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保密要害部门是指×××公司本部及各所属单位日常工作中产生、传递、使用和管理绝密级或较多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部门。保密要害部位是×××公司本部及各所属单位指集中制作、存储、保管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第三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严格管理、责任到人、严密防范、确保安全。第四条各单位保密委员会、保密办对本单位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管理工作的负有指导、监督、检查职责。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所属单位。第二章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确定第六条×××公司本部及各所属单位的内设机构和工作场所,符合本规定第三条的,应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和保密要害部位,并配备必要的保密设施。第七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由本单位保密委员会确定和调整,并报×××公司保密委员会备案。第八条×××公司本部及各所属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进行调整,并本规定第七条进行确认。第三章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相关职责第九条保密办的职责:(一)组织制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二)与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保密责任书;(三)组织协调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进行涉密资格审查和保密教育培训;定期检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管理和保密技术防范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组织查处泄密事件。第十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一)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绝对安全;(二)结合本部门、部位的实际,制定具体的保密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三)与所属部门工作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建立岗位责任制,把保密责任落实到人;(四)定期进行保密教育,使所属部门工作人员增强保密意识,掌握必备的保密知识和技能;(五)对所属部门工作人员辞职、调动、因私出国(境)申请提出意见;(六)对所属部门工作人员执行保密制度、遵守保密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七)定期对保密环境和涉密载体进行检查,及时消除泄密隐患。第四章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的要求第十一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必须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保密,维护国家和企业安全和利益,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忠于祖国,政治可靠,思想进步,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二)社会关系清楚,原则上为中共党员,长期员工,配偶不得为非中国公民。第十二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上岗前,应由所在单位保密委员会进行涉密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在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第十三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必须与所在单位签订保密责任书。保密责任书包括应承担的保密责任和义务,必须遵守的保密纪律和有关限制性要求,以及须事先告知的事项和有关奖惩规定等基本内容。拒绝签订保密责任书的人员,不得在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第十四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新录用、调入的工作人员,应在上岗前接受保密教育和培训。保密委员会、保密办应定期对本单位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第十五条×××公司本部及各所属单位应将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遵守保密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和接受保密教育情况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第十六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辞职、调动,应事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保密规定,经所在单位批准后实施。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离开涉密部门,应与所在单位签订保密承诺书,实行脱密期管理。脱密期限由所在单位保密办根据涉密程度确定,一般为6个月至3年。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七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须经所在单位批准。所在单位认为出国(境)后可能对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安全构成危害的,可不予批准。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八条各所属单位发现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擅自离职或因私出国(境)的,应及时向×××公司保密委报告。第五章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场所、设施和设备第十九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应具备完善可靠的人防、技防、物防保障条件,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处于安全状态。第二十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应确定安全控制区域,并根据周边环境特点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所在办公场所,应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根据实际需要安装电子监控、防盗、报警等保密安全装置。第二十一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应确定进入人员范围,可采取安装身份鉴别装置或其他控制人员进入的措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工勤人员对进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应进行登记,应有严格的保密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使用的设备和产品,应符合保密管理要求和保密技术标准;使用进口设备和产品,应进行安全技术检查。第二十三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使用涉密计算机、涉密电磁介质应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对涉及绝密级国家秘密的计算机、电磁介质应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第二十四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国家秘密载体应在安全可靠的设备中保存。绝密级文件应放置在保险柜内,并明确管理责任人,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第二十五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严禁使用无绳电话,未经批准不得带入有录音、录像、拍照、信息存储等功能的设备。第六章考核第二十六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及工作人员在保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十七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违反保密规定、发生严重责任事故造成泄密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保密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