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网络环境下的版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姓名:吕泰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法律指导教师:吕彦20050101网络环境下的版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作者:吕泰学位授予单位:四川大学相似文献(10条)1.学位论文王洪慧论版权侵权归责原则及其在网络环境下的适用2005版权侵权的归责原则主要有三种学说:过错责任说、混合说和无过错责任说。本文首先就这三种学说进行了比较分析,指出过错责任说与混合说产生分歧的根本原因在于对侵权行为的不同定义,而TRIPS协议也并未明确规定侵权的归责原则为无过错责任。笔者在本文中将侵权行为定义为广义的侵权行为,并以民事责任形式为切入点,仅在赔偿损失的责任形式中区分直接侵权与间接侵权,分别论述了其应该适用的归责原则。对于停止侵害和消除影响,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对于赔礼道歉,应事实适用过错责任;对于赔偿损失,直接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间接侵权则适用过错责任。随后,通过对我国相关法律的研读,推论出版权侵权归责原则为无过错责任;但在司法实践中,北京高院则通过指导意见确立了一种过错责任,并通过制度的匹配及举证责任的倒置实现了对权利人的保护。网络是近期蓬勃发展的一个新的传播媒体,网络环境下版权侵权应采何种归责原则成为法学界新的探讨课题。为了更加清晰的认识网络环境下的版权侵权归责原则,本文从侵权行为的方式入手,分析了直接侵权与间接侵权的典型案例,对网络环境下的侵权行为的认定及归责原则的适用进行了比较,得出了“直接侵权的各种责任形式所适用的归责原则与传统环境下相一致,而间接侵权的各种责任形式全面适用过错责任”的结论。鉴于间接侵权行为的复杂性,本文对网络环境下的特殊侵权主体ISP的归责原则进行了比较法研究、各种归责原则优劣之比较分析,并对我国相关的规定进行了探讨,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建议。2.期刊论文刘义青网络环境下企业商业秘密侵权及对策研究-商场现代化2007,(31)网络环境下,企业商业秘密出现许多新的特点,相应的网络环境下商业秘密侵权凸显许多新的方式和特点,商业秘密的保护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本文重点分析了网络环境下商业秘密侵权的方式和特点,并从企业及其他权利主体、网络设施的拥有者与运营商、政府及其他公权力机关等不同的主体角度界定了对商业秘密的多元化保护.3.学位论文龙国生网络环境下商业秘密侵权研究2008在知识经济和信息化时代商业秘密关乎企业生存与发展,特别是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小企业的发展还处于起步的阶段,保护商业秘密显得尤为重要。但在传统意义上知识产权的保护特别是商业秘密的保护尚且欠缺之际,又迎来网络时代技术和法律制度层更高的要求。利用网络技术侵害商业秘密已经显现出明显的趋势,在国外发达国家已经得到验证。发达国家在应对网络这一新的技术力量带来问题时,已经通过法律编制了防治之网。国内学者在有关于网络环境商业秘密侵权研究方面已做了一些研究,但挖掘较浅特别是有关商业秘密侵权主体及其责任这边,还多停留在引用网络侵权的其他领域的通常论述,没有具体针对商业秘密这一特殊的研究对象的独特性深入研究。而有关于网络环境下商业秘密的侵权诉讼救济的研究,过多注意在现有制度的阐述上,没有就商业秘密秘密性这一核心因素在网络环境下的多维保护作出新的研究。本文正是在查阅国内现有的研究成果,并借鉴国外有关于网络环境下商业秘密保护所作的研究基础上,仅仅围绕怎么样确定侵权责任,通过什么司法措施能更好的保护商业秘密,作出论述。本文以商业秘密的历史和基本理论为基础,将商业秘密的民事保护置于网络这一特殊的技术环境下进行分析,总结网络环境下商业秘密侵权的特征,对网络环境下商业秘密侵权的判定标准、主体认定、责任主体、归责原则、举证责任以及民事救济做了较为详细的论述,并在论述的同时提出了一些改进的措施,以完善我国在网络环境下商业秘密保护方面的不足。4.期刊论文申晶.ShenJing论网络环境下的版权侵权及保护-河南图书馆学刊2009,29(2)网络环境下版权侵权严重而复杂,维权不易.为解决此问题,总结了常见的且不易维权的网络侵权行为;分析了侵权严重的原因,主要有三:数字技术自身的特点的影响、知识产权价值观的影响、知识产权制度特点的影响等,基于这些原因提出了解决方案.5.学位论文陈庆申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侵权与保护法律探析2005本文共分为三大部分,内容主要涉及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主体、客体的变化,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侵权行为及责任认定和加强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的有关措施。首先,在网络环境著作权主体、客体的认定与传统著作权法主体、客体的认定有所变化。网络的法律特征有:一是无国界性和公开公用性。这与著作权的专有性和地域性的特征相冲突。二是无限复制性。这就使瞬间复制成为可能,传统的著作权利内容特别是复制权将面临着新的界定和解释。三是交互性。超文本链接惹恼了不少被链网页的望网主。因此,网上生命之链成为多起侵权纠纷的焦点。在网络著作权主体身份的确定问题上,由网络服务商提供注册资料较为可行。另一方面,网络著作权客体也发生变化,《著作权法》第二条的规定已经不能涵盖当前著作权保护的现实需要,一是网络作品作为以数字信号的形式,以网络为载体进行传播。包括数字化作品、数字式作品和主页三种类型,具有不同的权利归属,二是网络特有的在线交互式作品问题,其整体著作权应当归属于投资人。三是数据库作品归类问题。 其次,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侵权及责任认定。重点探讨网络服务商的责任承担问题。第一,因特网服务提供商的合理定位,主要存在提供线路的传统电信从业者或提供内容的传播媒体从业者之争。第二,因特网服务提供商著作权归责形式和构成要件。 最后,提出加强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的措施。6.期刊论文陈志宏网络环境下图书馆业务中可能出现的侵权问题刍议-农业图书情报学刊2003,(5)网络环境下图书馆业务中可能出现的侵权问题是多方面的.作者对图书馆提供拷贝、套录、链接和下载;对进入公有领域作品数字化;在网上汇编和翻译作品;电子剪报;购买合法电子文献和数据库提供服务等业务中可能出现的侵权问题作了浅述.7.学位论文孟丽梅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法律保护2007网络的发展给著作权保护带来很多挑战,各个国家都不得不修改本国的相关法律,以适应时代的发展。网络环境下侵权纠纷越来越多,如何判定侵权?运用怎样的规则原则来判定侵权?在什么情况下,哪些行为不属于侵权,而是属于合理利用?保护著作权应该采取怎样的措施?等这些问题非常值得关注。本文运用比较研究、理论联系实际等方法对我国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法律保护问题进行研究讨论,重在研究其中的侵权及保护问题。本文共分成四章。第一章:互联网给作品著作权保护带来挑战。互联网的发展,给人们的工作与生活带来很多方便,同时也给原有的著作权保护体系带来冲击,引起权利和利益的调整和重新分配,引起了原有的社会关系和利益格局的波动与震荡。网络环境下作品表现形式、著作权权利内容、著作权侵权归责原则、著作权侵权形式等都发生了变化。如果按照原有的著作权法处理纠纷,会造成权利与利益的严重失调。因此,世界各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版权法随着形势的发展都作了相应的变化。第二章: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侵权判定。网络是新生事物,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被《著作权法》保护的时间也不长,它是一种新兴权利。由于网络发展的复杂性,所以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本身的权利内容也不明朗,这就给它的保护带来很多的不确定性:对于侵权行为的认定不容易把握,也不容易归责。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又不能搁置不理,总要给受害人以救济、保护、补偿等。否则法律的正义将被抹杀。因此确定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侵权归责原则非常必要的。著作权侵权归责原则,是指侵害著作权的损害事实或者法律规定的涉及著作权的其他事实已经发生,确定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应依何种根据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有关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侵权责任归责原则问题,学界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第三章: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限制。对著作权人的权利而言,著作权人能够全面实现其著作权并获取合理的报酬。同时法律给予使用者和社会公众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使用其作品的权利。既可不经作者同意和不向其支付报酬而使用作品,这是对著作权人行使其使用权最严格的限制。著作权法规定合理使用制度,是出于利益平衡的需要,即作者利益与使用者利益、作者利益与社会公众利益之间平衡的需要。在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限制主要体现在“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和“默示许可”几个方面。第四章: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措施。网络给著作权保护带来很多矛盾、麻烦、纠纷、利益失调、权利波动等,如何处理这些纠纷是摆在人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著作权进行保护:立法保护、司法保护、行政保护、著作权的集体管理及技术措施等。8.期刊论文牛学理网络环境下版权的侵权与保护-情报杂志2004,23(4)叙述了国际上和我国对网络环境下版权人的新权利以及版权限制,就网络环境下版权侵权责任归责,特别是网络服务提供商的侵权责任予以探讨,提出了保护版权人的版权利益的几种措施.9.学位论文郝磊网络环境下的商业秘密权保护2006知识经济时代,特别是在智力成果日益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的情况下,同专利权、商标权以及著作权一样,商业秘密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由于其在当今激烈的商战中的重要地位,商业秘密权的保护问题已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它的法律保护问题也一直是法学界讨论的热点,但是这些讨论大都集中于传统的商业秘密保护领域,极少有对网络环境下的商业秘密权保护问题的系统分析。随着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高新技术的飞速发展,商业秘密权保护的范围和内容在不断扩大,商业秘密存在形式也更加复杂多样,同时网络技术也引发了商业秘密权保护过程中大量新的问题。但是相对于技术进步和网络经济发展而言,我国目前关于网络环境下商业秘密权保护的意识还很淡薄,技术还很落后,制度还不够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还相对滞后.在这种形势下,如何既能保护商业秘密权人的权益,又能在网络环境下不阻碍技术的进步,成为立法界和司法界极为关注的问题.本文将从网络环境下商业秘密权保护客体、侵犯商业秘密权的手段以及对商业秘密权侵权的认定呈现出的新特点等等方面,对网络环境下商业秘密权的保护问题做探讨分析,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网络环境下商业秘密侵权的应对措施,并对我国的商业秘密立法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除引言和结束语外,本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网络环境下的商业秘密权。介绍商业秘密及商业秘密权的基本理论,并从哲学和管理学角度分析了网络环境下商业秘密权保护的理论根源,分析并归纳了网络环境下商业秘密权客体存在的新内容及形式,进而指出了网络环境下商业秘密权客体的新特点,为第二部分更好地分析网络环境下商业秘密侵权问题打下的良好的基础。第二部分:网络环境下的商业秘密侵权.本部分是本文的核心内容,首先分析了网络环境下商业秘密侵权的手段以及其特点,接下来对网络环境下商业秘密侵权的认定问题作了非常详细地分析,然后又以网络服务提供商为例分析了网络环境下商业秘密侵权中的第三人问题,接着对网络环境下商业秘密侵权诉讼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了系统分析,最后是对商业秘密侵权例外的分析和归纳。第三部分:网络环境下商业秘密侵权的救济。本部分对网络环境下商业秘密侵权诉讼的救济措施、网络环境下商业秘密侵权诉讼的管辖、网络环境下以及竟业禁止制度的适用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了具体有针对性地分析。第四部分:我国网络环境下商业秘密权保护的缺陷及对策。本部分首先分析了我国网络环境下商业秘密权保护存在的缺陷,接下来针对这些缺陷从技术层面、制度方面以及立法方面对我国网络环境下的商业秘密权保护提出了相对应的对策和建议。10.期刊论文李亮.施迎华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侵权若干问题思考-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1,(4)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侵权纠纷日益繁多.与传统著作权侵权相比,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侵权具有主体广泛、方式多样、行为不确定等新特点,由此也带来了侵权责任的新发展.不仅如此,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新特点还动摇了传统的著作权侵权司法管辖的基础,使确立新的管辖理论成为必要.本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