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标准工期定额(2011年)》勘误及补充(一)2013年3月一、勘误项目误正A.1.1.4其他基础(无地下室)和其他基础(有地下室)工期包括完成±0.00以下土石方、基坑围护、基础、结构、安装等全部工程内容所需的时间,但不包含桩基础工程。其他基础(无地下室)和其他基础(有地下室)工期包括完成±0.00以下土石方、除桩基围护(含地下连续墙)结构之外的基坑围护、基础、结构、安装等全部工程内容所需的时间,但不包含桩基础工程。A.1.2.5由若干个独立部分组成。先按各自的面积与层数查出相应工期,再以其中一个最大工期为基数,另加其他部分工期的25%计算,4个以上独立部分不再另增加工期。如果±0.00以上有整体部分,将其并入到最大部分工期中计算。由若干个独立部分组成。先按各自的面积与层数查出相应工期,按工期长短由大到小取前3个,再以其中一个最大工期为基数,另加其他部分工期的25%计算,3个以上独立部分不再另增加工期。如果±0.00以上有整体部分,将其并入到最大部分工期中计算。B.1.0.4挖土深度划分为5m以内、10m以内和15m以内。一个工程如出现不同挖深时,由浅及深分层计算并分别套相应深度子目,相加得总工期。挖土深度划分为5m以内、10m以内和10m以外。一个工程如出现不同挖深时,由浅及深分层计算并分别套相应深度子目,相加得总工期。B.3.2.2高层的高度是指±0.00以上部分的总高度,如有钢结构地下室的,层数包括地上及地下部分的总层数。高层的高度是指钢结构部分的总高度,如有钢结构地下室的,建筑的总高度和总层数从地下室开始计起。A1-613、624、631、896、1110、1118、1128、1148、1158、1163建筑面积(m2)栏中的“以外”建筑面积(m2)栏中的“以内”A1-1109、1113、1117、1125、1129、1137、1141、1145、1149、1157、1161、1165、1385建筑面积(m2)栏中的“以内”建筑面积(m2)栏中的“以外”A1-1090建筑面积(m2)栏中的“观众”建筑面积(m2)栏中的“以内”A1-1384建筑面积(m2)栏中的“4500以内”建筑面积(m2)栏中的“6000以内”二、补充1、A.1.1.3条增加第4点:“如果工程的桩基础为扩底灌注桩时,其标准工期应根据地质条件、设计要求情况进行相应调整。”2、增加:A.1.4砖混结构工程工期砖混结构工程工期按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工期乘系数0.84。3、补充子目编号层数建筑面积(m2)标准工期(天)A1-904-补3978000以内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