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基础知识ANTI-MONEYLAUNDERING一、反洗钱基础知识简介二、反洗钱的具体操作实务三、反洗钱报告及典型案例分析(一)“洗钱”的由来及概念“洗钱”一词由英语“MoneyLaundering”直译而来。在西班牙语中称“Blangueo”(Bleaching),即漂白之意;而在意大利语中则称“Riciclaggio”(Recycling),即再循环。据传在二十世纪初,美国旧金山一家名叫圣.弗郎西斯饭店的老板看到店里日常流通的一些硬币粘满油污,他怕弄脏顾客的白手套,使用碱液把这些硬币清洗一遍,被清洗的硬币像新币一样干净,就叫“洗钱”。后来到20世纪20年代,美国芝加哥出现了阿狸.卡彭、约多里奥和勒基.鲁西诺为首的有组织犯罪集团。该有组织犯罪集团的一个财务总管购置一台自动洗衣机,为顾客洗衣服,收取现金。然后将这部分现金收入连同其犯罪收入一起向税务机关申报,于是其犯罪收入变成合法收入。从此出现现代意义上的“洗钱”。一、反洗钱基础知识简介“洗钱”(MoneyLaundering)是指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或者其他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现代各国法律对洗钱的解释不完全相同,金融机构反洗钱比较权威的机构巴塞尔银行法规及监管实践委员会,从金融交易角度对洗钱进行了描述:犯罪分子及其同伙利用金融系统将资金从一个帐户向另一个帐户作支付或转移,以掩盖款项的真实来源和受益所有权关系;或者利用金融系统提供的资金保管服务存放款项。即常言之“洗钱”。(二)洗钱罪洗钱罪的主体是金融机构或个人,有五种行为:(一)提供资金账户的;(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三)洗钱行为特征1、洗钱方式的多样性为了逃避监管和追查,洗钱犯罪分子往往通过不同的方式和渠道对犯罪所得进行处理。长期的洗钱活动发展出了多种多样的洗钱工具,例如,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利用空壳公司,伪造商业票据等。经济方式的创新也使洗钱方式不断翻新,更为隐蔽,如网上交易。专业的洗钱组织更是越来越熟练地对各种洗钱手段和方式加以组合运用。2、洗钱过程的复杂性要实现洗钱的目的,主要方式之一就是改变犯罪所得的原有形式,消除可能成为证据的痕迹,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设置伪装,使其与合法收益融为一体。这就迫使洗钱者采取复杂的手法,经过种种中间形态,采取多种运作方式来洗钱。3、洗钱对象的特定性洗钱对象是资金和财产,这些资金和财产无一例外地与犯罪活动紧密相联,例如,来源于毒品、走私、诈骗、贪污贿赂、偷税逃税等犯罪。一般来说,只有非法所得才有清洗的必要。4、洗钱活动的国际性随着经济、科技的飞速发展,世界上人员往来、商品运送、资金流动、信息传播、服务的提供日益国际化,导致了犯罪活动的国际化。在追逐非法经济利益的跨国犯罪活动中,犯罪所得的转移成为一个关键问题,直接导致洗钱活动日益具有跨境、跨国的性质。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统计,全球每年非法洗钱的数额约占世界国内生产总值的2-5%,全球每年涉及的“洗钱”量大约为1.5-2.8万亿美元,且每年以1000亿美元的数额不断增加。洗钱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经济、安全和社会后果。洗钱为贩毒者、恐怖主义分子、非法武器交易商、腐败的政府官员以及其他罪犯的运作和发展提供了动力。洗钱已经变得越来越国际化,而与犯罪活动有关的金融问题也由于科技的日新月异以及金融服务业的全球化而变得日益复杂化。(四)反洗钱国际组织国际反洗钱组织、机构:联合国(毒品与犯罪办公室)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inancialActionTaskForceonMoneyLaundering--FATF)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国际保险监管协会区域性组织(如:欧亚反洗钱与反恐融资小组(theEurasianGrouponCombatingMoneyandFinancingofTerrorism,EAG))其他专门性组织(五)我国的反洗钱架构体系2019年9月,中编办在人行编制方案中明确:“原由公安部承担的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的职责,转由中国人民银行承担。”2019年12月,十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案明确规定:“人民银行负责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承办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研究和拟订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则和政策;承办反洗钱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汇总和跟踪分析各部门提供的人民币、外币等可疑支付交易信息,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并协助司法部门调查涉嫌洗钱犯罪案件;承办中国人民银行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防范措施;组织中国人民银行系统的金银、现钞、有价证券的保卫和武装押运工作。camlmac.gov/com/info.do?action=detail&id=189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经中共中央编制委员会批准,于2019年4月7日正式成立。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直属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法人单位,是为人民银行履行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职责而设立的收集、分析、监测和提供反洗钱情报的专门机构。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职责为: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全国反洗钱工作;制定国家反洗钱的重要政策,规划国家反洗钱战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协调各部门、动员全社会开展反洗钱工作。2019年5月,经国务院批复同意,调整充实了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组织机构,成功建立起以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办公厅、外交部、公安部、安全部、监察部、司法部、财政部、建设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广电总局、法制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邮政局、外汇局、解放军总参谋部等二十三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六)反洗钱法律法规国际上的反洗钱法律法规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40+9”建议(2019)独立的专门进行国际反洗钱的政府间组织,其宗旨是制定和推动反洗钱政策,避免洗钱活动影响合法经济活动。FATF“40+9”建议为反洗钱工作奠定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的国际框架。联合国《与犯罪收益有关的洗钱、没收和国际合作示范法》(2019)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1988)联合国《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2019)联合国《反腐败公约》(2019)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2000)欧盟理事会《关于协调各成员国金融情报机构在交换情报方面合作的决定》(2000)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关于防止犯罪分子利用银行系统洗钱的声明》(2019)整个声明的全部内容都与反洗钱活动密切相关。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关于修订理事会关于防止利用金融系统洗钱的指令的指令》(2019)欧盟委员会发布《关于防止利用金融系统洗钱和恐怖融资的指令(建议稿)》(2019)国内《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调查实施细则(试行)》(2019)《反洗钱现场检查管理办法(试行)》(2019)《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银发[2019]54号)《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2019年)《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开展洗钱类型分析工作的通知》(2019年)《金融机构反洗钱风险评估标准》(2019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支付机构反洗钱履职情况的通报》(2019年)《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管理办法》(〔2019〕第1号)《关于切实做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通知》(2019)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和授权,2019年,人民银行会同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参考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决议、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以下简称FATF)标准及FATF对我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评价、建议等,在吸收主要国家和地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19年初,《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弥补了我国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的制度空白。该办法明确规定了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在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方面应履行的义务,解除冻结措施的条件,对被冻结资产的管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涉外冻结资产的处理以及监督与处罚。《反洗钱/反恐融资规定选编》杜金富主编2019年12月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主要内容:●欧盟关于防止利用金融系统洗钱和恐怖融资的指令关于防止利用金融系统洗钱和恐怖融资的指令提案●美国美国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规章●澳大利亚2019年澳大利亚反洗钱和反恐融资规定(第1号)●中国香港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金融机构)条例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引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引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出适用于有联系实体的防止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指引●中国台湾“洗钱防制法”修正“洗钱防制法”部分条文《反洗钱资金监测研究》王小平罗扬主编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集体编写2019年4月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主要内容:●我国腐败分子向境外转移资产的途径和监测方法研究●我国非法集资活动的资金运行特点及监测方法研究●电子货币领域的洗钱风险及监测分析研究●网络洗钱:现状、趋势及对策●我国电子支付业务中的洗钱风险浅析●典型非银行放贷机构洗钱风险浅析●私人银行业务的洗钱风险分析及对策研究●特定非金融机构的洗钱风险及对策研究●基于社会网络分析框架的反洗钱资金监测分析方法初探●清洗腐败所得——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类型学报告(译)●国外反洗钱案例二、反洗钱的具体操作实务客户身份识别客户尽职调查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交易记录保存(一)反洗钱实务-客户身份识别(CustomerIdentification)《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2019-2号令开立账户等方式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为不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提供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的;银行为自然人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经营活动、金融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相关资料信息。(二)反洗钱实务-客户身份尽职调查(CustomerDueDiligence,CDD)客户身份尽职调查具体的措施:利用可靠的、独立来源的文件、数据或信息来验证客户的身份;采取合理手段验证客户身份,运用合理措施确定客户财产和资金真实来源;高风险客户或高风险账户持有人,对其业务关系需要进行更严格的持续监视。在进行客户身份识别时,若怀疑客户有洗钱的可能;客户账户操作方式有实质性的改变;资金交易与客户的业务经营情况不一致。提交STR(SuspiciousTransactionReport).客户尽职调查,需要关注客户整个业务流程,重点要把握三个关键环节:1、建立业务关系时;2、进行交易时;3、终止业务关系时。银行业掀起反洗钱风暴清理虚假匿名账户央行在2019年底就发布通知要求各银行开展核实工作清理虚假匿名账户,并规定于2019年年底前结束。2019年以来已经有中行、建行、光大、恒生等多家银行开展上述存款账户身份信息核实工作。预计年内各家银行或掀起一股账户信息核实风暴,将一定打击包括洗钱和私设小金库在内的非法行为。(三)反洗钱实务-大额交易报告制度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根据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大额交易报告标准主要分三种情形:现金交易:单笔或当日累计20万元以上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