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文件精神,促进我校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充分发挥社会实践活动在学生健康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现结合我校人才培养方案(2012版)和社会实践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对于促进大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增强社会责任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第三条社会实践活动要坚持“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密切配合、安全第一”的原则。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学生工作处、思政部、校团委、教务处、财务处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负责活动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及表彰工作。社会实践活动办公室设在思政部。第五条社会实践活动由思政部牵头组织,校党委、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对学生社会实践工作要予以指导和配合;各学院要广泛发动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第三章社会实践活动的对应课程第五条学校把社会实践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总体规划和教学大纲,规定相应学时和学分,提供必要经费。第六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社会实践活动,计16学时,1个学分,一年级第一学期进行;《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的社会实践活动,计54学时,3个学分,一年级第二学期进行;《形势与政策》的社会实践活动,计16学时,1个学分,分学院分别在第二学期和第三学期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的社会实践活动,计18学时,1个学分,二年级第二学期进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社会实践活动,计16学时,1个学分,分学院分别在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进行;《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的社会实践活动,计16学时,1个学分,三年级第二学期进行。第四章活动方式及组织流程第七条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方式主要包括四大类。1.社会调查。要结合各专业特点,进行相关领域的调查,确立专业性比较强的调查主题,突显学校和专业特色。2.人物访谈。选定1-2个行业明星、优秀校友、先进个人等具有典型代表的人物,进行全程的访谈。3.公益活动。要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确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联系的主题。包括政策宣讲、义务劳动、“三下乡”活动、志愿者服务、社会义工、经济调研、环保考察、科技支农、企业帮扶、文艺演出、法律援助、文化产业发展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4.社会兼职。在假期从事兼职活动,通过兼职活动接触社会、认识社会。第八条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形式1.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形式:由学生以班为单位组织实践团队;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8人。3.学生组成实践团队后,应根据自身情况自行确定实践活动方式并制定相应的实践活动名称与方案,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预案,作好实践活动中发生突发事件的物质和心理准备,重点社会实践团队需有指导教师带队方可开展活动。4.重点社会实践团队实行申报制,先由实践团队自行申报,再由任课教师统一上报思政部。思政部组织评审组,对申报重点团队的学生组织答辩会,择优予以前期经费扶持。5.学生要合理规划个人社会实践活动,争取在校学习期间,将本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四类社会实践方式都经历一遍。第九条学生团队可在校期间,利用周末、节假日进行的各种社会实践,也可以在假期回到家乡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第十条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团队应仔细整理实践活动中搜集的各种资料并作好相关的文字、图片说明,按要求在新学期开学时提交高质量的《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见附件1)。重点团队还另须通过现场成果展示与评审,方可获得后期经费支持。第十一条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指导教师原则上是该班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各指导教师要及时对所指导团队的实践情况进行指导,保持与团队的联络,确保实践团队安全顺利完成实践。指导教师的工作量折算方式为:指导一个团队的社会实践顺利完成折算0.6课时。第五章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学校每年划拨社会实践活动专项经费,专款专用,保证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顺利进行。第十三条社会实践经费由思政部统一管理,社会实践活动专项经费的主要用途包括:资助立项的重点社会实践团队;奖励优秀社会实践团队、个人、优秀调研报告和优秀指导老师;社会实践活动的管理以及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第十四条学校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支付重点实践团队的基本活动费用,根据路程远近、人数多少等因素决定资助额度。第六章考核及奖励制度第十五条每学期社会实践结束后,由思政部负责组织评阅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报告,根据学生《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反映的其参与社会实践的深度、取得的效果及报告的质量等评分。第十六条社会实践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合格和不合格五个等级。社会实践成绩是学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的组成部分之一,获得合格以上的成绩才能取得相应的学分。未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与成绩为“不合格”的,相对应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为“不合格”,成绩记入学生档案。第十七条学校每学期对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团队和班级进行表彰,颁发“优秀组织奖”、“优秀实践团队奖”、“优秀调研报告奖”“优秀指导教师奖”等奖项。第十八条重点团队的考核及奖励将单独组织进行。学校每学期将对重点团队组织验收,举办大型的成果汇报会与评审会,现场评选出优秀奖项。第十九条学校将从获奖的实践团队(含重点团队)中遴选出参加湖南省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的团队,并报送省教育厅。第二十条思政部负责将全部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有关材料整理归档。第七章宣传、总结、深化工作第二十一条要大力加强社会实践活动成果的宣传报道工作。校报、校广播站等校内媒体,在特定时间内,要开辟社会实践活动专栏或专题节目。各级团学组织要利用墙报、橱窗等形式,对社会实践活动成果进行广泛宣传。第二十二条在组织搞好评优的基础上,各级团学组织还应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交流活动,如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展览、演讲会、报告会、座谈会等,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推动我校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健康、深入向前发展。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思政部负责解释。附件1: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活动名称:团队等级:活动方式:对应课程:所在学院:专业班级:活动负责人:负责人联系电话:指导教师:2011年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教学部制目录一、填表说明………………………………………………………………………………1二、社会实践活动小组成员基本信息…………………………………………XX三、选题意义……………………………………………………………………XX四、社会实践活动过程记录……………………………………………………XX五、社会实践活动报告……………………………………………………………………………XX六、社会实践活动对象单位情况反馈表………………………………………XX七、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图片资料……………………………………………XX八、社会实践活动成绩评定……………………………………………………XX填表说明一、本活动登记表请用A4纸打印,于左侧用封皮装订成册。二、活动名称。按具体实践内容自行设计,主题应该属于对应课程的内容。三、团队等级。“一般团队”或“重点团队”四、活动方式。团队自行从“社会调查”、“人物访谈”、“社会兼职”、“公益活动”中选择。五、对应课程。即该学期所修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六、活动负责人。集体活动必须有负责人一个,成员总数原则上为5-8人。七、活动小组成员基本信息。集体活动除填负责人外还填写其他成员信息。八、选题意义及过程记录按社会实践活动情况如实填写。九、活动成果正文。一律用打印稿,字数不少3000字。若以附页形式粘贴务必以方框线为界粘贴。十、格式要求。封皮设计打印装订时视情况决定,标题(黑体,三号字体加粗)、正文(宋体,四号字,一级标题加粗)。十一、表格五必须有相关单位加盖的公章,表格六必须附此次实践活动的活动相片或相关图片。十二、评分。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一、成员基本信息序号姓名性别学号专业年级班级分担的工作个人成绩12345678二、活动选题意义三、活动过程记录(分次分阶段记录。包括活动时间、地点、内容、参与人及分工等。)四、活动成果正文(可以是调查报告、兼职活动纪要和感想、公益活动纪要和感想、人物访谈录等)五、活动情况反馈表(此表必须由活动服务对象单位加盖公章)活动名称活动方式服务对象服务人数活动负责人(学号)联系方式实际参与人员名单、所在院系及联系方式活动情况简介(活动开展过程及效果评估)活动服务对象(单位/个人)评价签字(盖章)时间:六、活动图片资料(请将成员的活动相片或其它图片资料粘贴在表格内)七、总成绩评定指导教师修改意见成绩评定□不及格□及格□中等□良好□优秀教师签名: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