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1500t/a钢结构件、彩钢瓦及C型钢加工项目建设单位:山东大成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盖章)编制日期:2019年1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2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1500t/a钢结构件、彩钢瓦及C型钢加工项目建设单位山东大成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明武联系人宋兴臣通讯地址济宁市高新区王因镇后岗村联系电话18754772888传真——邮编272103建设地点济宁市高新区王因镇后岗村山东大成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南厂区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代码C3311金属结构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10667绿化面积(平方米)1526总投资(万元)43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25.5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5.9%评价经费(万元)--预计投产日期2019年2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建设背景山东大成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钢结构件、彩钢瓦、C型钢、金属容器及钢网架与销售的企业。公司有南北两个厂区,现因公司发展需要,现拟投资430万元在济宁市高新区王因镇后岗村山东大成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南厂区内建设1500t/a钢结构件、彩钢瓦及C型钢加工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10667m2,厂区劳动定员46人,年工作300天,单班8小时工作制,项目实施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的要求,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67、金属制品加工制造”,本项目生产过程不涉及电镀及喷漆工艺,按要求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委派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详细了解与收集了该项目的有关资料,按照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结合该项目的特点,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3二、项目厂址本项目位于济宁市高新区王因镇后岗山东大成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南厂区内(中心坐标经纬度:116.754,35.461),项目东侧、南侧为农田,西侧为道路,北侧为黄王路,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三、项目平面布置本项目占地面积10667m2,总建筑面积7476m2,项目主要建设2F综合办公楼1座、整体车间1座,车棚及门卫等其它附属设施。其中办公楼位于厂区东北部,车棚位于厂区中北部,整体车间位于厂区南部,公司在北侧设置一个出入口。整体车间内分为原料区、成品区、C型钢制作区、瓦型区、机加工区、剪板区、校正区、拼装区、门焊区、组立区、分条区、焊接区、抛丸区、半成品区及气瓶区等。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产生后直接送至北厂区暂存于北厂区内,本项目南厂区不设置危废库及一般固废暂存库。企业厂区平面布置从方便生产、安全管理和保护环境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具体分析如下:(1)项目所在厂区共设置有一个出入口,位于厂区北侧。整体车间内各区域互相连通,方便生产。(2)在满足生产工艺流程要求的前提下,将主要装置按照流程集中布置,利于生产,便于管理,节约投资,减少占地。(3)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以焊接区为中心50m范围)内无敏感保护目标,最近的敏感点为距离厂界西20m处的后岗村,距离焊接区65m,距离切割区80m,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4)平面布置充分考虑了生产线、公用工程和原辅材料仓库等的防火间距,自然通风和采光的要求等。(5)各项公用工程尽可能靠近负荷中心,节省管线减少损耗,确保生产的需要。综上所述,从安全生产、方便运输、便于管理、节省能源、环境保护等方面综合考虑,厂区总平面布置图基本合理。四、产品规模及方案本项目产品主要为钢结构件、彩钢瓦及C型钢。本项目产品规模如下表所示:表1-1项目产品规模一览表产品名称年产量备注钢结构件1095吨无需喷漆、直接外售4彩钢瓦85吨无需喷漆、直接外售C型钢320吨无需喷漆、直接外售五、原辅材料消耗项目实施后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详见下表:表1-2项目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序号名称单位年消耗量备注一钢结构件生产1钢板t985外购,汽运2H型钢t200外购,汽运3圆管、线材、角钢t120外购,汽运4焊条、焊丝t10外购,汽运5切削液t0.4外购,汽运6液压油t0.4外购,汽运7氧气瓶100外购,汽运8混合气瓶100外购,汽运9钢丸t2.5外购,汽运二彩钢瓦1彩卷t95外购,汽运三C型钢1带钢t320外购,汽运六、项目建设内容1、拟建项目工程组成内容见下表:表1-3工程组成一览表序号工程组成工程内容备注1主体工程整体车间C型钢制作区1座,1F,占地面积共约150m2,主要进行C型钢制作等工序利用已有厂房瓦型区1座,1F,占地面积共约200m2,主要进行彩钢瓦制作等工序利用已有厂房机加工区1座,1F,占地面积共约100m2,主要进行冲床、钻床等工序利用已有厂房剪板区1座,1F,占地面积共约50m2,主要进行彩钢板剪板等工序利用已有厂房5校正区1座,1F,占地面积共约150m2,主要进行钢构件校正等工序利用已有厂房拼装区1座,1F,占地面积共约150m2,主要进行钢构件拼装等工序利用已有厂房门焊区1座,1F,占地面积共约200m2,主要进行彩钢瓦制作等工序利用已有厂房组立区1座,1F,占地面积共约200m2,主要进行彩钢瓦制作等工序利用已有厂房分条区1座,1F,占地面积共约200m2,主要进行彩钢瓦制作等工序利用已有厂房焊接区1座,1F,占地面积共约400m2,主要进行钢构件焊接等工序利用已有厂房抛丸区1座,1F,占地面积共约300m2,主要进行对钢构件进行抛丸除锈等工序利用已有厂房2辅助工程办公楼1座,2F,建筑面积1000m2利用原有生活区1座,1F,建筑面积200m2利用原有3储运工程原料区2座,位于整体车间内,总建筑面积1000m2利用原有配件仓库1座,位于整体车间内,总建筑面积200m2利用原有半成品区1座,位于整体车间内,总建筑面积200m2利用原有成品区2座,位于整体车间内,总建筑面积900m2利用原有危废库1处,位于北厂区整体车间内,总建筑面积10m2利用原有,南厂区不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库1处,位于北厂区整体车间内,总建筑面积300m2利用原有,南厂区不设置4公用工程给排水给水由高新区自来水管网供给,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供暖办公室采暖采用空调,生产不用热--供电由高新区供电网供给,满足本项目要求--4环保工程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滞留收集后外运作农肥--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的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及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1#排气筒排放;切割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台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未被捕集的焊接烟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噪声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固废废边角料、除尘器收尘、废钢丸、焊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属于危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分类收集存放,合理处置。--2、主要设备6项目运营后,项目生产主要设备见下表。表1-4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型号1数控火焰切割机台1CNC/GDZ-40002H型钢组立机台1HJZ15型3液压板料折弯机台1W67Y-160T4液压闸式剪板机台1QC11Y-16-40005MZG系列门型埋弧焊机台1MZG-40006H型钢翼缘板矫正机台1JZ-40A7摇臂钻床台1Z3050*16I8轨道式抛丸机台1HGP0816-89C型钢成型机台1厦门10840瓦机台1无锡特优特11900瓦机台1无锡特优特12760瓦机台1无锡特优特13二保焊机台5--14普通焊机台6--15集气罩+移动式除尘器套1--16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排气筒套1--七、公用工程1、供水工程项目无生产用水,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全部由高新区自来水管网供给。项目劳动定员46人,生活用水量按照每人30L/d计,则用水量约为1.38m3/d,即为414m3/a。2、排水厂区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雨水单独收集后排入路边沟渠。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算,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104m3/d,即为331.2m3/a,经化粪池滞留收集后外运作农肥。建设项目水量平衡见图1-1:7新鲜水414生活用水经化粪池滞留收集后外运作农肥331.282.8图1-1项目水平衡图(m3/a)2、供电本项目用电由高新区供电网提供,其电压及电量能够满足企业生产及生活的需要。3、供热项目生产采用电加热,办公室采暖制冷采用电空调,不设锅炉设施。八、经济技术指标及工作制度本项目总投资4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5万元。项目劳动定员46人,年运行300天,单班8小时工作制。九、项目选址及建设可行性分析1、项目规划符合性分析该项目位于济宁市高新区王因镇后岗村,符合王因街道总体规划,已取得王因街道办事处的同意(见附件)。2、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位于济宁市高新区王因镇后岗村,交通便利,与外部市场联系十分顺畅,便于原材料和产品的输送;公用设施条件较好,水、电等基础设施完备;建设区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保护目标,周围无历史文物、名胜古迹以及珍贵动植物等重要保护目标,无放射性污染及严重的有害气体污染。综上所述,项目的选址基本合理。3、项目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1500t/a钢结构件、彩钢瓦及C型钢加工项目,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本项目产品、工艺及生产能力均不在淘汰类或者限制类之列,为允许类建设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4、建设项目土地使用合法性分析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凡列入《限制目录》第七类的建设项目或者采用所列工艺技术、装备的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凡列入《限制目录》第一至第六类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目录规定条件,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凡列入8《禁止目录》的建设项目或者采用所列工艺技术、装备的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凡采用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或者生产明令淘汰产品的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项目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不属于国土资发《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限批、禁批的范围。5、项目与南水北调项目的关系项目距离南水北调济宁段最近距离约21km,属于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一般保护区域内,排放水需满足《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一般保护区域排放标准及修改单同时需满足地方政府要求。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滞留收集后外运作农肥,因此对南水北调工程影响较小。6、“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结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