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neralintroductionofhealthlaw,legalliabilityandremedy公共卫生学院刘平本章内容简介一卫生法概述二卫生法律渊源三卫生法的基本原则四卫生法律关系五卫生法的效力范围六卫生法律责任七卫生法律救济卫生法(healthlaw)卫生法-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旨在调整保护人体健康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卫生法的特征以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为根本宗旨广泛性和综合性强制性与任意性规范相结合社会共同性卫生法学卫生法学-是以卫生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是医学、卫生学、药物学等自然科学和法学的结合。与卫生法联系:卫生法学以卫生法为研究对象,是法学中的一门分支学科,是一种学说,不具有国家强制力。卫生法的渊源(OriginsofLaw)是指法律规范由何种国家机关创制并表现为何种法律文件形式。•宪法•卫生法律•卫生行政法规•地方性卫生法规•卫生规章•卫生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卫生标准、规范和规程•法律解释与国际卫生条约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实施了11部卫生方面的法律;国务院颁布实施了37部行政法规;卫生部制定印发了200余件部门规章;现行有效卫生标准1300多项。我国已初步建成了以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健康相关产品管理和医疗保障等法律制度组成的卫生法律体系,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规范市场经济行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现行卫生法律卫生标准、规范和规程•《食品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标准》•《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医院消毒卫生标准》•国家药典和药品标准•药品工艺规程、炮制规范卫生法的基本原则1、保护人体生命健康与社会健康原则2、国家卫生监督的原则3、中西医协调发展原则4、患者权利自主原则5、公平原则6、预防为主原则防治结核病日3月24日世界卫生日(4月7日)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4月25日)全国爱眼日(6月6日)全国爱牙日(9月20日)世界艾滋病宣传运动日(12月1日)世界强化免疫日12月5日卫生行政部门卫生法律关系Healthlegalrelationship民事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一)定义是指卫生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卫生活动(即医疗卫生管理监督和医疗卫生预防保健服务)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二)种类卫生行政法律关系卫生服务法律关系(三)卫生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卫生法律关系的内容卫生法律关系的客体(Subject)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亦即在卫生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国家卫生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Substance)是指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Object)是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行为•物•智力成果或精神产品卫生审批行为医疗服务行为卫生法的效力范围指卫生法的效力范围是指卫生法的生效范围和适用范围。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对人的效力卫生法的时间效力指卫生法生效的时间范围,包括开始生效和终止生效的时间,以及对法律颁布以前的事件和行为该法律是否有效,即法的溯及力问题。卫生法的生效第一,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条文中明确规定其颁布后的某一具体时间生效;第二,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条文中明确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第三,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条文中没有规定生效时间,则均以颁布之日为生效之时。卫生法的失效第一,新法颁布施行后,相应的旧法即自行失效;第二,新法取代旧法。在新法条文中明确宣布旧法废止;第三,立法机关通过发布专门的决议、通令等,对某些适用期已过,同现行政策不符的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明令废止。卫生法的溯及力即某一法规对它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可以适用,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反之就没有溯及力。《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本条例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1987年6月29日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处理结案的医疗事故争议,不再重新处理。卫生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卫生法生效的地域范围,即卫生法在哪些地方具有拘束力。1、在主权管辖的全部范围内生效适用于我国全部领域,包括领土、领海、领空以及延伸意义上的部分。2、在特定的区域范围内生效地方性卫生法规和规章,只在发布机关管辖的行政区域范围内生效。《食品卫生法》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都必须遵守本法。卫生法对人的效力1、对空间效力范围内所有人既包括我国公民,也包括居住在我国领域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我国卫生法规大多属于这种情况。2、对空间效力范围内特定人卫生法律责任1、定义是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卫生法律规范规定的义务或约定义务,所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法律后果。2、特点3、种类特点:1、以违反卫生法律规范为前提2、有卫生法律、法规等的明确规定3、由专门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予以追究4、具有国家强制性种类:行政责任卫生法律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一)行政责任1.行政处罚:依据管辖原则,针对外部行政相对人所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种类主要有:警告、罚款等7种。2、行政处分:依据隶属原则,针对内部行政相对人,主要包括警告,记过、降级等八种。行政处分行政处罚行政领导作出行政执法机关决定针对内部所属人员针对外部行政相对人八种制裁方式七种制裁方式(二)民事责任是指相关主体违反了法律规定,侵害了公民的健康权利时,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是给予经济赔偿,以补偿受害方的损失。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自愿协商解决。(三)刑事责任指由于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犯罪行为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卫生法律规范中对刑事责任的规定是直接引用刑法中的有关条款。承担刑事责任的方式是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承担卫生刑事责任的犯罪主要有:1、危害公共卫生的犯罪2、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的犯罪3、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4、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5、渎职罪卫生行政救济1、定义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卫生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造成了自己合法权益的损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给予补济的法律制度的总称。2、特点3、途径特点:1)卫生行政救济是对权利所进行的救济2)是对行政所实施的救济,由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引起3)一般应在法律上形成为某种制度4)一般是事后救济途径:指通过何种途径实现行政救济的问题,即相对人在受到卫生行政机关行政行为侵害时,通过何种程序,何种路径实现救济的问题。卫生行政复议、卫生行政诉讼和卫生行政赔偿。卫生行政复议1、定义2、特点3、原则4、申请期限定义:是指相对人认为卫生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卫生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并作出复议决定的活动特点:1)由行政相对人提起2)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律授权的组织行使3)是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一种程序上权利,不得被非法剥夺4)只能针对具体行政行为原则:1)合法原则2)公正公开原则3)及时便民原则4)诉讼终局原则申请期限: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申请;复议机关在5日内进行审查卫生行政诉讼1、定义2、特点3、原则定义: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卫生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和解决行政案件的活动。特点:1)通过审判方式进行的一种司法活动2)通过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3)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4)卫生行政争议当事人地位具有特殊性原则: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起诉不停止执行的原则不适用调解的原则被告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则相对人选择复议原则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性质行政行为司法行为受理的机关上一级法院审理的程序行政程序司法程序审查范围合法性、合理性合法性法律效果复议后可诉讼两审终审总结卫生执法争议(复议机关)复议决定争议不服终审胜诉申请赔偿损失诉讼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