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商号权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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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论商号权的法律保护姓名:戴立群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民商法学指导教师:舒利20081220论商号权的法律保护作者:戴立群学位授予单位:南昌大学相似文献(10条)1.期刊论文张今臣论商号权的法律保护-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9(4)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专门的商号权法律保护制度.在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框架下切实保护商号权,不仅要正确认识商号权的概念、性质、法律特征及内容,而且还要了解我国商号权法律保护的现状,掌握解决商号权与商标权冲突的原则.2.学位论文黄沛我国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法律规制研究2007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地发展,市场各方主体开始不断重视商标和商号。商标是区分不同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记,而商号是区分市场上不同经营主体的标记。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企业通过商标或商号来向消费者传达信息,而消费者通过商标或商号来认识企业,因此商标与商号成为架立在企业承包与消费者之间的桥梁。而由于商标与商号属性上的某些相似,两者容易因相同或相似而发生混淆,尤其当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与商号分属于不同主体,并在形式上都处于合法状态时,就会引起两种权利的冲突现象。此类冲突案例,引发了对商号权的性质、冲突的成因、冲突的处理方式、冲突的协调机制等诸多问题的争议。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法律规制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法律规制问题研究的实践意义首先体现在它是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和法律实践发展的客观需要。伴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全民族的知识产权意识越来越高,在商标和商号方面对法律不断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法律在商标和商号问题上的不足日益显现,迫切需要对相应的法律制度进行规制。其次,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法律规制问题研究的实践意义还体现在对于构建法治国家的推动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开始全方位融入世界经济体系,近年来西方国家不断就知识产权领域向我国提出责难,商标权和商号权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方i面。其三,对商标权与商号权进行法律规制已经成为法治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通过对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法律规制的理论研究,特别是对商标权与商号权法律规则的具体探讨,无疑将为解决现实中对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问题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本文围绕商标权与商号权的冲突问题,较为深入地分析了商标权与商号权产生冲突的理论和现实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法律规制建议。在逻辑思路上,本文按照冲突现状及其原因——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律规制借鉴——我国既有立法及其评析——我国相应法律规制构想的路线展开论述,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现状及其原因。现阶段,我国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商号权保护制度,商号只是附在企业名称中进行有限的保护。商标法中虽然规定了注册商标不得与在先权利相冲突,但却因没有明确在先权利的范围而难以操作;商号权根本不被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所接受而处于非常尴尬的地位,更不要说去抵御在后权利的冲击。该部分还就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的概念进行了说明,并指出在实践中商标权与商号权的冲突主要有两种基本表现形式:商标的商号化使用与商号的商标化使用。就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原因而言,具体表现在内在原因、经济利益驱动、法律制度缺陷、行政管理制度的差异等四个方面:首先,商标与商号相似是商标权与商号权产生冲突的根本原因。第一、商标和商号在形式上相似。汉字是商标与商号共同的构成要素,文字商标所享有的商标权与商号权产生权利冲突的形式基础就在于此。第二、商标与商号具有功能上的相似性。两者都是区别产品或服务并引导消费者识别企业的标记,在服务商标领域体现得更为明显。其次,经济利益的驱动是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主要动因。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商业信誉较高的企业可以获得更高的利润,这是导致在商业标记上进行各种仿冒的利益驱动力,也是对商标与商号冲突的经济解释。再次,现行法律制度的缺陷也是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的直接原因。我国并没有将企业名称权定位为知识产权,而将企业名称权放在民事权利中的人身权中来规定掩盖了其本身所蕴含的财产权性质。法律地位的不同使商标权与商号权的冲突成为必然。最后,行政管理制度的差异是重要原因。商标与商号权利核准机关及程序的差异是权利冲突发生的重要原因。商标权的核准是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来行使,而商号的核准权则由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来行使,由于商标权与商号权核准机关的不同,且目前双方资源不能共享,从而为具有相同或近似文字的商标与商号的同时存在提供了可能性。此外,公民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欠缺也会增多商标权与商号权的冲突。第二部分,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对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的法律规制。笔者分别从在先权保护机制与采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限制两个角度对英国、法国、德国、美国、加拿大、我国台湾地区以及一些国际公约关于规制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的法律规定进行梳理和阐述。第三部分,关于我国商标权与商号权权利冲突解决机制既有立法之评析。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对商标权和商号权冲突问题的规制主要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一些文件中,这些规定较为散乱,未能有效解决目前已经存在的争议。在本部分中,笔者从商标法律制度、企业名称登记制度和反不正当竞争制度三个角度对我国有关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的立法现状进行阐释。第四部分,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的法律规制构想。该部分首先阐述了‘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法律规制的必要性,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务中,对此问题的解决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回避和拖延的问题。其次,本文又从法律规制原则、程序规则、协调机制三个部分进行分析,提出了商标与商号的一体化保护的制度设计。解决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应遵循的原则具体又包含遵循保护在先权利原则、禁止混淆原则、诚实信用原则、遵循利益平衡效益原则四项原则。最后,笔者提出应当重构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协调机制的建议:制定专门的《商号法》;构建多法综合的商号权保护立法体系;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号权保护的规定;考虑实现商标与商号的一体化保护等。第五部分是结语。笔者指出伴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全民族的知识产权意识越来越高,在商标和商号方面对法律不断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伴随着法律规制的完善,商标权和商号权冲突问题可以得到更好地解决。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通过对商标权和商号权权利冲突分析基础上,从法律规制原则、程序规则、协调机制三个板块构建解决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的法律规则;本文提出了遵循保护在先权利原则、禁止混淆原则、诚实信用原则、遵循利益平衡效益原则四项原则;提出应当重构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协调机制的四项具体建议。3.期刊论文田樱传统老字号商号权的保护-黑龙江对外经贸2006,(6)传统老字号蕴涵着丰富的传统文化和宝贵的无形资产,因此保护传统老字号及其商号权具有重要的意义.由于我们国家目前还没有直接保护传统老字号商号权的国内法,应当利用现行法律从知识产权、民事、行政等方面间接保护和通过立法直接保护仍在业的传统老字号的商号权.另外,对于非在业传统老字号的商号权的保护也应给予重视.4.学位论文王欢中外商号权法律制度比较研究——兼论我国商号权法律制度的完善2008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号的重要性日益被商事主体所重视。世界各国的实践大多将商号权的保护纳入知识产权保护的范畴;而目前我国对于商号权的立法还不完善,实践中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如何对商号权进行法律保护,已经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问题。因此,开展对商号权律制度的研究己经成为我国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工作中的紧迫任务。本文对我国商号权法律制度的保护现状进行分析,并借鉴其他国家的商号权立法经验,以期完善我国的商号权法律制度。全文除导言和结语外,共分为五章。第一章研究商号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论。商号的概念和性质是本文研究的前提和基石,也是建立商号权法律制度的基础。该部分从界定商号的概念入手,确定商号是区别于字号、商标、企业名称的独立概念,并明确商号权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第二、三章研究两大法系以及国际公约中的商号权法律制度,也是本文的重点研究部分。主要集中于介绍以德国、日本、英国、美国等国外商号权法律制度的一般性规定、保护性规定以及商号权利冲突的解决规则,以期对我国商号权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一些借鉴经验。第四章研究我国的商号权法律制度保护现状。首先归纳了我国各个时期的关于商号权的法律法规;其次分析我国商号权的实践现状,如商号权利冲突问题和特殊商号保护问题;再总结出我国商号权法律制度存在的不足。第五章则是在前文的论述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商号权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以及关于商号权统一立法的理论构想和具体措施,这一部分也是本文的创新之处:针对我国商号权法律制度的不足,借鉴国外的立法模式,提出在《商标法》中增加商标权规定的观点,并对相关的法律进行修改,以建立起一个完整协调的商号权法律保护体系。5.期刊论文汪维权.杨威威商号权冲突:亟待解决的知识产权保护现实问题-黑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6,(4)商号能够在商事交易活动中为使用者带来利益,这种利益的特点在于:一方面,它是除商品和服务本身价值之外的利益,体现为财产权,具有物权性质的排他性.这种排他性决定,同一财产之上不能附着其他财产权,除非有明确法律规定或有合同特别约定;另一方面,商号的这种财产权又是以无形资产的形式存在的,作为一种知识产权,在财产权益上的属性与一般物权又存在明显不同.这种不同体现在:知识产品能为多个主体占有、使用和收益,由此可能引发多个主体权利指向同一客体的情况.这是造成权利冲突的根本因素.正确认识商号的知识产权属性,准确把握这种属性的客观要求,才能构建对商号权广泛的、系统的和科学的法律保护.6.学位论文堵辰君试论商号权与相关权利冲突及其解决2005近年来,随着商品经济的进一步的发展,企业商事活动的日益频繁,商号作为企业的识别性标识之一,其重要性已经受到了越来越多企业的关注。现阶段一方面有不少企业已将商号作为自身的一项重要知识产权来对待,而另一方面我国目前针对商号又没有统一的专门立法,实践中针对商号的一些具体规定又相对较为笼统、模糊,并且散见于各类法律法规之中且时有矛盾冲突。所以客观上导致了商号权与许多相关的知识产权产生冲突。如商号权分别与商标权、域名权产生冲突以及商号权之间产生冲突。本文以理论分析结合案例分析的方法来阐述商号权与商标权等相关权利冲突原因以及如何解决商号权与相关权利冲突,并在解决这些权利冲突的已有的原则、途径和方法上,补充了一些个人的看法。本文共分五章。其中第一章主要阐述了商号、商号权的定义和商号权的法律性质;商号权的取得方式;以及明确了商号权与相关权利冲突的定义和类型并阐明了研究商号权与相关权利冲突的意义。第二章详细论述了商号权与商标权的冲突。通过相关案例的分析,揭示了商号权与商标权产生冲突的主要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途径、原则与方法。第三章着重论述商号权与商号权之间的冲突。通过“南京彩影诉上海彩影”一案的分析,导出商号权与商号权产生冲突的原因,并阐述了解决商号权之间产生冲突的途径与方法。第四章主要涉及商号权与域名权的冲突。通过对域名权的定义和性质的论述和分析,指出域名权应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来对待。并通过商号权与域名权冲突的案例的分析,指出解决冲突的相应途径与方法。在最后的第五章中,笔者在结合前四章的较为详细的论述之后,就如何解决商号权与商标等相关权利,补充了自己个人的若干建议。由于我国目前对于商号尚没有专项的立法。而国内对商号权冲突的研究也大多集中在商号权与商标权方面。本文在选题上突破了商号权与商标权冲突的局限性,而是将商号权与商标权、商号权、域名权的冲突共同纳入研究的范畴,对商号权与上述权利的冲突进行了较为系统和全面的论述,因而具备了选题上的新颖性。本文在分析“南京彩影诉上海彩影”一案中,大胆提出了商号权与商号权亦可能构成冲突的观点,因而在研究商号权冲突的视角上也体现了新颖性。在本文的最后一章,笔者针对如何解决商号权与相关权利的冲突问题上,创造性的提出推行商号登记主管机关“友情提醒”告之制度的设想,在观点上也具有一定的新颖性。7.期刊论文王菊英知识产权质押刍议-淮北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