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唐朝科举制的考试内容有哪些科举制,又称科举、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在唐朝,通过科举制度来选拔人才,那么它的考试内容都有什么呢?接下来就和一起来看看唐朝科举制的考试内容有哪些吧!唐朝科举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唐代考试科目分常科和制科,每年分期举行的叫常科,由皇帝临时下诏举行的考试称制科。常科有:秀才科,明经科,进士科,俊士科,明法科,明字科,明算科,一史科,三史科,道举科,童子科等50多种。秀才一科,在唐初的要求极高,很少有人能通过,后来渐渐废掉了。俊士科不常举行。考试的方式有:口试,贴经(填空),墨2义(相当于口试的笔试化),策问(论文),杂文(诗赋)。明经科的内容:9部经书,《礼记》、《左传》为大经;《诗经》、《周礼》、《仪礼》为中经;《周易》、《尚书》、《公羊传》、《谷梁传》为小经,不仅仅是6经,另外,《孝经》、《论语》为必考。明经科的考试方式一般只是口试,贴经(填空),墨义。一般只要对经文以及注释,记忆背诵熟练,就可中试。再看进士科。进士科原来只考策问,后来加上贴经(填空),杂文(诗赋)。贴经只贴大经,即《礼记》、《左传》。再加上贴《老子》,10个问题中能答上4个即可合格。杂文要求诗赋各一。策问要写五篇。策问主要是对时下国家的政治、经济、法律、军事、政务、漕运、盐政等等方面提出问题并作回答。进士科一般取中很难,录取率只有1%-2%,因此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之称。唐前期每科进士只取十几人,后期也只取三十几人。孟郊当时考中后,欣喜若狂,作《登科后》:“春风得意马蹄疾,一夜看遍长安花”,可见其难。明法科,国家选取司法人才,范围为律七条,令三条。唐朝的科举竞争唐代的录取比例相对偏低,据《通典;选举三》,唐代“贡士之法,多循隋制。上郡岁三人,中郡二人,下郡一人,有才能者无常数。”唐初大郡一般在3万户以上,以每户平均5口人来说,至少有15万人,换算下来,录取比例为总人口的1/50000。到唐高宗时,录取比例开始上升,特别是在武则天当政后,录取名额大幅增多,科举已成为读书人入仕的最主要路径。3据《朝野佥载》:“乾封(唐高宗年号)以前选人,每年不越数千;垂拱(武则天年号)以后,每岁常至五万。”曾任洋州刺史的唐代经学家赵匡在其《举选议》中称,尚书省考试录取,“大率二十人中方收一人”,录取率大概是5%。虽然此录取率比唐初增加许多,但因考生越来越多,录取率仍较低,所以出现了《通典;选举五》所说的情况:“故没齿而不登科者甚众。”唐朝的科举竞争程度唐朝科举各科的录取比例并不一样。据《文献通考;选举二》:“进士大抵千人,得第者百一二;明经倍之,得第者十一二。”即唐朝进士科的录取率在1%至2%左右;明经科录取率较高,比进士科多了10%。进士科录取名额每次仅30人左右,故唐人李山甫诗中称:“麻衣尽举一双手,桂树只生三十枝。”唐代进士录取要求严苛,宁缺毋滥。据《新唐书;选举志上》,唐文宗李昂曾诏令礼部:“岁取登第者三十人,苟无其人,不必充其数。”可能正缘于不能“滥竽充数”,唐朝的录取率是科举时代中国各朝中最低的。据清徐松《登科记考》中的统计:终唐之世,贡举进士凡266次,及第进士为6642人,平均每次进士及第不到25人。明字科,文字理论及书法,考《说文》、《字林》。明算科,考数学,范围很广,选数学人才。一史科,从《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中任选一,考贴也考策。三史科,《史记》、《汉书》、《后汉书》均考,主要是选拔历史方4面的人才。道举科,考《老子》、《庄子》、《列子》。童子科,10岁左右的童子,考《孝经》、《论语》。我们从中可以看出,唐代科举考试的范围有多大。从经文到时事政治、经济、制度、军事、法律、盐政、漕运、历史、数学、文字学,而且,不仅考儒家的东西,还考道家的东西。我们从中可以看出,唐代科举考试的范围有多大。从经文到时事政治、经济、制度、军事、法律、盐政、漕运、历史、数学、文字学,而且,不仅考儒家的东西,还考道家的东西。和那时的科举相比,我们现在的高考也不过如此罢了。当时的考试范围非常广泛,要学的东西也非常多,不仅儒家,还有道家,及各种经史都考,还有诗词歌赋,并且非常重视策问,即考你的治国方略。这样的考试才能选拔出真正的人才来。而且,常科登试后,不能立即做官,必须经吏部的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韩愈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没有通过,只好去刺史那里做幕僚。可见这是一个多么严格的选才制度。唐代科举制度的特点其一:对于考场的种种犯规行为一直都较为宽容,根本没有出现过象明、清时期那样血淋淋的科场案。《宣宗纪》、《登科记考》接下来还均有记载说:“御史台奏:‘据正月八日礼部贡院捉到明经黄续之、赵弘成、全质三人,伪造堂印、堂贴,兼黄续之伪着绯衫,将伪贴入贡院,令与举人虞蒸、胡简、党赞三人及第,许得钱一千六百贯文。据勘黄续之等罪款,5具招造伪,所许钱未曾入手便事败。奉敕并准法处死。主司以自获奸人,并放。’”因考场作弊被处死的仅见此一例,这是因为其事涉“造伪”。据《唐会要》卷四一,在唐代,“造伪”属仅次于“十恶”的重罪,所以处罚较重。然而,此次被处死的3人皆既非考官,亦非考生。可见,作弊情节过于恶劣的涉案人也只偶然有极少数被处死,一般对考生的处罚都只是不予录取,或者再加上几年不许参加考试;而对于考官的违规则只是贬官降级,没有太当一回事。即使是事先泄漏了考题,致使考试作废,或者落实收受了贿赂,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只有一例;;麟德二年的主考左史董思恭原拟判死刑,结果还是免死、流放[7](P53),其他的依然只是贬官。据《登科记考》,仅进士科为争夺状元桂冠就有:强要状元竟遂愿、自定状元自写榜、“诈和”取得第一名、取舍决于场外人、名次定在开考前、权臣倚势搞裙带、还情送顶状元冠等15次不正当竞争,当时人们都不举发、不追究,也就是说都能容忍。清人王世祯就看不懂唐代的科举,他说:“唐人最重进士科,然主司、举子关节交通,不以为怪。”[15]的确如此。由于科举取士并非主要的入仕途径,其它的门路尽多,加之录取了也不是立即有官做,到能做官时起点也很低,科举得手并不能象宋中期以后那样“一登龙门,身价百倍”,所以制度较松弛,人们对科举考试公正性的期望值并不高,犯不着对考试中出现的这样那样的问题大动干戈。我们不可以看明、清科举的眼光去看唐代科举。6其二:宗族子弟照样参与科举竞争,与天下寒士一起追求榜上有名而不加限制,当时人们也都能接受,相关史书中均不见有臣下就这一问题上过奏章,这也是宋以后所见不到的现象(宋代还有微量的残存)。依据《登科记考》的记载,并参之其它史籍统计,唐代已知的151名状元中,宗室出身的就有李程、李从实、李肱、李筠等4人,占2.65%。普通进士名单不全,无法统计,估计宗室出身的一般进士还会超过这个比例。而宗室总人数在当时全国总人口中的比例绝对没有这么大。宗室子弟本来就有恩荫、特赐等种种特权,在享受教育方面也占有很大的优势,又在科举考试中也占有优势,是极不合理的。宋以后在这方面进行了改革,作了种种限制,应该说是很大的进步。跟这一点密切相关的是:笔者发现,有案可稽的唐代73名状元中,出身三品及以上(包括宗室)或历代名人之家的就有56人,占76.71%;四品及以下官僚家庭出身的11人,占15.07%;寒士出身的只有6人,占8.2%。估计这少数几个出身“微寒”的,也并非来自一般平民或农户,多半是破落官僚家庭,至少是个小地主,只是近几代无人做官而已。那些未留下姓名或虽知其名姓却找不到家世资料的状元,也不一定就是出身“微寒”,仅仅由于他们影响太小而唐代又不怎么重视状元。56个家世较为显赫的状元中就多半其祖辈、父辈或兄弟辈在新、旧《唐书》中有传,而本人则只字不曾被附带提及。这些情况表明,唐代科举所选拔的人才多处在社会上层,中层的都很少,更不用说下层了。掌权者并没有将科举考试看得很神圣,有意无意地在制定有关章程时留下一些余地,不糊名,不誊录,甚至不7硬性规定非依考卷高下决定取舍与名次不可。这不甚严密的制度执行起来再打些折扣,于是朝里有人好做官,朝里有人易争先,所以郑氏、归氏、孔氏、赵氏、崔氏等大家族出状元都是一窝一窝的。中下层读书人不仅难以争先,甚至难以录取。可以说,唐代的科举考试实质上是上层社会内的权力再分配,是上层社会中的庶族从豪族手里分权,远不是真正的“广开才路”,在全社会范围内挑选人才。所谓“为国选才”只是一句空话。直到宋代中期以后,科举考试的制度日趋严密完善,有“殿试”、“读卷”、“糊名考校”、“分房阅卷”、“公立甲次”等措施,而名次的确定又有“初考”、“复考”、“详定”3道关,且有宗室一般不许参试,高官及考官的子弟或亲戚参试要回避,并另设试场、另定名额、分别录取等规定,选才的范围才逐渐扩展到中下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