成要件、范围、种类,并说明了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必要性。这是全文的理论基础部分。第三章: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制度。首先对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制度进行历史的回顾,分析了其发展的趋势及特点。接着对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理论基础从合同法理论到产权理论的发展演变进行了阐述。论述了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方式,以期能以一些国外的立法经验充实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第四章:我国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制度及其问题。本章对我国目前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现状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并指出了其所存在的问题。第五章: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制度的完善。为了更好的完善我国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制度,笔者分析了我国商业秘密保护专门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并提出了对商业秘密专门立法的设想。同时也对完善我国其他法律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提出了建议。第六章:结语。总结全文的观点。6.期刊论文胡良荣.HULiang-rong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商业秘密保护的审视-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7(2)当今,在世界各国尤其是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除了企业高度重视商业秘密的保护之外,国家还有较周密完备的立法和强有力的司法保护的支持.为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我国必须正视与发达国家之间在商业秘密保护方面存在的差距,在现阶段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借鉴和吸收包括美国在内的外国成熟的立法及司法实践经验,建立以专门的商业秘密保护法为核心,以民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等为补充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在商业秘密侵权归责问题上,坚持同时适用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原则;针对商业秘密侵权行为救济制度弱化的现状,增设禁令和商业秘密潜在侵占救济制度.7.学位论文刘斐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问题研究2004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浪潮和知识经济的到来,重视并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已成为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共识.该文认为,保护商业秘密对一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着重大意义.首先,保护商业秘密是保护知识产权.事实上,如果没有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的兜底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就将是不完整的.其次,保护商业秘密是促进公平竞争的有效措施.最后,保护商业秘密是促进对外开放的需要.因此,截止上世纪末,以美国、英国、日本、德国等世界上各主要发达国家都已建立起各自的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制度,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法条体系,积累并总结了相当的判例.在成熟的理论总结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支持下,加上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的积极推动和有关国际组织的努力,从20世纪下半叶开始,一些国际公约也陆续对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作出了规定.为适应经济知识化和全球化的大潮流,Trips对商业秘密的界定则被公认为是对商业秘密保护发展历史上的里程碑,它实际成为了商业秘密保护的国际化与全球化大趋势的最高潮.该文第一部分主要对商业秘密法律保护问题进行了历史性回顾.通过比较分析商业秘密保护的百年历史认为,世界范围内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进程呈现出了保护范围日益扩大、保护力度不断加强,以及对于其保护日益国际化和全球化等三大趋势,以及与这些趋势相对应的,以Trips为代表的国际通行的对商业秘密法律保护规则的发展与逐步规范化.新的环境、新的游戏规则对中国现行的商业秘密法律保护提出了新的和更高的要求.第二部分对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作了国际比较,从商业秘密的概念和属性出发,对国际上发达国家和以Trips为代表的国际条约对商业秘密保护的现状进行了研究,通过对比中国的商业秘密保护状况,指出了我们的成就与不足.第三部分则主要针对中国商业秘密保护的不足提出立法建议,以及相关的保护范围、举证责任、法律责任.最后提出要以其他行政保护、集体管理组织保护、企业自保等方式加以补充,以共同完善中国的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体系.总之,21世纪新的环境、新的游戏规则对中国现行的商业秘密法律保护提出了新的和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在立足于中国实际的基础上,着眼于解决新形势下的实际问题,就商业秘密法律保护问题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进一步研究.当然,建立并完善符合中国国情的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体系不是仅仅一部商业秘密保护法,,所能完全涵盖的,还应该有相关的制度建设和管理的机制安排与之相配套.只有通过逐步探讨和完善属于我们自己的商业秘密保护体制,才能从容应对时代发展和迫在眉睫的国际竞争.8.期刊论文付慧姝Trips协议与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研究-企业经济2008,(1)在经济全球化成为时代发展之根本特征的背景下,对商业秘密实施国际保护成为深入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重要途径.Trips协议第39条首先界定了商业秘密权的知识产权属性和秘密性、商业价值性、采取保密措施三个构成要件,同时强调了巴黎公约在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中的基础地位,为成员国的商业秘密保护划定了最低的国际保护标准.我国作为WTO的成员方,应对照第39条的要求,厘清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和商业秘密权的权属性质,完善我国的商业秘密保护的立法.9.学位论文彭吉舜商业秘密权利限制研究2008知识经济的兴起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使商业秘密成为市场竞争的焦点。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的签订,更是将商业秘密权提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其与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一起构成现代社会知识产权的四大支柱。商业秘密权利限制制度是针对在各国立法和司法实践中过多地强化商业秘密权保护的这一趋势下建立的,其目的在于全面深入理解商业秘密权及其权利本质,督促商业秘密权利人合理地、适当地行使权利,更好的保护商业秘密权。目前,国内学术界对其内涵、范围及理论基础还缺乏系统深入的研究,在现行立法中亦未对商业秘密权利限制作出有效规制。本文从剖析商业秘密权的知识产权属性及法律特征入手,根据法律经济学的一般原理和商业秘密法学的利益平衡理论,分析论证了商业秘密权利限制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以此为基础,通过对美国、日本等经济发达国家的商业秘密保护和商业秘密权利限制制度立法例的考察,利用比较法学的方法,讨论研究了他人平行权利对商业秘密权的限制、劳动者的劳动和自由择业权对商业秘密权的权利限制以及社会公共利益对商业秘密权利限制制度的具体制度设计。以此为基点,通过对我国目前商业秘密保护及商业秘密权利限制制度立法现状的梳理,找出现行立法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立法经验,提出了完善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及权利限制制度的措施、建议:尽快制定我国《商业秘密保护法》,构建保护商业秘密的完整和科学的法律保护体系;在《商业秘密保护法》出台之前,先行制定一些行政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