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商标反淡化保护的法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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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商标反淡化保护的法律完善作者:丁先桂,DingXian'gui作者单位:呼伦贝尔学院行管法律系,内蒙古,海拉尔区,021008刊名:呼伦贝尔学院学报英文刊名:JOURNALOFHULUNBEIERCOLLEGE年,卷(期):2007,15(3)引用次数:0次参考文献(9条)1.徐清霜.刘海萍驰名商标的淡化与网上保护[期刊论文]-政法论丛2002(4)2.'商务通'与服装无缘,恒基伟业维权3.马宁.杨晖商标淡化理论的新转折--评Victoria'sSecret案20044.郑成思知识产权--应用法学与基本理论20055.郑成思知识产权--应用法学与基本理论20056.郑成思知识产权--应用法学与基本理论20057.王先林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问题研究20018.苏珊·瑟拉德.张今.张保国美国联邦商标反淡化法的立法与实践1998(4)9.韩秀成知彼知己打赢知识产权之战2000相似文献(10条)1.学位论文卢列商标淡化理论研究2006商标淡化是不正当使用与他人驰名商标或知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减少、削弱驰名商标或知名商标的识别性和显著性,损害或玷污其商誉的行为。商标淡化与混淆的根本区别在于,淡化侵权的成立不要求混淆的发生,不论是否有竞争关系的存在,只要商标所表彰的商誉被不正当利用,侵权即成立。商标淡化理论突破了传统混淆理论的限制,明确在非竞争性商品上使用驰名商标或知名商标同样构成侵权。商标淡化的法理基础在于,驰名商标及知名商标的功能已从单一的区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扩展到独立地表彰商誉,而商标侵权的重点亦由故意制造混淆转为不正当利用驰名商标及知名商标所表彰的商誉,因此对驰名商标及知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应扩展到非竞争性商品上。商标淡化的对象是驰名商标和知名商标,而侵害的具体内容则是显著性、识别性和商誉。商标淡化在实践中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而行为造成的最终结果则表现在商标权人经过大量投入而建立的市场声誉被免费搭乘并最终被削弱。商标淡化行为是一种侵害商标权的行为,同时也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种损害消费者及一般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商标反淡化保护的核心是通过扩大驰名商标和知名商标禁止权范围,从而保护商标权人为建立和维护其商誉而进行的长期投资。传统商标侵权理论包括混淆理论和无谓竞争理论。混淆理论建立在商标的识别功能之上,以保护消费者免受混淆或欺骗。混淆理论将商标禁止权范围局限于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无法满足驰名商标和知名商标的跨领域保护需要。而无谓竞争理论将一切未经商标权人许可的利用驰名商标的行为都定性为侵权。该理论的局限性在于将驰名商标的专用权绝对化。商标淡化理论分别发展和完善了上述传统理论的内容,成为商标保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将商标淡化理论与传统理论的进行比较,本文认为:一个完善的商标保护制度应当是在确立混淆理论作为一般商标侵权理论的基础上,再辅之以淡化理论以保护驰名商标及知名商标。不正当利用驰名商标或知名商标的声誉的行为在我国经济生活中.已非鲜见,然而不完善的商标法律保护制度已成为我国驰名商标培养和保护的瓶颈。这是由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没有引入商标淡化概念,建立反淡化制度,在驰名商标保护上仍然固守传统混淆理论,将商标禁止权仅局限于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而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求建立反淡化制度以保护驰名商标和知名商标。2.期刊论文尹西明.易萍.YINXi-ming.YIPing商标淡化理论与立法探析-法学论坛2005,20(3)作为一种立场选择,立法者将驰名商标淡化纳入商标侵权行为之列,而将其他商标(包括著名商标)淡化排斥在外,其理念基础是驰名商标内含有较为丰富的价值.判定驰名商标淡化既不需要考虑淡化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也不需要考察驰名商标是否存在被淡化的可能性,而只需考察驰名商标是否被另类使用.我国商标淡化立法需要在商标淡化的性质评判、法律后果以及特殊情形等方面予以完善.3.学位论文廖春燕元标签的商标法律问题研究2008商标是商品的标志,是经营者与消费者联系的纽带,也是经营者保持和提升其市场竞争力的手段。互联网凭借其强大信息检索与互联能力,在为商标的传播创造机会的同时,也给传统的商标法制造了难题,如它创造了商标侵权的新途径和新手段。本文所研究的正是与互联网技术相关的涉及商标侵权的新手段之一,即网页元标签的商标侵权纠纷。元标签是置于网站的源代码中的一种软件参数,网页作者用它来描述网页的特征性信息和主要内容,其文字并不显示在网页上,一般的网页浏览者并不会看到它的存在,只有搜索引擎能够阅读识别它。元标签所提供的内容往往是搜索引擎产生检索结果并排列网站顺序的依据,为了能够将其网站在搜索结果中名列前茅,一些网页作者故意在其元标签中加入与网页内容不相关的非真实描述,其中就包括他人的商标。一种常见的滥用情形是经营者在其元标签中将竞争对手的或是同行业内知名的商标设为网页的描述或关键字,这样消费者在互联网上输入该商标作为搜索关键字进行搜索时,可能会点击位于搜索结果前列的非商标所有人的网页链接并被吸引到该网页的产品上,这就有可能导致商标侵权纠纷。在许多国家的司法实践中,已经出现了由元标签引发的商标侵权案例,这也引起了各国法律理论界的关注。但是,判断在元标签中埋入他人商标是否侵权,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传统的商标法律体系面临着新兴互联网技术带来的巨大挑战。为了应对元标签的商标侵权纠纷,各国发展了一些先进的理论并将之用于司法实践中,这将是本文分析的重点。我国尚未有类似的纠纷产生,但是由搜索引擎以及关键词技术引发的商标侵权纠纷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已有先例,而且,司法实践的空白并不等于没有纠纷,更不等于没有研究和保护的必要。通过研究这一新型的网络侵权纠纷而对比发现了我国在商标侵权、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商标权的限制等方面的缺陷和不足。借鉴国外应对元标签商标侵权纠纷而确立的先进的理论和实践,总结我国商标立法、实务的经验和不足,进一步健全我国商标保护的法律制度,是本文写作的目的所在。本文的正文部共分四章,计三万五千余字。第一章简单介绍了搜索引擎、元标签等互联网技术的定义和特征,并引出了与之相关的元标签纠纷。同时,为了在下文中详细展开对元标签侵权性质的法律分析,还概略的介绍了网络环境下的商标法体系。这一章主要是定义和背景概述。第二章是构成元标签侵权的理论与实践,根据相应的商标法体系,主要从商标侵权、商标淡化两个方面进行分析。通过具体的案例来引出相应的理论发展,包括美国司法实践应对元标签纠纷发展出来的“初始兴趣混淆”理论以及驰名商标淡化理论在元标签纠纷中的适用和发展。另外,由于反不正当竞争条款可以作为商标侵权的兜底保护条款,在本章中也作了概括地介绍。第三章主要是阐述不构成元标签商标侵权的抗辩理由,主要是商标的非商业性使用以及商标的合理使用这两个方面。其中,非商业性使用又包括滑稽模仿、新闻报道以及新闻评论、字典等参考书中使用这三种方式。而是否构成商标的合理使用则要分析是否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被告的善意与否、被告使用商标的方式这三项因素。本章同样是以详细的案例为依托,进而解构相关理论。第四章是我国元标签商标问题的立法现状与完善。通过对我国相关商标法律体系进行研究,并对比研究与其它国家法律体系的差距,认为我国相关商标法律规范在立法技术上线条粗犷,欠缺明细,可操作性不强,且存在相当的立法空白。这些立法空白包括没有建立相应的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规范、没有明确的商标权限制的法律规范等等。针对这些缺陷,笔者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建议。4.期刊论文洪娟论比较广告与商标侵权-市场论坛2006(2)文章从比较广告的界定切入,在了解各国立法对在比较广告中使用竞争者注册商标的不同态度的基础上,分析了比较广告与商标侵权的关系,提出了比较广告中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5.学位论文李丹实际损害和淡化的可能性2005商标淡化从该现象的出现到最终被纳入到法律的调整范围,经历了一段漫长的时间。商标淡化从产生到现在一直是个很有争议的法律论题。虽然在法律上,淡化已经得到了认可,但是对于商标淡化法律的适用,即使是淡化法相对比较发达的美国还存在较大的分歧。从淡化理论得到最大发展的美国关于淡化的立法和实践来看,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没有一个法律体系象淡化法这样杂乱无章和神秘莫测。本文的第一章从商标淡化的定义,淡化理论的产生发展,淡化的两种典型形式对淡化做了简单概述,并通过商标淡化和传统的商标侵权的比较,阐述了商标淡化的特点。本文的第二章从商标的不断演变的功能着手,阐述了商标淡化理论的产生和商标不断演化的功能密切相关。接着文章又从引出了商标的显著性,分析了商标的显著性及商标显著性和淡化之间的关系,即削弱了商标独一无二的显著性就削弱了商标的销售力。在本章的第三节选译了Victoria的秘密和Nabisco饼干案提出了商标淡化判定中存在着两个看似相互矛盾的标准,“即实际的损害”和“淡化的可能”。本文的第三章提出了应该以“淡化的可能”作为判断淡化的标准。笔者尝试着从商标淡化理论本身存在的问题和现实中,商标显著性的削弱,商标功能的破坏到商标销售力之间的联系并非唯一确定论述了出现不一样标准的可能的原因。然后从对实际损害的分析着手,分析了“实际损害”标准有违商标淡化的初衷和因为淡化是一个渐进和潜移默化的过程证明了“实际损害”的标准几乎是不可能适用的。接着针对“淡化可能”标准可能会赋予商标所有人类似财产权的垄断权利的问题,笔者提出了适用“淡化可能”标准时,应该有所限制。首先是将该标准适用的对象局限在著名和确有显著性的商标。其次立足商标联想理论,该标准应该适用在类似或相同商标被用在不相类似的产品上时候。最后针对商标认知的不同内容,提出了根据商标代表的功能的不同,对于“淡化可能性”有不同程度的要求。6.期刊论文钱良比较广告与商标侵权-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5(5)本文从比较广告的界定切入,分析了比较广告与商标侵权的关系,提出了比较广告中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7.学位论文王云飞商标反淡化保护立法研究2006商标淡化是指减少、削弱驰名商标或其他具有相当知名度的商标的识别性和显著性,损害、玷污其商誉的行为。商标淡化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商标侵权,它是在不同种类的商品或不相类似的商标的行为。从本质上讲,商标淡化是一种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商标淡化在我国还是一个比较新的课题,虽然已有十多年的理论探讨,但总体来说,还有待于更加深入的理论研究。我国现行法律尚未对商标淡化进行直接规定。我国《商标法》也只规定了对注册商标的保护。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加入wTO之后,我国的一些法律亟需修订和完善,以期和国际接轨。商标淡化行为主要可分为:弱化、丑化和退化三大类。商标淡化的保护范围不仅包括注册商标也包括未注册商标,商标淡化的保护对象不仅包括驰名商标也应包括具有一定知名度、具有淡化价值的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商标淡化的认定应以可能淡化标准,只要行为对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有造成淡化的可能,则可认定其为商标淡化行为。在国际上,各国存在的商标反淡化保护主要有是制定专门的反淡化方法、通过不正当竞争法、通过商标法等进行保护。由于网络环境下商标淡化突破了传统商标侵权的地域性的特点,对于网络环境下的商标反淡化保护必须要加强各国的合作。商标淡化,是商标侵权的重要理论之一,随着知识产权的国际化进程日益加强,商标淡化理论已受到许多国家的关注,商标反淡化立法保护也已经成为了一个国际性的法律问题。近年来,我国出现了大量的商标淡化案件,如不及时采取反淡化的保护措施,我们将无法保护我国的民族品牌。将商标淡化理论与我国实际情况结合进行研究,并不断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对我国的商标反淡化保护提出立法建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8.期刊论文王静商标淡化及其法律规制-中国商贸2009(17)商标淡化行为既是一种商标侵权行为,又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现阶段我们应重新检视我国商标淡化立法,加强理论研究,完善相关立法,规制商标淡化侵权行为.9.期刊论文陈少英.黄肇伟商标淡化行为之竞争立法探析-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4)商标淡化是传统商标侵权模式在非相关商标领域的扩张,其本身是为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