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知识讲座职业病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组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职业病的特点该疾病与工作场所的职业有害因素密切相关接触有害因素剂量(浓度或强度)足以导致该疾病的发生必须区别职业性与非职业性病因所起的作用职业病分类职业病共有10类115种。卫生部2002年公布使用。主要有: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尘肺(13种)由于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常见的尘肺有: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石棉尘肺、碳黑尘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产生尘肺的主要作业领域矿山开采煤矿的掘进和采煤金属矿山开采矿石和煤炭的粉碎、筛分和运输机械制造业铸造、电焊作业建筑材料如:耐火材料、玻璃、水泥、石料等的加工、石棉的开采、运输和纺织路政建设中开掘隧道、爆破等矿山粉尘与尘肺1粉尘在体内的转运与潴留2粉尘因素与尘肺1.粉尘的致病性2.粉尘致病作用的影响因素3.粉尘致病性评价全国尘肺发病情况尘肺发病人数占各种职业病的73%。我省统计与国家统计数值接近,为71.79%截至2008年底,累积报告的尘肺病例638234例。在2008年报告的10829例尘肺新病例中,89.32%的病例为煤工尘肺和矽肺,矽肺和煤工尘肺仍是最主要的尘肺病.尘肺发病呈上升趋势。2001年较2000年增加15%,2002年较2001年增加16.6%近几年卫生部未发布尘肺病情况,山东省近几年发病呈上升趋势,自2000年始每年发病超过600人,2006年为752人。重大典型尘肺病赔偿事件1、辽宁高速公路事件2000年9月经浙江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对400名泰顺民工鉴定,196人在辽宁高速公路隧道建设中患尘肺病,一期110人,二期71人,三期15人,法院判2.0886亿元赔偿。2、2003年福建仙游矽肺事件死亡10人,46人患矽肺,一期8人,二期21人,三期7人,福建省赔偿2000多万元。尘肺病事故(三)河南商城县朱裴店村,近200人在外地打工患上矽肺病,他们几乎都是二三十岁的壮年男性,占到朱裴店村全部成年男劳力的一半。60多岁的刘心祥老汉已在几年时间里失去了3个儿子,他们去世时没有一个超过40岁。专门从事职业病研究的专家们为民工们诊断后提出,10年内,他们中的很多人将不在人世。尘肺病事故(二)事情发生在广东省惠州市富惠实业有限公司磨光部。一年内,3个年富力强的壮汉以同样的病症离奇猝死。与猝死工人在同一个厂工作的27名工人,25人在惠州城区红十字会医院被诊断有尘肺病。职业中毒(56种)在一定条件下,外来物进入机体,与机体直接相互作用,引起暂时或永久的形态或功能性异常状态,此种外来化学物称为毒物;机体受毒物作用引起损害而出现的疾病状态称为中毒;由工业上使用化学毒物引起的中毒,称为职业中毒。中毒发病增加的趋势连续3年,我国死亡原因排序中伤害与中毒排在的前5位;化学物中毒仍然是第一位的原因;药物第二;农药中毒下降趋势明显;食物中毒逐年增加;中毒种类人数%化学物452640.59药物261223.42农药226120.28食物中毒150213.47其他中毒2502.24总数11151100化学物种类和应用量增加趋势19世纪末,人类对物质世界的认识深入;二次世界大战后,进入了加速阶段;到2005年9月,登记的化学物总数为2600万种;其中近82万实现商业用途;2002年,我国农药原药产量为75万吨,居世界第二;农药品种771种;产品16000种:农药的结构仍在调整中,2002年除草剂占农药总量的25%,杀虫剂占总量的56%;农药生产厂家2000;原药生产厂家400家;除此以外,非法农药仍在一定范围内应用;01020304050607080产量(万吨)19851989199319972001年份中国农药产量4.职业中毒危害严重—苯中毒铅、苯、汞等传统毒物危害依然存在河北省白沟镇箱包加工企业发生苯中毒致6人死亡;浙江温岭市制鞋企业发生苯中毒致4人死亡;广东东莞发生8人苯中毒;北京某包装制品企业20人苯中毒致1人死亡1人病危等新的毒物出现二甲基甲酰胺、正己烷等向内地、西部转移外资企业、乡镇企业职业危害严重煤炭工人尘肺尘肺病是国内最多的一种职业病,也是煤矿工人患病率最高的职业病。该病不能治愈。生产性粉尘暴露是发生尘肺病的唯一原因尘肺发生的平均年龄约为51岁,发病工龄为26.2年9(根据1986年全国尘肺流行病学调查研究结果)关于国家防治尘肺的有关文件国务院关于防止厂矿企业中矽尘危害的决定(1956年5月25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9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1987年12月3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振动病及局部振动病振动病及局部振动病是因长期接触强烈的生产性振动所引起的一种疾病。局部振动是指以手接触振动工具的方式为主。常见于采煤、掘进、掘岩、锻压等。主要症状:早期出现肢端感觉异常、振动感觉减弱,常见为手麻、手痛、手涨、手凉、手掌多汉、手痛多见于夜间,其次症状为手僵、手颤、手无力(多见于工作中)、手指遇冷出现缺血发白,严重血管痉挛明显。噪声性耳聋噪声性耳聋是由于长期处于强噪声环境中而引起的一种缓慢进行的耳聋。噪声是由许多不同强度和不同频率的声音杂乱组合而成的。从人体生理学上讲,一切使人厌烦、起干扰作用的声音通称噪声。生产过程中的一切声音都是生产性噪声。噪声聋的预防控制噪声源是最根本的降低噪声措施。要求在设计、改造必须考虑减噪措施。健康监护噪声危害接触人员必须进行职业查体,发现噪声敏感和早期听力损伤者。个人听力防护作业工人佩戴防声耳塞、耳罩或防声帽等。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煤矿井下工人由长期强烈的压迫和摩擦引起的创伤性滑囊炎。是煤矿工人的多发病、常见病。滑囊多位于肌腱与骨面相接触处,具有促进润滑、减小摩擦、增强运动灵活性的作用。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02年5月1日施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2年5月12日国务院发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1987年12月3日国务院发布施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1989年10月24日国务院发布施行)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卫生部门职责1.拟订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2.负责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并查处违法行为3.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审批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并进行监督管理,规范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工作4.负责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安全监管部门职责1.负责制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的法规、标准,并监督实施2.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依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发放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负责职业危害申报,依法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情况3.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4.组织指导、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培训工作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据上述内容负责煤矿企业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1966年12月16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1997年10月27日我国签署该公约。公约要求公约缔约各国应加强人权和基本自由;承认人人有权享受公正和良好的工作条件,保证安全和卫生的工作条件;承认人人有权享有能达到的最高的体质和心理健康的标准。采取的步骤包括:改善环境卫生和工业卫生的各个方面;预防、控制和治疗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及其他疾病;保证医疗照顾条件其他如职业安全卫生公约、职业卫生设施公约和重大工业事故预防公约等也对制定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保证工人福利与尊严做出了要求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劳工标准等问题已是国际社会关注的一项重要内容WTO/TBT规定,国家有限干预的方面涉及国家安全目的、保护人类健康与安全、动植物健康与安全、环境保护及欺诈行为等。这些必须制定相应的强制性技术法规与标准(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公约、准则、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等)安全卫生状况的差异直接影响产品成本价格,决定贸易竞争中的地位,人权、环境保护和劳动条件已经纳入国际贸易范畴,我国出口企业面临严重的反倾销1996年WHO通过了“人人享有职业卫生保健”的全球战略建议书。指出职业卫生是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职业卫生和安全水平、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及劳动人民的生活质量和福利紧密联系,必须在公司、国家和国际社会给与应有的考虑,使工人能够人人享受职业卫生保健。各国应根据自身实际,制订了相应的职业卫生政策和策略,努力改善本国的卫生状况和居民健康水平WHO制定了2005-2010全球职业卫生行动计划。2006年6月7-11日在意大利签订了《工人健康宣言。在全球职业卫生行动计划中,扩大了工作场所健康行动的关注点,包括职业健康与安全、工人健康覆盖大范围的工作场所健康促进,工作场所传染病和慢性病的预防、影响健康的与工作相关的社会经济学的决定性因素如对劳动者及其家属的健康服务的提供等国际劳工组织(ILO)2001年推出“ILO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导则”,要求企业承诺遵守所在国家的安全与卫生法规与标准,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与企业其他的经营管理相结合。欧洲12个国家或地区组织制定了OHSAS18001、18002,这些标准正成为某些发达国家用来作为制约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贸易手段ILO和WHO共同提出全球消除矽肺计划,在2015年前基本消除矽肺,2030年完全消除矽肺。我国是尘肺病大国,尘肺病人数、接触粉尘作业人数都居世界首位,如果我国不能有效控制矽肺,将有损我国在国际社会的形象职业病防治法有关当事方法律关系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劳动者用人单位履行保护健康义务主张健康权利政府监管部门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的涵义预防:预防特别是前期预防是贯穿于职业病防治活动全过程的根本措施防: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职业病的发生治:积极治理职业病危害对急性职业病事故采取控制、治理和应急救援措施对职业病人的治疗、疗养和康复,包括生理、心理和职业康复控制:是对工作场所或职业活动过程中职业病危害的识别、评价、干预措施消除:通过科技进步、产业结构调整、技术革新、引进和使用新材料等措施,根除工作场所已经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实施“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策略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业依法自律,政府依法监管,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依靠科技进步,控制职业病危害的源头职业病防治工作总体目标为劳动者提供安全、舒适、健康的作业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