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法律责任一、法律责任的概念(一)行政责任1111、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主要分为六种,即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2222、行政处分。行政处分的形式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二))))刑事责任1111、主刑。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2222、附加刑。附加刑分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例题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形式的是()。A、警告B、罚款C、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D、责令停产停业答案:D例题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主刑的是()。A、罚金B、没收财产C、剥夺政治权利D、有期徒刑答案:D例题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刑法可以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下列各项中属于附加刑的是()。A、管制B、拘役C、有期徒刑D、剥夺政治权利答案:D二、违反会计法律制度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一))))违反会计制度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视情节轻重,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或者行政监察部门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和开除等行政处分。会计人员有下述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11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行为2222、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333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行为444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行为555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666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行为777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行为888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行为9999、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行为101010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行为(二)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三)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四)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五)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法律责任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受打击报复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六)其他违反会计法的法律责任例题1、以下项目属于违法行为其责任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A、私设会计账薄B、毁损灭失会计资料C、隔夜登记会计账簿D、未将取得的原始凭证送交会计机构答案:AB例题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违法会计行为的有()。A、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B、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C、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行为D、任用不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行为答案:ABCD例题3、下列各项中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形式有()。A、罚款B、警告C、吊销税务登记证D、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答案:ABD例题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除对单位负责人依法进行处罚外,对遭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还应采取补救措施。下列各项中属于补救措施的有()。A、恢复原有职位B、恢复原有职务C、恢复原有级别D、恢复名誉答案:ABCD例题5、单位责任人对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除对单位负责人依法进行处罚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还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A、名誉受到损害要恢复名誉B、被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的应恢复原有职位C、被撤职的应当恢复其原有职务D、被降级的应当恢复其原有的级别答案:ACD例题6、某市财政局在2004年4月《会计法》执法检查中,发现某小型企业为节省开支.只任用了两名会计,其中已取得会计师职称,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王某被单位负责人指定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登记总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和稽核工作,另一名尚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张某被单位负责人指定担任出纳工作,兼记日记账、各种明细账和会计档案的保管。该企业出纳员在单位负责人的授意下,将收到的下脚料销售款5000元另行存放不入账,以便负责人日常应酬。会计主管王某发现后,向上级主管部门举报,上级主管部门将检举材料一并转给该企业,责令其自行纠正。该企业负责人遂以工作需要为由,将会计主管王某调离会计工作岗位,另外聘用一名应届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生担任会计主管人员,由于该会计主管人员经验不足使得会计管理混乱,会计处理方法随意改变,会计核算中时有多报、漏记的会计差错发生,并仍秉承单位负责人意图,私设小金库。要求:(1)请逐项分析上述哪些行为违反了《会计法》的规定?(2)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对该企业违反会计法的行为应如何处理?解析:(1)违反会计法的行为有:①任用尚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张某担任出纳工作,违反了《会计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规定;②张某被单位负责人指定担任出纳工作,兼记日记账、各种明细账和会计档案保管,违反了《会计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的规定;③出纳员在单位负责人的授意下,将收到的下脚料销售款5000元另行存放不入账。属于私设“小金库,违反了《会计法》第十条关于“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规定;④上级主管部门将检举材料一并转给该企业,责令其自行纠正,违反了《会计法》第三十条“不得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的规定;⑤该企业负责人遂以工作需要为由,将会计主管王某调离会计工作岗位,有报复之意,违反了《会计法》第五条第三款“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规定;⑥聘用一名应届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生担任会计主管人员,违反了《会计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关于会计主管人员任职条件的规定;⑦会计处理方法随意改变,会计核算中时有多报、漏记的差错发生,违反了《会计法》第十八条、第二十六条关于不得随意改变会计处理方法的规定。(2)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任用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会计人员、私设小金库和会计处理方法随意改变等违反《会计法》一般规定的行为应作出的处理是:①责令限期改正。该企业应当按照市财政部门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更换会计主管人员,任用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担任出纳会计,将另行存放“小金库的款项办理入账手续,调整和清理账目。②罚款。市财政部门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在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③该企业单位负责人如为国家工作人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受打击报复的王某,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该企业单位负责人如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将检举材料一并转给该企业的责任人,应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例题7、2003年3月5日,时任某造纸厂厂长的杨某,召集该厂经营副厂长、财务科长、副科长、出纳到其办公室。指使上述人员共同对该厂上年度的财务支出流水账、凭证等会汁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由在场人签名,之后,杨某指示沿用该厂以往的做法,将审核过的会计资料让人拿到锅炉房予以烧毁,2004年4月5日,杨某再次沿用上次做法,将审核过的该厂财务和该厂劳动服务公司上年度的财务流水账、凭证等会计资料,指使他人拿到锅炉房予以烧毁。该厂两次被烧毁的会计资料,涉及金额共计567952.52元。要求:(1)分析该厂的这种做法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的规定(请说明法律法规名称及对会计资料规定的相关内容)?(2)厂长杨某应当承担何种责任?(3)对造纸厂和厂长应如何处罚?【解析】(1)该厂的这种做法实际上是违反会计法,是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会计资料的行为。(2)依据《会计法》第四十五条,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给予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3)依照《刑法》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汁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有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依据《会计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五千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根据《会计法》第四十五条,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例题8、2004年4月。市财税部门对某家具公司在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该家具公司3月份发生以下事项:(1)会计王某休产假,公司一时找不到合适人选,决定由出纳李某兼任王某的收入、费用账目的登记工作。(2)处理生产家具剩余的边角余料,取得收入(含增值税)ll70元,公司授意出纳李某将该笔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1)公司让出纳李某兼任王某的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是否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2)该公司对处理边角余料的收人在公司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