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网(运检/1)94-2014国家电网公司运维检修管理通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两个转变”,加快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规范运维检修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国家电网公司章程》,制定本通则。第二条本通则所称的运维检修(以下简称“运检”)管理,是指电网设备和水电(抽蓄)设备设施运检有关管理工作,包括电网实物资产管理、设备运维管理、设备检修管理、专业技术管理、状态检修管理、技术监督管理、技改大修管理、业务外包管理等。第三条运检管理遵循“机构扁平化、资源集约化、运维一体化、检修专业化、管理精益化”原则,实现“统一制度标准、统一业务流程、统一信息平台、统一绩效考评、统一资源调配”的要求。(一)机构扁平化。规范各级运检机构职能,精简层级,明晰职责,分级管控,强化执行,不断提高新体系运作效率。资源集约化。集中优势技术装备资源,充分利用内外部运检资源,做强做精核心业务,规范开展业务外包,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运维一体化。融合现场运行与维护性检修业务,—2—运维班(站)统一实施设备巡视、现场操作、带电检测及清扫、消缺、易损易耗件更换等维护性检修业务,不断提高运维劳动效率。检修专业化。通过基地检修、返厂检修、现场检修等方式,推广变压器、GIS等设备工厂化检修和隔离开关、四小器等设备轮换式检修,不断提高检修效率和质量。管理精益化。努力强化电网设备状态检修、全过程技术监督、技改大修项目管理和现场标准化作业,不断提高运检精益化管理水平。(二)统一制度标准。统一制定发布制度标准,实现管理制度一贯到底,技术标准一级覆盖,不断提升运检业务规范化水平。统一业务流程。强化流程管控,明晰业务界面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纵向执行和横向协同效率。统一信息平台。构建全覆盖、全过程、全统一的企业级运检资源管控平台,不断提高运检信息掌控能力。统一绩效考评。构建全面覆盖、分类考评的运检绩效指标体系,强化分析评价,突出正向激励,不断提升运检绩效水平。统一资源调配。发挥集团优势,加强区域协作,统一调配大型工器具、备品设备、退役设备、技术力量和应急队伍等运检资源,不断提高资源调配效率。第四条本通则适用于公司总部(分部)及所属各级单位运检管理工作。公司各级控股、参股、代管单位运检管理工作参照执行。—3—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一节机构设置第五条总部层面设“一部一公司一中心”,即国网运检部、国网运行公司、国网设备状态评价中心。国网运检部负责国网运行公司、国网设备状态评价中心有关运检业务的统筹。国网经研院、国网新源公司、国网通航公司为支撑保障机构。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层面设“一部一公司一中心”,即省公司运检部、省检修(分)公司、省设备状态评价中心(物资质量检测中心)。省公司运检部负责省检修(分)公司、省设备状态评价中心(物资质量检测中心)有关运检业务的统筹。省经济技术研究院、物资(分)公司、信息通信(分)公司为支撑保障机构。第七条地市(区、州)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地市供电企业”)层面设“一部一公司”,即地市供电企业运检部、地(市)检修分公司,二者合署,具有职能管理和实施主体双重职责。地(市)经济技术研究所、物资供应中心、信息通信分公司、综合服务中心为支撑保障机构。第八条县(市、区)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县供电企业”)层面设“一部一工区”,即县供电企业运检部、县检修—4—(建设)工区,二者合署,具有职能管理和实施主体双重职责。第九条各层级专业班组设置如下:(一)根据地域面积、电网规模、人员情况、交通状况、作业半径等因素统筹考虑省检修(分)公司运维分部设置,以及省检修(分)公司、地(市)检修分公司运维站设置。(二)省检修(分)公司设输电运维、输电检修、输电带电作业、变电运维、变电检修、直流检修、变电二次运检、电气试验等专业班组和机具维护、物资服务、物业服务、车辆服务、综合服务等辅助班组。(三)地(市)检修分公司设输电运维、输电检修、输电带电作业、变电运维、变电检修、变电二次运检、电气试验、配电运维、配电检修、配电抢修、配电二次运检、配电带电作业、配电工程、电缆运检、状态评价等专业班组和机具维护等辅助班组。(四)县检修(建设)工区设输电运维、输电检修、变电运维、变电检修、配电运维、配电抢修、电网建设、信通运检等专业班组和机具维护、仓储配送等辅助班组。第二节运检范围第十条总部层面承担±800千伏及以上特高压换流站运检。—5—第十一条省公司层面主要承担直流输电线路、±660千伏及以下直流换流站、500(330)千伏及以上交流输变电设备,以及集约的220千伏输变电设备运检。运维业务集约方面,对于220千伏变电站数量少或运检资源不足的地市供电企业,可将该地市供电企业220千伏变电站设备运维集约至省检修(分)公司。检修业务集约方面,35-220千伏变压器(电抗器)、220千伏GIS、断路器、隔离开关、四小器的基地检修可集约至省检修(分)公司实施。第十二条地市供电企业层面主要承担110(66)-220千伏、市区和市郊35千伏及以下电网设备运检,以及集约的县供电企业35千伏变电设备运检业务。运维业务集约方面,直供直管县供电企业35千伏变电设备运维业务可集约至地(市)检修分公司。检修业务集约方面,110(66)千伏及以下GIS、断路器、隔离开关、四小器和10千伏配电变压器等设备专业化检修可集约至地(市)检修分公司。第十三条县检修(建设)工区主要承担县域内35千伏输电线路和未集约至地(市)检修分公司的变电设备运检,县城区10千伏及以下配网设备(表箱前)和集约的农村10千伏配网设备运检,以及县域内35千伏及以下电网建设与改造;乡镇供电所承担农村0.4千伏配网设备和未集约的农—6—村10千伏配网设备运检。农村配网设备运检业务集约方面,农村10千伏配网设备运检以及交通便利、用户集中的中心城镇(如高新区、开发区、科技园、工业区、产业基地、特色产业园等)10千伏及以下配网运检业务宜集约至县检修(建设)工区。难以实现10千伏运检业务由县供电企业集中管理的,仍可由乡镇供电所负责开展。第三节职责第十四条国网运检部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公司“大检修”体系建设运行;负责电网设备和水电(抽蓄)设备设施运检制度标准制定;(二)负责电网设备和水电(抽蓄)设备设施运检归口管理;(三)负责电网实物资产归口管理;负责电网技改大修归口管理;负责生产服务用车制度标准制定、使用监督考核等专业管理;(四)负责电网设备全过程技术监督归口管理;负责输变电设备在线监测系统归口管理,输变电设备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终端设备维护等;负责电网设备状态检测、分析评价和故障诊断;负责电网新设备(新装置)挂网试运行管理;负责电压无功工作实施和统计分析;负责电网谐波和技术线—7—损管理;(五)负责电网建设、改造工程验收管理;负责电网设备运检业务外包管理;(六)负责防汛和防灾减灾归口管理;负责电网和水电(抽蓄)设施安防、安保设备运检管理;负责本专业电力设施保护和消防管理;(七)负责运检信息化建设及应用管理;负责运检绩效管理;(八)负责电网运检管理方面重大问题的协调和处理。第十五条区域分部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区域分部电网资产技改大修归口管理;负责承租电网资产的运维和大修项目管理;(二)负责区域分部电网实物资产管理;负责生产服务用车使用监督等专业管理。第十六条国网运行公司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800千伏及以上特高压换流站运检;(二)负责为属地公司提供直流核心设备运检和技术支持服务,为公司系统直流运维人员提供实训;(三)协助开展总部电网资产清查盘点及分析评价,资产卡片与设备台帐一致性管理。第十七条国网设备状态评价中心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开展全过程技术监督管理;开展输变配电设—8—备专业技术管理;(二)开展特高压交流和直流设备专项带电检测、状态评价和专业监督;(三)开展特高压交流和直流设备状态监测、分析评价和状态高级诊断模块开发;(四)开展公司系统在线监测、带电检测装置质量检验和运行评估;(五)开展新技术研究及推广应用;开展状态检修、技术监督、专业管理的技术交流和专业培训;(六)开展新设备性能质量抽检;支撑可靠性分析和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七)参与状态检修工作质量评价和运检绩效评估。第十八条国网经研院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组织总部电网资产技改大修项目以及各单位限上项目可研评审;(二)开展技改工程造价、设备大修成本分析及电网实物资产评价;(三)开展项目后评价、工程技术经济评价与研究;生产工程非物资类招标限价审查。第十九条国网新源公司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开展水电(抽蓄)设备状态评价,开展设备缺陷分析并提出措施建议;—9—(二)研究解决水电(抽蓄)重大技术问题并提出措施建议,协助开展事故调查及故障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三)开展水电(抽蓄)专业技术管理;承担重大项目科技攻关;(四)开展水电(抽蓄)专业技术培训;(五)参与水电(抽蓄)制度标准体系制订完善和反事故措施制订;(六)技术中心负责开展水电全过程技术监督管理。第二十条国网通航公司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开展线路直升机巡检作业;(二)协助开展故障抢修、应急抢险,以及线路三维激光扫描和直升机带电作业;(三)对公司系统无人机巡检业务提供基地保障、空域申请、培训和维修等方面的技术支撑。第二十一条省公司运检部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贯彻执行公司有关制度标准及工作部署;负责“大检修”体系建设运行;(二)负责电网设备和水电设备设施运检归口管理;(三)负责电网实物资产归口管理;负责电网设备技改大修归口管理;负责电网资产运维合同及运维费用管理;编制停电检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生产服务用车使用监督等专业管理;—10—(四)负责电网设备全过程技术监督归口管理;负责输变电设备在线监测系统归口管理,输变电设备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终端设备维护等;负责电网设备状态检测、分析评价和故障诊断;负责新设备(新装置)挂网试运行管理;负责电压无功工作实施和统计分析;负责电网谐波和技术线损管理;(五)负责组织电网建设、改造工程验收管理;负责电网设备运检业务外包管理;(六)负责运检信息化建设及应用;负责运检绩效管理;(七)负责配网(表箱前)运行、检修、改造和建设(除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外)管理,负责配电自动化建设与改造、新技术推广应用、分布式电源(储能装置)接入技术管理等;(八)负责防汛、防灾减灾管理;负责电网和水电设施安防、安保设备运检管理;负责线路通道防护管理;负责本专业电力设施保护和消防管理;(九)负责组织330千伏及以上原路径走廊改造等非扩展性电力设施迁改方案审核(根据业务及实际情况,可负责110或220千伏及以上原路径走廊改造等非扩展性电力设施迁改方案审核;直辖市负责组织35千伏及以上原路径走廊改造等非扩展性电力设施迁改方案审核);(十)负责电网运检管理方面重大问题的协调和处理。—11—第二十二条省检修(分)公司运维检修部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交直流输变电一二次设备运检、状态检(监)测、状态评价、故障分析和技术监督;(二)负责停电检修计划协调和现场作业组织及管控;负责输变电工程验收管理和生产准备;(三)负责电网设备技改大修项目立项、计划编制、实施、结算管理;(四)负责防汛、防灾减灾管理;负责电网设施安防、安保、防汛设备运检管理;线路通道防护管理;负责电力设施保护和消防管理;(五)负责电压无功、运检绩效、科技信息、生产计划等综合业务管理;(六)负责实物资产、物资需求、业务外包和项目合同管理;开展设备材料质量抽检、监造设备现场见证等。省检修(分)公司安全监察质量部(保卫部)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所辖输变电设备运检安全和质量监督;(二)负责基建施工、技改大修安全监督;(三)负责交通安全归口管理及电力设施保护、消防、防汛、防灾减灾的监督检查;(四)负责电网应急管理;—12—(五)负责组织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制定并监督落实;(六)负责生产事故事件的调查分析处理等。第二十三条省设备状态评价中心(物资质量检测中心)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输变配电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