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奥林匹克标志权的法律保护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南昌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论我国奥林匹克标志权的法律保护姓名:刘翠洁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民商法指导教师:舒利20081221论我国奥林匹克标志权的法律保护作者:刘翠洁学位授予单位:南昌大学相似文献(2条)1.期刊论文徐建辉浅论出版物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意识-出版发行研究2003,(10)奥林匹克标志既是奥林匹克精神的象征,也是奥林匹克运动重要的知识产权.我国作为奥林匹克大家庭的重要成员,特别是北京已经成功取得2008年奥运会主办权,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不受侵犯.2.期刊论文路皓.郭锐对《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审视与思考-南京体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4(2)对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进行了全面审视,在肯定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现实作用和重要意义的基础上,详细探讨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是否为我国的国际义务、奥林匹克标志权利属性认定、奥标条例融入我国法律体系、标志和权利人有关疑问、奥林匹克标志侵权救济途径等问题.认为奥标条例需要完善.但从现实需求和有关理论发展水平方面考虑,目前并非修订奥标条例的最佳时机,2012年或2016年奥运会之后考虑修订奥标条例才比较实际.在此之前应密切关注国际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知识产权法的发展和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不断加深有关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逐步积累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经验.本文链接:授权使用:上海海事大学(wflshyxy),授权号:34a5d57b-66d5-4cb1-a1d5-9de9012b9e41下载时间:2010年9月6日

1 / 47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