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设计维修改造方案确保幼儿园改造效果早在两年前,公共事业管理部便给各社区学前教育部门争取到了“对于确需维修改造的幼儿园,各社区可以将其纳入所在小区的整体改造,与所要改造的小区一并制订维修改造方案,一并实施维修改造”的好政策,充分体现了各级领导对学前教育的关心。校舍改造是一项专业性强的工作,在此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笔者就此谈一点自己的思考和建议。一、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只有充分了解了幼儿身心发育特点,才能真正理解园设改造的专业性和科学性。3—6岁的儿童处于机体发育和机能发展的特定时期,他们的骨骼发育、身高、动作水平以及各感觉器官的发展对幼儿园的房舍、地面设施都有特定的要求。只有了解了幼儿的发育特点和成长需求,才能为幼儿提供适合发育发展的物质条件。例如,幼儿骨骼、身高的发育与地面的软硬度有关系,如果把户外活动场地全部铺上塑胶、人工草坪等软地面,幼儿长期在上面活动,就有可能影响他们骨骼的正常发育。二、严格执行文件制度。对幼儿园实施维修改造要严格执行相关的文件制度。《国家教育委员会、建设部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教育委员会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施规范》等相关文件是对幼儿园实施改造的标准依据。这些文件对幼儿园各类用房都提出了明确的标准。借维修改造之际有理有据地提出改造理由,提前制定改造计划既有利于规范化办学,又有利于幼儿生长发育。例如设计规范要求每班卫生间内最少设备数量为污水池1个,大便器或沟槽4个(位),小便槽4位,盥洗台(水龙头)6—8个。要求盥洗池的的高度为0.50—0.55m,宽度为0.40—0.45m,水龙头的间距为0.35—0.4m。无论采取沟槽式或坐蹲式大便器就应有1.2m高的架空隔板,并加设幼儿扶手(我们多数幼儿园的幼儿厕所不符合此项要求),沟槽式的槽宽为0.16m—0.18m,坐式便器高度为0.25—0.30m。相关的设计规范还对楼梯、扶手、栏杆和踏步等都作了明确的要求。规定在靠墙一侧设高度不大于0.60m的幼儿扶手,楼梯栏杆垂直线饰间的净距离不应大于0.11m。设计规范还要求活动室、寝室、音体活动室应设双扇平开门,其宽度不应小于1.20m。疏散通道中不应使用转门、弹簧门和推拉门。只有认真学习设计规范,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对幼儿园设施进行维修改造,才能真正体现改造效果,避免因重复造成的浪费。三、严格监督施工过程,确保工程质量。社区学前教育中心和幼儿园要主动承担起施工监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加强施工过程管理。不要因为自己不是施工管理的主体而放松监督或推脱监督责任,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建筑材料质量低劣、施工质量粗糙、施工过程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要及时制止,并与基建管理部门协商后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