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尖上的安全小组成员:王丹丹,董艳哲,姜伟齐,汪娇娇何诗雅,胡贝贝,赵云帆12020/2/272020/2/27何诗雅,毕业于韩国首尔大学,主修酒店管理,取得双硕士学位。回国后她拒绝了去星巴克当店长的机会,来到卫龙专卖店工作。2020/2/27目录发展历程案例及分析中外对比分析亮点及缺陷2020/2/27一、发展历程2020/2/27食品安全法发展历程6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4年12月25日,《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20/2/2777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四、第五次次全体会议,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12012年2月8日2013年1月23日3245国务院机构改革,食品安全监管机制重大调整,修订《食品安全法》变得迫切2013年5月6日2013年3月从染色花椒、毒生姜到毒皮蛋,国务院会议,重典治乱2014年5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随后列入国务院法制办2013立法计划2014年12月25日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62015年3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副司长两会期间表示《食品安全法》最快上半年出台2020/2/27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有关食品)8取消食品安全办,将食品安全办的职责、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责、质检总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工商总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和检验检测机构划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等。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农业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将商务部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农业部。122020/2/279•2011年四月底,重庆警方查获上万斤致癌物“罗丹明B”染色的毒花椒,北京市场也发现有类似的染色花椒出售。•其背后是一个掺假和制假售假的完整链条。染色花椒使用硫磺熏制的生姜,具有较强的毒性。2013年5月4日,央视和国内外各大媒体曝光,山东潍坊峡山区生姜种植户,在内销的生姜种植时使用一种叫“神农丹”的剧毒农药,但在外销的生姜却实行严格监管。毒生姜用陈米反复研磨,掺进工业白蜡油,有较强毒性。粮库设有专门的检验科,国家粮库的质检科是省商品检验局认定的机构,他们的检验结果都是合法有效的。毒大米2020/2/27二、案例分析2020/2/27分例析CONTENTS案2020/2/27新型地沟油事件2020/2/27一、定义地沟油泛指在生活中存在的各类劣质油,如回收的食用油、反复使用的炸油等。地沟油最大来源为城市大型饭店下水道的隔油池。将劣质、过期、腐败了的动物皮、肉、内脏经过简单加工提炼后生产出来的油。新型地沟油2020/2/27二、事件经过屠宰场废料变地沟油原料新型地沟油销往皖苏沪渝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100余人2020/2/27三、危害导致消化不良导致腹泻引发强烈腹痛可导致胃癌、肠癌2020/2/27原因政府监管部门,职能交叉,相互推卸责任有些当地政府充当违法行为的“保护伞”,和犯罪分子同流合污惩罚力度有待加强,导致违法分子有恃无恐,在利润的诱惑下铤而走险2020/2/27解决地沟油问题卫生、工商、环保、质检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应加大查处力度。实行回收准入制,将餐饮垃圾只交给有资质的公司处理,斩断利益链整合并提高地沟油检测技术,让地沟油无处藏身。餐饮行业严格自律行政处罚是不够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建立并完善专门针对地沟油的法律法规。2020/2/27六、食品安全法规定•第二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2020/2/27新型地沟油生产场所脏乱不堪2020/2/27•第二十八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分析:新型地沟油是由腐败的动物动物内脏制成的,属于腐败变质,油脂腐败,污秽不洁的食品。2020/2/27三鹿毒奶粉事件2020/2/27一、事件经过•2008年9月8日•甘肃《兰州晨报》等媒体首先以“某奶粉品牌”为名,爆料毒奶粉事件。由于报道中有关该奶粉的品牌名称等信息都被隐去,网友还发动对该奶粉展开人肉搜索,号召找出该涉嫌致病奶粉的品牌名称,以免更多无辜婴儿受害。•自甘肃媒体9月8日爆出14例婴幼儿因食用“三鹿”奶粉而出现肾结石后,全国多个省份接连报出相同病例,患儿的数量直线上升。•2008年9月11日10时•三鹿集团公开回应:三鹿是奶粉行业品牌产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生产,产品质量合格,目前尚无证据显示这些婴儿是因为吃了三鹿奶粉而致病。如果真的有这样的问题,相信质检部门会查个水落石出。三鹿集团委托甘肃权威质检部门对三鹿奶粉进行了检验,结果显示质量是合格的。同时,三鹿表示,造成婴儿肾结石,原因是多方面的,哺养小孩子需要多方面的知识培养。•2008年9月12日凌晨2时凌晨2时•媒体爆料:今年6月,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网站就已有消费者投诉婴儿吃三鹿奶粉后患肾结石。当时,国家质检总局回复称,该局正在严重关注此事,并联合有关部门积极调查处理。同时,该局还建议消费者,“请你也将详细信息向卫生部门反映”。•国家质检总局工作受到公众质疑。2020/2/27二、依据法律条文分析•第二十八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三聚氰胺是一种有毒化学物质,不是食品添加剂,加入该原料不是超标不超标的问题,而是根本就不应当存在。另外,三聚氰胺根本无法提高蛋白质的含量,提高的只是蛋白质含量的数据,企业利用三聚氰胺主要是为了在食品检验中提高蛋白质的检测数据,这显然是一种欺诈行为。•第五十三条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石家庄三鹿集团公司在2006年引入外资。国际乳业巨头、新西兰恒天然公司(Fonterra)以1.07亿美元收购三鹿43%股份。恒天然公司表示,它曾要求尽早对被污染奶粉进行公开召回,但它的合伙人石家庄三鹿集团公司必须遵守中国的规则。董事会在8月2日知道了婴儿奶粉被污染的问题,并在当天开始进行商业召回,并未报告相关部门,但直到接近9月中旬才开始公众召回。2020/2/27•第八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二)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三)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四)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第五十八条食品检验由食品检验机构指定的检验人独立进行。•检验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质检部门有补课推卸的责任。当“牛奶中添加了三聚氰胺“已经成了奶业公开的秘密的时候,质监部门若是不知即是疏忽,若是知而不去制止即是懈怠,两者都是渎职。2020/2/27三、亮点及缺陷2020/2/27CONTENTS2020/2/27•第五十三条,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问题食品”要召回•第四十五条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技术必要性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对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标准进行修订。食品添加剂有了“硬杠杠”•第五十一条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职,承担责任。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保健食品安上“紧箍咒”2020/2/27•第五十五条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明星代言虚假广告承担“连带责任”•第六十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第六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以自行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免检食品”成历史名词•第九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十倍赔偿金”提高处罚力度2020/2/27监管部门职权及布局更加合理重视信息的及时公开加大信息的透明力度增加网络食品交易的规定对保健食品加强监督管理消费者“间接损失”纳入赔偿范围婴幼儿配方食品不得委托贴牌分装完善相关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提高立法水平2020/2/272020/2/27存在的问题:1.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的职权较大通过对《食品安全法》与《送审稿》的对比法条增加最多的就是对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权限职责的规定。2.概括性词语的使用不利于法律条文的实际操作3.《送审稿》中相关问题的可操作性生产经营者的食品追溯管理制度。生产经营者的自查制度。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4.自由贸易区内的食品安全监管法的可行性2020/2/27缺陷1.《食品安全法》修订稿第14条、第18条、第83条分别设立了对食品的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和抽样检验等三项制度,其目的是运用检验手段严加监管。但这种设计的必要性、合理性和经济性存在缺陷。2.从2009年《食品安全法》实施到现在,各省对小作坊的立法并不积极,五年来仅有三分之一左右的省立法,成为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一大漏洞。一部《食品安全法》,源头不管、占80%的小作坊不管,再加上多头管理,构成了这部法律的一大缺陷。3.《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两法断裂2020/2/274.保健食品一直是有争议的问题5.关于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完善、标准缺失、标龄长、水平低等问题,一直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难点和社会关注的焦点。修订草案在这方面有进步也有不足。6.违法行为不必对外公开修订稿规定:监管部门要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违法行为信息库,并将记录向社会公开。情节严重的通报给投资、金融、证券管理机构。这样的规定有不妥之处。7.修订稿规定:发布的食品安全信息可能对社会或者食品产业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事先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实情况。这一规定的问题很突出:一是重大影响的信息如何界定?谁来界定?二是核实后出了问题是政府部门承担责任还是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