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州屏东中学教学笔记年月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历史必修·第一册专题六古代希腊、罗马的政治文明三罗马人的法律第一部分:教案内容【教学设计】学情分析:我校属于二级达标学校。高中生源一般,整体素质不是太理想。高一年级的历史学习,是学生在高中阶段学习历史的起点,也是关键。能否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念,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培养一定的历史思维,便决定了学生历史学习的好坏。由于我市初中历史采取开卷考的形式,导致学生对历史往往存在着这样一些印象:历史是“副科”;是死记硬背,与现实联系不大;是无用之学……由于初中的基础不扎实,对于高中历史学习产生了不利影响。高中历史教材的编写采用了专题的形式,以专题为线索展现历史发展脉络,打破了时空的界限。这本应建立在学生掌握通史的基础之上。但初中历史教育的现状决定了众多学生既对初中历史知识的掌握情况不理想,无法形成学习高中历史课程的必要的知识基础;又缺乏必要的学习能力和方法的培养。采用专题的形式编写教材,这一体例对教学有以下几点不利:⑴知识系统不完整,同一阶段不同历史现象的联系不紧密;⑵专题之间的跳跃性大,新知识的学习缺少旧知识的铺垫;⑶专题性的历史内容理论性强,难度加大;⑷各模块教材之间历史知识的重复。所以教学时,一定要注意专题内知识的完整性问题,同时还要考虑本专题知识与其他专题的联系。在有限的时间里,如何深入浅出地把历史知识向学生讲述清楚,并引导他们通过学习活动有所收获,这对历史教师无疑是一个重大挑战。教学思路:历史课程标准:了解罗马法的主要内容及其在维系罗马帝国统治中的作用,理解法律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价值。考试内容与要求:了解《十二铜表法》的主要内容及地位,认识罗马法在世界法制史上的地位。学习要求:了解罗马法的主要内容,认识罗马法在维系罗马帝国统治中的作用,理解法律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价值。重点:掌握罗马法的主要内容、发展过程及其对罗马政权统治的维系作用。难点:认识罗马法的历史作用及其现实价值。【教学目标】一、知识与能力了解下列基础知识:《十二铜表法》、自然法、罗马公民法、罗马万民法。通过对以上知识的了解,使学生掌握罗马法的发展过程和历史作用,引导学生认识罗马法的历史意义。二、过程与方法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就罗马法的起源、罗马法的内容发展和罗马法的历史作用三个问题进行归纳和总结,全面理解罗马法的内涵。三、情感态度和价值观通过对罗马法的全面归纳总结和评价,教师要引导学生认识罗马法的历史意义和法律、法制在现实政治生活中的价值,最终肯定法制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是一种最合理的国家治理方式,具有不可替代性。【教学流程】播放视频:《罗马·全面战争》片头动画德国法学家耶林格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第三次则以法律。而第三次征服也许是其中最为平和,最为持久的征服。”问:罗马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指的是什么?答:罗马依靠武力建立了地跨三洲的大帝国。问:“第二次是以宗教”指的是什么?-2-答:是指基督教在世界的传播。基督教诞生于约公元1世纪中期罗马帝国统治下的耶路撒冷地区,后来成为罗马帝国的国教。“第三次则以法律”指的是罗马法的创建与发展,维系了整个帝国统治。作为近现代西方法律的基础,罗马法泽被后世。本节课我们来共同探讨学习有关罗马法的知识。投影:广义的罗马法指通行于罗马统治的整个地中海世界的法律制度。请同学们迅速浏览本课内容,了解罗马人的法律有哪些?答:……投影:罗马在国家形成的初期,没有成文法典,只有习惯法。什么是习惯法呢?你能试着从字面上解释吗?答:约定俗成;习惯成自然;……投影:习惯法:人们接受并默认为社会生活中相互关系的行为规则。没有固定的成文形式,具有很大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从罗马建城到共和国建立之初,罗马人主要依靠祖辈传承下来的习惯法来调整社会关系。贵族垄断了立法权并随意曲解法律以欺压民众,广大平民对此强烈不满,他们极力要求制定成文法来保障自身的权益。正是迫于平民的强大压力,罗马共和国颁布了第一部成文法典《十二铜表法》。请同学们观察课本第111页的《十二铜表法》模拟图,为什么这部法律叫《十二铜表法》?答:因为法律条文刻于12块铜板之上。问:这样做有什么好处?答:防止贵族随意曲解法律;可以公之于众,让更多的平民知道法律条文;……《十二铜表法》有哪些内容呢?我们截取其中的部分条文来了解。阅读下列材料:第5表:死者的财产需按其遗嘱进行处理。第7表: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第8表:凡故意伤人肢体而又未能取得调解时,则伤人者也需受到同样的伤害,不过,如有人打断自由人的骨头,他须偿还300阿司付金;如被打断骨头的是奴隶,罚金可以减半。第11表: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摘自《十二铜表法》请回答:⑴根据条文的内容分析,这部法律具有什么特点?答:法律条文内容广泛;条文比较清晰、具体;部分条款掺杂着原始、落后习俗;保留了某些维护贵族特权的法规。⑵这些条文的内容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请阐明你的理由。答:不能。因为《十二铜表法》主要维护了奴隶主贵族的利益。⑶它的出现有何历史意义?答: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贵族的权利,保护了平民的利益;是罗马成文法诞生的标志。可见,成文法最大的好处就是有章可循。投影:今日说法:古罗马法-3-案例一:(罗马建城到共和国建立之初)罗莫洛是一个仁慈、善良的贵族,也是罗马一支军队的首领。生前立遗嘱,希望把他一半的财产捐给那些跟随他作战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但罗莫洛死后,他的家人却不履行罗莫洛的遗嘱,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因此告上了法庭。请想一想,罗马共和国初期的法官会怎么判呢?答:法官会偏袒罗莫洛的家人。问:为什么?答:因为罗马共和国早期只有习惯法,没有成文法,无形中为法官故意压迫平民、袒护贵族提供了方便。问:根据《十二铜表法》,法官会怎么判呢?答:根据《十二铜表法》第五表:死者的财产需按其遗嘱进行处理。罗莫洛一半的财产将捐给那些跟随他作战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通过这个案例,相信同学们就能体会到成文法的优点了。从罗马建国到公元前3世纪中叶,罗马产生的法律统称为公民法。顾名思义,公民法的适用对象是?答:罗马公民。公民法的主要职能是调节共和国时期的罗马公民利益关系。随着罗马对外征服地区的扩大,罗马的社会政治和经济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公民法不足以解决帝国疆域内出现的各种复杂的问题。投影:今日说法:古罗马法案例二:古罗马大将恺撒进兵埃及,与美丽的埃及女王克丽奥佩特拉一见钟情,两人还有了一个私生子,取名托勒密·恺撒。当恺撒归国执政之后,克丽奥佩特拉携儿子赴罗马与恺撒相会,并向罗马法庭为自己和儿子申请罗马籍。问:按照公民法,法官会判给克丽奥佩特拉和她的儿子享有罗马籍吗?为什么?答:不会,因为公民法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而克丽奥佩特拉是埃及女王,私生子也是在埃及出生的,无法享受罗马公民权,所以法院不会判给克丽奥佩特拉和她的儿子享有罗马籍。问:这种状况合理吗?如何解决?答:……在由共和国转向帝国的过程中,各种新的社会矛盾日益突显,要稳定整个帝国的统治,需要部分承认被征服地区的其他民族的利益,给那些没有罗马公民权的外邦人以必要的司法保护。但是,原有的公民法已经不太适应新的形势,万民法便应时而生。问:公民法和万民法最大的区别在哪里?答:适用范围不同。问:除此以外,在内容和操作上,公民法和万民法有什么区别?答:……公民法万民法适用范围罗马公民罗马境内各族人民内容侧重国家事务和法律程序侧重调解经济和民事纠纷操作注重形式,程序繁琐简洁灵活,实用有效与公民法相比,万民法有下列突破:在适用范围上,打破罗马公民与非罗马公民的差别,对帝国境内的各民族居民一视同仁;在适用灵活性上,突破原有公民法过于程式化的限制,变得简洁、实用;在法律条文的某些具体内容上,万民法注重调节涉及个人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私法方面,这样就突破了原有公民法只注重国家行政和诉讼程序等公法范畴的法律适用局限。万民法不管民族如何,对所有的人都一视同仁。它不是凌驾于公民法之上的法律,而是对公民法的补充。罗马法的发展历史上有过两次重大变化,第一次是从习惯法到成文法,第二次是从公民法到万民法。两次演变的原因有什么不同?答:……(板书)罗马法发展演变的原因:从习惯法到成文法:平民和贵族斗争的结果从公民法到万民法:对外扩张的结果自然法是罗马法的一个精髓部分。这个法律不是司法实践的产物,而是哲学的产物。它倡导法律至高无上的地位和人的自然权利,从原则和本质上规定了人的尊严与自主。作为一项法律原则,这种抽象司法概念的发展,标志着罗马法律的成熟。-4-投影:当古代罗马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律制度和观念的时候,古代中国的法律状况又是什么样的呢?答:……投影:材料一法是一种自然的权利,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是衡量正义与非正义的标准……自然法是整个法律科学的思想基础和各种具体法规的指导原则,它高于一切人定法和人为权力。——(古罗马)西塞罗材料二因为法自君出,皇帝“钦定”法律,皇权置于法律之上,法律对皇权约束作用微乎其微。……这遗风流传至今即权大于法,有法不依,拟法不严,徇情枉法。——史仲文《中国人走出死胡同》请同学们阅读课本第113页最后两段,归纳罗马法对罗马的作用。答:……对罗马:维系统治(板书)罗马法的作用对后世:影响深远以《十二铜表法》为代表的早期罗马法,是罗马建城初期以来社会关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打破了贵族对法律的垄断,给普通平民以一定的社会地位,使他们能够积极投入到罗马国家早期的建设当中来。罗马共和国的建立促进了罗马公民法的创建与完善。享有公民权利的罗马公民能够十分有效地履行公民义务。从共和国到帝国是一次巨大的社会转型。帝国疆域异常广大,民族众多,信仰各异,各地社会发展水平差距很大。由于社会关系的调整,原有的各种社会矛盾重新激化,新的问题又日益突显,其中包括社会各阶层之间的矛盾、罗马公民同非公民之间的矛盾、罗马民族同其他外来民族及外来民族之间的矛盾。万民法正是在这种历史境遇下诞生的,由于它突破了公民法的适用局限,帝国境内的新的矛盾得到有效的缓解,对罗马持久统治的维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罗马人根据国情制定法律、发展法律以适应国家社会变革需要的成功经验充分说明:必须以灵活、务实的态度对待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否则就将落后于时代。投影:自由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享有国家全面保护的公权和私权。——万民法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一切人生来就是平等的,他们被造物主赋予他们固有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有生命、自由及追求幸福的权利。——美国《独立宣言》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第三条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问:三部法律虽然诞生在不同的时期(古代、近代、现代)、不同的地域(东、西方),但是法律条文有没有什么共同的内容?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问:最早提出人人平等观念的是谁?答:古罗马的西塞罗。-5-投影:罗马是世界上最早采用陪审制度的国家之一。罗马的陪审制度为法国所继承,又于11世纪时经法国传入英国,并最终发展成一套完整独立的资产阶级陪审制度。这种制度很快推及美、法诸国,至今仍是西方国家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罗马实行一种“保护人制度”。保护人可以出庭替被告发言,反驳控告人提出的指控,实质上也就是辩护人制度。公元1世纪时,这种保护人制度发展成为罗马国家正式的律师制度。现代各国的律师制度几乎都源于罗马。罗马法中有句名言,即“没有告诉人就没有法官”,资产阶级对此加以继承和发展,用立法形式确认“非经起诉,法官不得审判”的原则。恩格斯说:“罗马法是第一个世界性的法律”,是“充分预料到现代私有制的法律”。近代欧洲都以罗马法为基础,制定了本国的法律制度,如《德国民法典》、《拿破仑法典》等都以罗马法为法律蓝本。现在世上许多国家的陪审制度、律师制度、诉讼原则都渊源于罗马法。世上公认的法学理论、法制民主原则也均发端于罗马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也成了法治建设永恒的价值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