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第1页前言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5月26日上午9:00—11:00建设工程合同管理(110分)下午2:00—5:00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160分)5月27日上午9:00—11:00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110分)下午2:00—6:00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120分)一、案例分析题的特征:综合性强、灵活多变、考试内容涵盖六本教材和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法规文件汇编;案例分析题都是在模拟监理实际业务活动背景材料的基础上,提出若干个独立或相互关联的小题,每个小题的形式以有关程序性问题的回答、计算、论述、改错等形式回答;考试重点是考试大纲中涉及各门课程以及与日常监理业务相关基本概念、原理、程序、方法等。二、案例分析题答题技巧:(一)大纲中内容的掌握:针对监理案例分析考试大纲,重点掌握大纲要求的内容中涉及的主要概念、原理、程序和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方法、手段等内容;同时,建设监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是考生必须掌握的另一基本内容。(二)注意背景材料:一般来说监理案例背景材料的每一句话,每个用词均是为提问、分析和解答埋下伏笔设定条件的。因此,解答和分析要充分利用背景材料所设定的各项条件。审题时要理解问题的含义和考核内容,弄清背景材料中内涵的因果关系、逻辑关系、法定关系、表达顺序等各种关系和相关性内容,以防答题出现漏项、判断失误、答非所问等情况。(三)专业知识的共性与个性问题的处理:背景材料的构成内容中实践性内容加大。考试中细心读题和对试题背景材料的分析,关键词语的理解,成为成功应试的前提。如: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并委托某监理公司承担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桩基工程分包给一家专业施工单位。开工前:(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时,发现部分图纸设计不当,即通过计算修改了该部分图纸,并直接签发给施工总承包单位;(2)在工程定位放线期间,总监理工程师又指派测量监理员复核施工总承包单位报送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测量控制点;(3)总监理工程师审查了分包单位直接报送的资格报审表等相关资料;(4)在合同约定开工日期的前5天,施工总承包单位书面提交了延期10天开工的申请,总监理工程师不予批准。问题:对总监理工程师在开工前所处理的几项工作是否妥当进行评价。并说明理由。如果有不妥当之处写出正确做法。『正确答案』开工前工作妥当与否的评价:(1)总监理工程师修改该部分图纸及签发给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妥。理由:无权修改图纸。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2)总监理工程师指派测量监理员进行复核不妥。理由:测量复核不属于测量监理员的工作职责,应指派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参见《建设工程质量控制》教材P58)(3)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分包单位直接报送的资格报审表等相关资料不妥。理由:总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质情况进行审查、签认。(4)总监理工程师不批准总承包单位的延期开工申请是正确的。理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在开工前7日提出延期开工申请。(四)分层次解答:要运用所掌握的知识,结合背景材料,分层次地解答问题。要注意问题的2012年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第2页问法,问什么答什么。比如,提问“某某事件是否正确?说明理由。并写出正确的做法”。监理工程师答题时应首先回答“正确或不正确”,再回答“理由或原因”,最后把“正确的做法”写出来,答题要严谨,层次清晰,内容完整。(五)解答问题针对性要强,内容要完善,重点要突出,逐层分析、逐步表达,依据充分合理、结论明确、简单明了,尤其是要注意与考试用书的内容紧密结合。三、答题注意事项:(一)答案要符合相关知识、观点正确,监理工程师不能根据实际经验随意发挥。(二)关键词表述准确、语言简洁,把握不准的地方尽量回避,避免画蛇添足。(三)解答紧扣题意、不能随意改变材料背景。(四)分析背景材料中内涵的因果关系、逻辑关系、法定关系、表达顺序等各种关系和相关性。(五)从细节入手,避免“非知识性”失分。学员在应试时出现失分现象,一种是“知识性”失分,即对考核知识点的基本概念、基本运算及解题思路缺乏了解或者产生错误思维而形成的失分;另一种是“非知识性”失分,即学员掌握了知识点内容,但由于其他问题的出现形成失分。后者主要表现形式为以下几点:回答问题时一揽子叙述,不分层次与顺序,形成得分点混乱;计算过程不完整,甚至只有计算结论,无计算过程;背景材料条件没有充分理解盲目答题。四、学习注意事项:勤思考,勤动脑,勤动手(自己动手做题)。注意知识点的组合:多章节、多知识点综合命题。五、贯穿于学习全过程的关键词:合同关系、责任、程序、内容、法规文件、计算。【案例一】(2009年真题)某实行监理的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下列事件:事件1:建设单位于2005年11月底向中标的监理单位发出监理中标通知书,监理中标价为280万元;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协商后,于2006年1月10日签订了委托监理合同。监理合同约定:合同价为260万元;因非监理单位原因导致监理服务期延长,每延长一个月增加监理费8万元;监理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服务期26个月。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确定了施工单位,并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为2006年2月10日,施工总工期为24个月。事件2:由于吊装作业危险性较大,施工项目部编了专项施工方案,并送现场监理员签收。吊装作业前,吊车司机使用风速仪检测到风力过大,拒绝进行吊装作业。施工项目经理便安排另一名吊车司机进行吊装作业,监理员发现后立即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汇报,该专业监理工程师回答说:这是施工单位内部的事情。事件3:监理员将施工项目部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交给总监理工程师后,发现现场吊装作业吊车发生故障。为了不影响进度,施工项目经理调来另一台吊车,该吊车比施工方案确定的吊车吨位稍小,但经安全检测可以使用。监理员立即将此事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总监理工程师以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查批准就实施为由,签发了停止吊装作业的指令。施工项目经理签收暂停令后,仍要求施工人员继续进行吊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了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负责人称工期紧迫,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收回吊装作业暂停令。事件4: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施工总工期延误5个月,监理服务期达30个月。监理单位要求建设单位增加监理费32万元,而建设单位认为监理服务期延长是施工单位造成2012年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第3页的,监理单位对此负有责任,不同意增加监理费。【问题】1.指出事件1中建设单位作法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作法。2.指出事件2中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作法。3.指出事件2和事件3中施工项目经理在吊装作业中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作法。4.分别指出事件3中建设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工作中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作法。5.事件4中,监理单位要求建设单位增加监理费是否合理?说明理由。【案例分析思路】涉及考点:该案例主要考核的是涉及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与安全管理的内容,具体的考点包括监理合同的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监理费用的补偿等。依据:分析该案例的主要依据就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解题注意事项:考生要注意该案例的五个问题的提法,前四个问题是需要我们先指出不妥之处,然后写出正确做法,而第五个问题是先判断是否合理,然后说明理由。不同的问题采用不同的解答方法。【参考答案】1.指出事件1中建设单位作法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作法。[答疑编号502470000101]『正确答案』事件1中建设单位的不妥之处:(1)不妥之处: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经协商后确定合同价为260万元。正确做法:应以中标价280万元作为合同价。(2)不妥之处: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协商后于2006年1月10日签订监理委托合同。正确做法: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30天内(即2005年12月底)订立书面合同。(参考《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2.指出事件2中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作法。[答疑编号502470000102]『正确答案』事件2中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不妥之处:对违章进行吊装作业置之不理。正确做法: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参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3.指出事件2和事件3中施工项目经理在吊装作业中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作法。[答疑编号502470000103]『正确答案』事件2中项目经理在吊装作业中的不妥之处:在风力过大的情况下安排塔式起重机司机进行吊装作业。正确做法:不应安排吊装作业。事件3中项目经理在吊装作业中的不妥之处:在未经审核批准专项施工方案的前提下,要求施工人员进行吊装作业。正确做法: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才可进行吊装作业。(参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二十六条、三十二条)2012年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第4页4.分别指出事件3中建设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工作中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作法。[答疑编号502470000104]『正确答案』事件3中建设单位的不妥之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收回吊装作业暂停令。正确做法:不应该要求收回暂停令。事件3中总监理工程师的不妥之处:没有及时将吊装作业情况报告建设单位。正确做法:总监理工程师在发出暂停施工指令时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参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5.事件4中,监理单位要求建设单位增加监理费是否合理?说明理由。[答疑编号502470000105]『正确答案』事件4中,监理单位要求建设单位增加监理费是合理的。理由:监理单位是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有合同关系,而与施工单位并没有合同关系,由于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存在合同关系,对监理单位而言,因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监理服务期延长的责任应由建设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