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论网络虚拟财产的性质及其法律保护姓名:朱佳平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民商法学指导教师:刘士国20070423论网络虚拟财产的性质及其法律保护作者:朱佳平学位授予单位:复旦大学相似文献(10条)1.学位论文徐艳辉论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及其保护2009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游戏产业近几年来在中国发展迅速,根据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游戏出版物工作委员会(GBC)与国际数据公司(IDC)联合开展的《2008年中国游戏产业调查报告》的数据显示:2008年,中国网络游戏用户数达到4936万,比2007年增加了22.9%;网络游戏市场全年实际销售收入为183.8亿元人民币,比2007年增长了76.6%。与此同时,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纠纷也是不断发生并见诸报端,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但是,对于虚拟财产的如何定性,是否为财产,应该如何保护,学界和司法实务界存在着很大的争议,相关立法也是一片空白,导致发生虚拟财产纠纷后玩家无法通过的正当的、合法的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因此,目前迫切需要研究网络游戏虚拟财产属性等相关法律问题。对该热点、前沿问题的研究,可为司法实务界提供参考和法理依据,具有较强的理论指导意义和重要的实践意义。本文的写作框架可以分为三个部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第一部分为问题的提出,介绍了网络游戏以及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产生和发展历史,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概念、范围、特征以及存在形式。因目前网络虚拟财产争议而不断发生纠纷,人们在解决这类新型纠纷中发现现实中对于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性质认定存在着很大的争议,所以第二部分对问题进行分析,首先分析了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进而对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各个学说逐一进行分析,最后得出结论认为虚拟财产物权说相比其他学说较为合理,虚拟财产同物权客体有一定的相似性,因此可以纳入物权法保护的范围。第三部分为解决问题,是本文研究的最终归宿。在对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进行分析后,为对其提供法律保护寻找法理上的支持,并对虚拟财产民法保护与刑法保护提出相关建议。2.期刊论文谢平.Xieping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论析--从游戏商与玩家对待虚拟财产的态度谈起-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3)玩家们基本上都认为虚拟财产应定位为合法的、允许玩家之间进行现金性交易的物品;但游戏商们部分持完全不支持态度、部分持中立态度,但没有游戏商公开支持虚拟财产的合法性定位.原因何在?笔者欲在本文中对于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作一个探讨.我们不可否认虚拟财产具有知识产权性质的属性.但笔者认为,虚拟财产法律性质的根本点不应在于虚拟财产体现为一定的FLASH表现形式时的性质.在对虚拟财产的性质作出法律界定时,一方面可以肯定作为游戏商与玩家服务合同中涉及的虚拟财产具有债权的性质,另一方面应注意到玩家与玩家之间交易的虚拟财产的特殊性.对于这一特殊性,笔者认为,应将其作为一项区别于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的特殊财产形式以示区分.将玩家与玩家之间交易的虚拟财产定位于合法财产也完全有法律依据.3.学位论文刘晓毓论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及其民法保护2007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我国上网人数逐年递增,网络正在成为许多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形成了一种全新的虚拟空间的同时,也引发了网络空间在法律上属于空白的新问题,虚拟财产就是其中之一。由于种种原因,虚拟财产的纠纷层出不穷,引起了各方的广泛关注,而与虚拟财产有关的含义、性质以及如何保护等问题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和讨论的焦点。目前,虚拟财产主要包括网络游戏账号、装备和QQ号码、邮箱账号等。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迫切需要法律来认可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确认其性质和保护方法。然而我国在法学理论界与司法实践界对待虚拟财产的看法未达成一致,相关的立法也明显落后,司法个案的处理结果更是大不相同。因此理清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并在此基础上构建对其的民法保护就显得十分急迫并具有现实意义了。本文从虚拟财产概述入手,最先介绍了虚拟财产的产生、发展及主要存在形式,进而归纳出虚拟财产的定义、分类及所具备的基本特征。由于虚拟财产在网络游戏中的影响最为广泛,更具有代表性,因此在研究中主要是以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为研究对象。所谓的虚拟财产是一种以电子数据构成的3D画面,用户(玩家)通过一定行为积累的寄存在特定服务器上的数字化非物质财产。其具有虚拟性、现实性、价值性、受限性、合法性的特征。当然,关于虚拟财产,对其是否具有财产属性以及是否予以法律保护的问题,目前财产说与否定说这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交锋激烈。否定者用静止的眼光审视财产,没有看到财产权利的客体正随着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而同益丰富。虚拟财产具备许多与现实财产相同的属性和特征,当然应当认定为财产。国外立法对虚拟财产都有法律上的保护,我国也应该从现实需求出发,在立法上肯定这种财产的存在,并加以保护。承认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有利于维护网络游戏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游戏经济的健康发展。目前有关虚拟财产法律属性的学说主要有:物权说;债权性权利说;知识产权说;新型财产权说。通过分析得出结论,它与知识产权、债权的客体均有着明显不同,且也不宜将虚拟财产作为一种新的财产类型,它具有物权的法律属性,可以被认为是一种特殊物,即虚拟财产的物权说应得到肯定。在上述基本的理论研究之后,本文从实践的角度出发,具体展开与虚拟财产保护相关主要问题的分析,面对因虚拟财产被盗、交易中欺诈、数据丢失、运营商终止运营、第三方或用户对服务商侵权引起的种种纠纷,提出相应的解决构想,进而引出对诉讼程序方面关于虚拟财产纠纷案件的管辖权和用户与运营商纠纷中的举证责任问题的思考及具体解决措施。本文最后,阐述我国目前对虚拟财产立法与司法保护的现状与不足,通过分析虚拟财产保护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针对目前的不足现状,从民法角度提出的立法建议。然而对于虚拟财产的保护而言,本文所涉及的探讨内容还远远不够。针对虚拟财产这一新兴而复杂的法律现象,它的立法保护不会是一蹴而就的过程。总之,虚拟财产的保护是私有财产入宪以后一个很现实、很重要的问题,因为这不仅关系到网络游戏玩家的利益,还关系到网络游戏的长远发展。游戏玩家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才能真正促进虚拟财产的保护。保护网络游戏虚拟财产对实践宪法,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有重要意义。面对我国游戏产业的快速发展,立法机关应尽快对虚拟财产作出相关的界定,并尽快出台司法解释对其进行保护,待条件成熟时再立法。4.期刊论文叶凯宏.YeKaihong论虚拟财产之法律性质及其法律保护-丽水学院学报2006,28(4)全文对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进行分析,得出虚拟财产权是一种新型财产权的结论.鉴于虚拟财产的特殊性,目前应先出台有关司法解释来弥补司法实践中的空白,待条件成熟之后通过正式立法确认虚拟财产法律地位.同时,要从完善网络服务的管理制度方面保护虚拟财产权,并寻求一种符合网络快速、便捷特征的虚拟财产纠纷解决方式.5.学位论文赵芳论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及保护2008伴随着互联网及其相关产业的飞速发展,虚拟财产的纠纷不断产生,但因互联网存在的时间还不长,与其相配套的法律制度还不健全,虚拟财产这一法律难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它的法律确认与保护问题也成为法学研究的新课题,并对中国传统的民法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法学理论提出了新的强有力的挑战。本文在借鉴他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虚拟财产的概念、特征、法律性质和保护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和探索,文章共分为三部分:第一章论述了虚拟财产的概念和特征。通过分析虚拟财产的词源、产生过程,概括了虚拟财产的定义和种类。虚拟财产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它不仅仅专属于网络游戏,而应该包括电子邮件、网络寻呼、ID账号等。广义的虚拟财产是指存在于网络环境中,能够为人所拥有和支配,并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网络虚拟物和其他财产性权利。虚拟财产的特征主要有:虚拟性与现实性的结合、价值性、合法性、可交易性、期限性。第二章为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首先论述了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即它是否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财产,目前学界主要有肯定说和否定说两种观点。我们应该用动态的眼光看待财产的内容,虚拟财产属于财产已得到了大多数学者的认同。对于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目前主要有四种观点:物权说、债权说、知识产权说、无形财产说。本文通过分析对比,论证了虚拟财产属于无形财产的一种,但由于它存在于特殊的网络环境中,具有功能、属性的特定性和可再现性,因而属于一种特殊的新型的无形财产。第三章论述了如何保护虚拟财产。第一,阐述了对虚拟财产保护的必要性。第二,讨论了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即从民事、刑事和行政方面提供法律救济,但这还是不够的,虚拟财产的保护在实践中仍会遇到很多障碍,在立法形式上,完善和制定网络基本法,不失为一种好的解决方法。第三,提出了一些保护网络虚拟财产的其他方式,如建立规范的网络交易平台、建立虚拟财产评估机构、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建立网络仲裁机构、加强网络道德教育等。总之,虚拟财产的定性和保护是一个很重要、很现实和紧迫的问题,因为它不仅关系到网络用户的利益,也关系到网络游戏业的前景,整个社会共同努力才能促进网络产业的健康发展,进而促进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6.期刊论文尹祥茹论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随着网络游戏的盛行,有关虚拟财产的纠纷不断出现,但学术界关于虚拟财产的性质问题仍存在很大争议.本文首先对虚拟财产进行了价值分析,从而确定了其属于法律上的财产,应该受到法律保护;进而通过对不同学说的分析对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进行界定.7.学位论文曾国庆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2009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网络产业在全球范围内蓬勃发展。互联网的广泛应用成为当代社会迥异于传统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互联网的普及不仅对我们的社会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同时它改变了人类社会的生活方式,同时为人类的社会生活提供了一个新的生存空间——虚拟空间,并催生了一种新型财产——虚拟财产。虚拟财产的横空间世,对我国的既有法学理论造成了巨大的冲击。现阶段,我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对“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予以界定,“虚拟财产”一直处于法律监管的空白区域。随着互联网的日趋普及,虚拟财产的数量和价值急剧增加,虚拟财产引发的纠纷同样也以惊人的数量大幅度的增长,大众对虚拟财产进行法律规制的呼声此起彼伏。本文通过对虚拟财产的定义和财产的法律属性进行论证分析,并参考台湾、香港及国外的相关刑事立法及司法实践,探析我国应尽快完善对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体系,以保障我国网络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与社会稳定。8.期刊论文白志中.BAIZhi-zhong论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南阳师范学院学报2007,6(8)随着网络游戏的发展,形形色色的网络虚拟财产开始出现,引起了公众特别是游戏者的极大关注.但同时,网络虚拟财产的安全问题也开始出现,由于一些虚拟财产被盗或丢失,游戏运营商和用户之间时常出现争讼,并且有关通过虚拟货币进行洗钱的事件也见诸报端.但虚拟财产到底是什么性质,法学界争议较大,本文拟从虚拟财产的特征出发,从虚拟财产的产生和使用的角度对虚拟财产进行分析,认为虚拟财产权区别于债权和知识产权,应属物权范畴.9.期刊论文吴晓.WuXiao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分析-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3(1)作为网络经济的增长点之一,网络游戏的发展令人瞩目,而其孕育出的虚拟财产所引发的法律纠纷,则被看成是影响游能否健康发展的顽疾.目前理论界对于虚拟财产的合法化问题以及其法律性质问题仍无戏统一定论.虚拟财产具有虚拟性、价值性和有限性等特征,它是一种新的财产形态.10.学位论文陈涛论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2007网络虚拟财产是计算机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产物,法律在面对网络虚拟财产这样一个新生的事物时显得措手不及。网络虚拟财产权利的法律定位问题已经在学术界和司法界引起广泛的争论。人们对其法律属性认识的分歧导致了针对网络虚拟财产个案的法律适用的不同。因此,研究网络虚拟财产,不仅在理论上对传统的民法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理论在互联网时代的发展、补充有所裨益;而且在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