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自查自纠制度一、目的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及时发现并处理工作面的各种安全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财产安全,确保指挥部实现全过程安全建设。特制定《安全自查自纠制度》。二、使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宁安铁路九标工程指挥部所属各站。(江宁南站、马鞍山东站、当涂东站、弋江站、繁昌西站)三、安全检查形式1、日常检查:各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严格履行上岗前的安全隐患检查,特别是对安全重点部位。2、定期检查: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安质部、机电部对存在安全隐患部位及临时用电及设备等进行细致的检查,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3、季节性检查: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跑漏为重点;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暑降温、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温为重点;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四、检查内容1、检查内容包括:(1)各项安全规定、条例、文件精神的落实情况;(2)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3)维修设备和工具的使用情况;(4)现场作业人员的劳保用品穿戴和规范操作情况;(5)库房内材料摆放、消防设施完好情况;2、安全自查出的问题,及时安排进行整改,对现场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不准拖、推。3、对安全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责任人要立即按要求进行整改,及时汇报整改结果,对整改态度不积极、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班组或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4、作业人员现场进行自查,如查出的问题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工作进行整改,问题处理完毕后方可继续作业。五、事故隐患的整改与落实1、按照安全大检查的要求,由安质部组织进行安全自检,检查出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处理的问题进行汇报。2、由安质部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通知施工队负责人进行整改,施工队负责人接到安排的整改问题后,积极组织人员在限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并按要求对整改结果进行反馈。3、接到隐患整改反馈后,安质部对现场的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对整改效果做到及时整改、及时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