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诊所法律教育的探索与实践海南大学法学院叶英萍【内容提要】20世纪末21世纪初,我国从美国引进了诊所法律教育。作为我国法学教育模式改革的一个尝试,各高校力求诊所法律教育本土化。我院的法律诊所不仅走本土化的道路,而且还具有个性化:容纳律师业务全貌的教学大纲,相得益彰的课内课外两个课堂,注重能力的灵活评价机制,与专业实体相结合的高起点,等等。诊所法律教育课程的开设,既拓宽了法学人才培养的渠道,又培养了学生的综合素质,同时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事实表明,诊所法律教育是高等法学教育改革的一个成功尝试,也是传统法学教育改革的一个重要成果。【关键词】法律诊所法学教育法律实践教学模式2000年秋,中国的高等法学教育在几个高校发生了一个不太引人注意的教学变化,即有7所高校开设了诊所法律教育课程。此后,在中国法学会、美国福特基金会的推动下,诊所法律教育逐渐被人们认识和了解,关注这一教育模式的有之,积极实践的也有之。目前,中国法学会诊所法律教育委员会已有会员单位60个,开设诊所法律教育课程的高校也达到了30多所。我院于2005年春季正式开设了诊所法律教育课程,与之相适应的法律诊所也开办了四期,培养学生近140人。一、诊所法律教育概述诊所法律教育(ClinicalLegalEducation)是20世纪60年代美国法学院兴起的一种新的法学教育方法,它是美国民权运动的产物。当时,民权运动促使律师和法学院的学生重视法律规则在实践中的运用,使人们认识到将书本上的法律转化为实践的重要性。在这场运动中,学生自发地为生活穷困的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为涉案又缺乏法律知识的人们提供法律咨询。当时学生的自发行动并没有教师的指导和任何机构的帮助。在这一过程中,美国法律界和法律院校认识到司法制度中存在的缺陷以及在提供法律服务上的不力,思考法律教育在解决这一问题时应起的作用,认为法律院校不仅应提供法律服务,而且应培养学生有意识地为处于的不利地位的一方委托人提供法律帮助。基于以上考虑,法学院设立了诊所法律教育课2程。①之所以称为诊所法律教育,是因为法学院引用了医学院的诊所教育模式。医学院的学生要花相当多的时间从事临床实习(这与法学院学生的实践相似);诊所是医生为病人看病的场所,其规模比医院小(诊所的功能与规模与法学院学生的实践场所极为相似)。由此,法学院引用了诊所这一称号,将学生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场所形象地称为法律诊所。故,所谓的诊所法律教育就是指:法学院的学生在一个真实或虚拟的“法律诊所”中,在有律师执业资格的教师的指导下,为处于困境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解决法律问题的方法,并亲自为他们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服务。诊所法律教育之所以在美国能够产生并普及,这与美国判例法律文化及苏格拉底式的案例教学法是分不开的。判例法律文化认为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在美国法律教育发展的初级阶段,实行的就是经验式的案例教学法,也即苏格拉底式教学法。这种教学法要求学生从司法审判的角度去阅读案例,学会如何通过案例进行推理,学会从特殊情况演绎出一般原理。这种教学方法培养了学生的法律推理能力,但忽略了法律实践的其他领域,如接待、咨询、谈判、起草法律文书等,而且还忽略了判断能力、社会责任心的培养。诊所法律教育不仅继承了案例教学的经验式学习,而且还弥补了案例教学法的不足,使学生拥有了亲自实践的机会。2000年国内部分高校诊所法律教育课程的开设,打破了我国高等法学教育的传统模式,开始注重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与之相适应,教学方法也发生了变化。诊所法律教育与我国传统法学教育相比,主要有两个方面的不同,一是教学内容的不同,二是授课方式的不同。在教学内容上,传统的教学方式注重课程内容的完整性,概念、原理、重点、难点都十分突出,其中穿插的案例也是经过了加工和去粗取精的提炼,其作用是加深学生对某个知识点的理解和掌握。在授课方式上,教师一言堂,学生被动地学,参与的程度很低,因而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诊所法律教育则与此不同:在教学内容上,以案例为主,案例都是来源于实践,有的还是学生正在亲手办理的。其中的信息涉及到多个方面,既有实体法也有程序法,事实的真伪,法律的运用,都需要学生自己来探求与判断。在教学方式上,诊所式法律教育以学生为主,教师与学生不再是台上台下,而是平等地讨论与交流;课堂外,学生要接触案件、当事人、司法机关。通过真实案件的承办,学生能够体会到自己知识与能力的欠缺,书本与实践的差距,司法工作的压力。但为了将案件办好,学生则必须主动地学习,有意①甄贞:《诊所法律教育在中国》,法律出版社2002年,第1页。3识地培养自己、锻炼自己。总之,诊所法律教学缩短了书本与实践的距离,在这里所学的知识对学生来说更加实用。诊所法律教育较传统的法律教育,具有更加广泛和富于想象的空间。①二、诊所法律教育的特点从美国诊所法律教育、我国诊所法律教育以及我院诊所教育的实践来看,诊所法律教育在教学方式上有如下特点:1、学生是课堂主人。在诊所式法律教育的课堂中,没有传统教学模式上的教师与学生之分,学生成为真正的课堂主人。在诊所教学中,每一次课都有两部分组成,一是教师事先设计的教学主题,二是对承办案件的讨论。在教学中,教学主题是通过学生的参与来实现,教师在其中只是引导、提示总结;在具体案件上,教师、学生都是承办人,参与学生对案件的分析讨论,对于学生没有考虑到的进行启发或提醒。在互动式、讨论式、提问式、模拟式、游戏式等教学方式中,教师的作用是穿针引线。由于课堂教学紧紧围绕着学生及学生手中的案件进行,因此,学生会以更积极主动的态度来参与课堂教学。在课堂上学生可以充分地发表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对法律规定的认识与理解,以及自己对案件的处理思路;为了找到解决案件的方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课下课上,学生都更加主动地去查找资料,与同学交流,与教师讨论。在诊所课堂上,不论是教师设计的教学主题,还是学生承办的真实案件,都没有唯一、正确的标准答案,一切都将根据具体情况而变化,因此学生的积极性与参与性都极大地提高,学生真正成了课堂的主人。2、教材是真实案件。在诊所法律教育的课堂上,没有传统法律教育那样的标准教材:具有完整的知识体系,系统性、逻辑性较强,建立在已知或虚拟想象基础上的精炼的内容,相对稳定。诊所课堂的教材主要是真实的案件: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和陈述。学生首先面对的是真实的当事人,对他们我们来不得半点的马虎和懈怠。其次面对的案件材料,没有完整系统的体系,没有经过去粗取精的提炼,其中有价值信息、无价值信息、其他干扰信息混杂一起;此外案件本身还包含了众多的未知情况和突发事件。对于这样的材料,学生不仅要分析,还要有应变能力,既要设身处地的理解当事人的感受,也要正确判断当事人陈述,既要查清案件的真实情况,还要正确地适用法律。学生通过办理真实案件,参与案件处理的全过程,培养了判断能力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技巧,增强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通过与现实的接触,学生进一步加深了对法律制度、法律知识、法律条文的理解,并亲身体验了律师的社①马海发·梅隆主编,彭锡华等译,《诊所式法律教育》,法律出版社2002年,第7页。4会角色。而所有这一切,都是传统教科书所不能给予和达到的。3、教学方法灵活多样。传统法学教育课堂是教师在台上讲,学生在台下听,对学生而言完全是一种被动的学习方式,师生互动和交流少。即使有,学生也是处于辅助地位,而且参与的学生比例极小。而诊所法律教育课堂分为课堂内与课堂外二类。在诊所课堂内,学生教师围成一个圆圈,无所谓台上台下,主动被动,角色模拟、诉讼场景训练、互动个案辅导、集体讨论、课堂游戏,等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为了扮好课堂内的角色,学生课下要做充分的准备。针对学生的表现及模拟的进度,教师给予及时的点评或启发、提示。在诊所课堂外,学生的角色是“律师”,代理当事人,办理真实案件,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直接代理案件,是法律诊所课程提高学生学习运用判断力、训练法律思维、理论联系实际的最佳途径。学生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学到的不仅有法律,而且有整个律师工作过程,积累的不仅仅是法律知识,而且有与人交往、谈判的能力与技巧,处理各类事务的经验。总之,诊所法律课程的教学宗旨就是,让学生变被动为主动,成为真正的学习主体,让学生在复杂多变的现实中学习,从经验中学,从实践中学。三、我院诊所法律教育教学的个性化作为泊来品的我国诊所法律教育,我们不是照搬其渊源国美国,而是结合我国国情,作了一定的改变,使我国的诊所法律教育从一开始就向本土化方向发展;就国内已开设诊所法律教育的高校来说,其诊所教学也各有特色,彰显了鲜明的个性。经过四期诊所教学的探索与实践,我院法律诊所也表现出自己的特色。1、科学制定教学大纲。诊所法律教育主要是律师业务的学习与实践,因此,我们在制定教学大纲时,将律师业务的全过程全部纳入教学计划当中,并根据律师业务的特点,在时间上作了精心设计与安排:接待会见当事人,分析、讨论、汇报案情,律师办案程序与技巧,律师职业道德,等等。每一个阶段,每一个步骤,都有教学目的、重点和方法,而且都通过学生来演练、模拟每一节课的教学主题。通过一个学期的诊所培训,学生既丰富了法律专业知识和律师业务知识,又掌握了律师的办案技能与技巧,同时还培养了学生的职业道德。2、课内课外相得益彰。诊所法律教育不仅要教会学生律师的办案知识与技巧,更重要的是要让学生有充分的机会去实践。课内时间由于受教学计划的影响十分有限,但课外时间则比较充裕。故我们在教学计划的安排上,将课堂内与课堂外并重。在课堂内,我们主要完成两个任务,一是教学大纲中设定的知识点的学习,二是对学生承办案件的汇报、讨论与分析。课堂外,我们以小组为单位编排了值班表,在诊所内接待当事人的来电来访,已代理案5件的学生则要利用课堂外的时间会见当事人,调查取证,查找相关法律法规。两个课堂,学习内容、时间长短虽各不相同,但两者又不可分割。在课堂内,重点在于学习知识,找到启发,获得帮助,在课堂外,重点在于实际练习,将课堂内所学运用到具体的案件当中,同时课堂外又为课堂内提供了丰富的教学素材。3、灵活考核,注重能力。任何一门课程结束后都要有一个评价,通过各种形式的考试或考查来取得成绩,对此学生十分关心。诊所法律教育课程如何评价,也是我们教师所关注的。根据诊所教育的特点教学目标,我们设计了一套形式灵活、注重能力的评价方式,这一方式没有传统法学教育模式下的考试或考查,而是将学生日常的表现作为诊所课程学习的考查点:一是学生课堂的表现。主要是学生课堂参与的态度与程度,课堂讨论时的语言组织能力与表达能力;二是课堂笔记、心得。我们要求上课时每个同学都要做笔记,记录课堂学习的内容及每节课的感受。三是接待来电来访的人次、代理案件的数量等。这些考查要素都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得出的评价结果也基本上是公正的。对于诊所的学生来说,除了关注课程结束时教师给的评价外,还特别在意当事人对自己的评价,在他们看来,那才是他们参加诊所学习的真正收获与成绩。总之,诊所法律教育的考核不同于传统课堂考试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它是随机的、全方位的、自始至终的,是以能力考核为核心的。4、注重道德和社会公益心的培养。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是法律工作者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也是法律工作者的行为准则。在我国法律职业道德的核心是弘扬法律正义,忠于事实和法律。当前我国尚没有形成完整的法律职业道德的知识体系,仅有的职业道德教育也仅仅是停留在说教的层面。诊所法律教育由于与社会、当事人直接接触,此时有职业道德教育显得尤其重要,它直接影响到案件承办的质量。我们结合诊所的服务宗旨(这弱者提供法律援助),将培养学生的社会公益心与职业道德教育相结合。如对求助进行基本的法律解答与咨询后,对于那些确实需要提供援助的当事人我们提供代理,因此案件选择的本身就有利于学生职业道德的培养。通过案件的代理,增强了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弘扬法律正义的理念。同时,在课堂教学环节中,我们会适时地将法律职业道德的要求与教学内容、具体案件结合起来,揭露其中诸如诚信、利益、竞争等损害职业道德的因素,从而提高学生辨别是非的能力。5、借助律师事务所的力量办诊所。在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