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政策与法规第一节信息法制建设的意义1、现代社会的三大支柱:物质、能源、信息。2、信息法制建设的三个层次:法律、法规、政策。3、信息法所故规范的信息活动,其范围是有限的,并非所有的信息活动中的社会关系都属于信息法的调整范围,而且对一些特定的社会关系,如果就法律规范体系的调整而言,除了信息法加以调整之外,民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等也参与调整有些社会关系。4、将信息法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的理由:A对部门法的划分倏然不是随意的,但任何式样的划分只能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不变的;B信息法有着特定的调整对象,即信息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C我国的信息法律法规建设经过十几年的努力已经取得巨大的进展;D信息法的兴起与发展,并不是一种偶然的现象,而带有历史的必然性,具有社会发展的时代特征。5、信息法与宪法是普通法与根本法的关系。信息法必须依据宪法制定,并且不得与宪法相抵触。6、信息政策的特点:战略全局性、指导性、时间性、变异性。7、信息法律与信息政策的区别:A形成过程与表现形式不完全相同;B实施方式和范围不完全相同;C作用的时效和影响作用过程不完全相同。8、信息法律与信息政策的联系:A信息法律和信息政策具有本质上的同一性;B信息法律是保障信息政策得以贯彻和实施的重要法律手段;C信息政策是信息法律的重要基础。9、信息法律的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10、信息主体:自然人、法人、国家。自然人(公民)是重要的、基本的信息主体。11、知识产权的特征: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无形性、可复制性。12、信息产权与知识产权的关系:知识作为人类社会的特有的现象,是经由人类独具的思维能力深度加工过的、浓缩的系统化了的特定信息,是信息的核心。正如知识只是信息的核心部分而非其全部,知识产权也只是信息产权的核心部分,信息产权的范围大于知识产权的范围。信息产权包括知识产权,同时还包括超出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其他信息产权。13、专利权的客体: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14、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法人或者其他单位。15、申请人可以自行申请,也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16、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独占实施权、许可实施权、专利转让权、专利标记权、署名权、获得奖励和报酬的权利、公开发明创造的内容的义务、缴纳年费的义务。17、专利权的限制:专利权用尽、先用权、临时过境、科学研究和实验、专利药品或医疗器械、善意第三人的使用、许诺销售和销售的特殊规定。18、商标的构成:我国《商标法》第8条规定,任何人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19、对一个企业来说,它可以拥有多个商标,但只能有一个企业名称。20、著名的证明商标————纯羊毛标志。21、在我国,一份申请只能申请一件商标,不能在一个申请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22、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的总称。23、受著作权保护客体的条件:独创性、表达性、可复制性、合法性、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24、法定许可与合理使用的的区别:A法定许可需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合理使用是免费使用;B前者规定了附加条件,后者则是无条件使用;C前者在使用目的上具有商业性目的,而后者只限于非商业性目的。25、著作权与邻接权的比较著作权邻接权权利主体智力作品的创造者,包括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品的传播者,即出版者、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除表演者以外,几乎都是或其他组织权利客体具有独创性的作品,体现了作者的创造性劳动为了传播作品而赋予作品的传播形式,体现了传播者的创造性劳动保护内容主要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发表、署名等人身权和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等财产权主要是出版者对其出版的书刊的权利、表演者对表演的权利、音像制作者对其音像制品的权利、广播电视组织对其广播、电视节目的权利等保护前提作品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一经产生就可获得著作权保护邻接权的取得须以著作权人的授权及对作品的再利用为前提26、商业方法专利的必要性:A通过授权发明人一定期限内的独占使用权来保障商业方法专利发明人的投资回报,并通过对侵权行为的制裁来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护;B由于信息技术的特点,决定了电子商务商业方法极易;被模仿;C从长远的角度和发展的眼光来看,我国应该建立电子商务商业方法专利制度。27、商业方法专利的主要类型:网络交易类、金融类、市场营销类、管理类。28、权利管理电子信息:说明作品及其作者、表演者及其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及其制作者的信息,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权利人的信息和使用条件的信息,以及表示上述信息的数字或者代码。29、权利管理电子信息侵权的构成要件有三方面:A未经权利人许可;B侵权人的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者过失;C行为人客观上存在删除或改变权利管理电子信息和向公众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明知未经许可删除或改变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等裁体的行为。30、《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对软件著作权保护饿限制主要包括:时间限制、空间限制、复制品合法拥有者的权利、合理使用。31、美国就是世界上最早提出对软件给予专利保护的国家,并对其他国家产生了很大影响。32、《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第12条规定,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期为10年,布图设计自创作完成之日起15年后,不再受本条例保护。33、信息技术标准化是指在开发利用信息资源的各种实践活动中,通过制定、修订、管理和实施各种信息技术标准,达到各种所需要的统一局面,以便获得最佳经济和社会效益。34、国际级标准化组织约50余个,对于信息技术产品和有关服务的标准化组织或机构主要有: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35、我国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36、信息公开制度:一种承认公民对国家拥有的信息有公开请求权,国家对这种信息公开的请求有回答义务的制度。37、信息气象服务的方式:书面邮寄、传真、报纸杂刊、广播电视、声讯电话、手机短信、电子邮件、计算机互联网。38、突发事件: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突发事件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橙黄蓝色表示。一级为最高级别。39、报纸的监管(简答):报纸出版事后审读制度;报纸出版质量评估制度;报纸年度核检制度;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40、邮政普遍服务:按照国家规定的业务范围、服务标准和资费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用户持续提供邮政服务。41、普遍服务义务(USO):保证在公平的基础上让澳大利亚全体国民都能合理的得到标准电话服务、付费公用电话服务及所规定的传输服务。42、证券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多选):真实、充分、准确、及时原则。43、广告的基本原则(多选):真实性、合法性、符合精神文明建设。关于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身心健康的规定。不仅广告中的内容,而且表现形式上都不得有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身心健康的形象。(判断)44、关于广告表述和赠品广告的规定。广告中表明推销商品、提供服务附带赠送礼品的,应当表明赠送的品种和数量。(判断)45、关于烟草广告的规定。禁止在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所设置烟草广告。烟草广告中必须标明“吸烟有害健康”。(判断)46、关于食品、酒类、化妆品广告内容规定。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判断)47、构成国家秘密的要素(简答):一是关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二是依照法定程序确定;三是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国家秘密的密级(简答):A绝密:内容涉及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B机密:内容涉及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C秘密:内容涉及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48、《保密法》最大的特点是“预防为主”。(单选)49、侵犯国家秘密的基本犯罪类型(多选):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持有国家秘密罪、泄露国家秘密罪、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泄露国家军事秘密罪、为境外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50、商业秘密的法律特征(多选):秘密性、价值性、实用性、保密性。51、隐私权: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52、隐私权的内容:(1)信息隐私权—涉及制度规则,以调整诸如信用信息、医疗与政府档案等个人数据的收集和处理,也被成为“数据保护”。(2)身体隐私权—涉及保护个人的身体,对抗诸如基因测试、药品测试和非法搜查等侵犯性的程序。(3)通信隐私权—涉及通信、电话、电子邮件和其他形式的通信的安全和隐私。(4)地域隐私权—涉及对侵入家庭以及诸如工作场所或者公共场所等其他环境设立限制,包括搜查、电视监控、以及核查证件等。隐私权的核心内容是对自己的隐私依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支配。53、个人信息保护方式(多选):技术手段、行业自律、立法规范。54、计算机犯罪的定义:广义和狭义。P706—70755、计算机的犯罪特点(简答):危害性特别大;隐蔽性特别强;智能性高;连续性强;侦查取证难;犯罪黑数高。商业秘密与国家秘密的区别(论述):P603—605商业秘密与专利的比较(论述):P606--商业秘密的自我保护(论述):P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