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经法规复习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1.1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规范性文件(一)会计法律1、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法律总规范。2、包括内容:《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1)、会计法○1制定:A、第一部《会计法》:1985.1.21;B、现行的《会计法》:1999年10月31日修订,2000年7月1日起施行。○2地位A、《会计法》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总规范B、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C、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D、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3立法宗旨: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会计行为:包括:核算、管理、监督会计资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其他会计核算载体中记录、提供的信息。(2)、《注册会计师法》——是规范注册会计师及其行业行为规范的最高准则。(二)、会计行政法规1、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家最高行政管理机关——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2、制定依据:《会计法》3、包括内容:《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有关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注意: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不是仅指会计核算制度1、会计部门规章,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的形式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包括内容:《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24号令)《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6号令)~2~《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7号令)《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10号令)《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33号令)2、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以文件形式印发的制度办法。、包括内容:(1)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共38项)、《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制度:《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3)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4)办法:《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5)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6)《财务通则》注意:在会计法律体系中,法律效力是依次减弱的,除单位会计制度的地方性会计法规以外,就是会计规范性文件法律效力最低。《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国的会计准则体系包括《会计准则——具体准则》《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不具的强制性§1.2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单位会计工作管理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以财政部门为主总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统一领导: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分级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属地原则此外:还有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当依照的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不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一)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度和组织实施——最基本的职能(二)会计市场管理(三)会计专业人才评介(四)会计监督检查1、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财政部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会计核算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可以制定其具体办法和补充规定,报财政部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就军队的具体办法,报财政部备案。2、会计市场管理:进入会计市场: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代理记账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市场运行:是否合法;是否待续持有资格退出会计市场:强制退出会计培训市场3、会计专业人才:包含:会计从业资格,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正高级会计师——具有梯度发~3~展级次的会计人才培养体系。还包含:对先进会计人才的表彰奖励。4、会计监督检查:包括: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并具有行政处罚权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行业自律,自己管理自己(一)中国注册化会计师协会——是由注册会计师组成的社会团体。宗旨:服务、监督、管理、协调(二)中国会计学会——由会计理论界、实践界会计专家组成1、学会的三大特征——学术性、专业性、非营利性2、接受财政部和民政部的业务指导、监督和管理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单位负责人为责任主体(一)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的会计工作的责任主体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1)法定代表人(针对法我企业):国有工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国家机关最高行政官员;(2)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针对非法人企业):代表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2.单位负责人的职责《会计法》规定:1)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2)单位负责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授意——暗示;指使——明示;强令——强迫。3)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二)会计人员的管理制度属于财政部门管理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属于单位管理的:会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会计人员任免管理;会计人员调迁管理。(三)、会计人员任职资格一般会计:会计证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证+2选1(取得会计师以上技术资格、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总会计师:会计证+取得会计师以上资格+取得会计师以上资格后主管单位的财务工作满3年。(四)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指单位根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单位类型和内部管理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制定的,用于规范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工作的会计行为的具体制度和管理办法。不属于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组成部分。制定时:必须先遵法——再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内容:12项1)建立内部会计管理体系2)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会计工作岗位设置;会计工作岗位职责和标准;会计工作岗位的人员和具体分工;会计工作岗位轮换办法;会计工作岗位的考核办法3)建立财务处理程序制度、4)建立内部牵制制度:内部牵制制度原则;组织分工;出纳岗位的职责和限制条件;有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4~5)建立稽核制度:稽核工作的组织形式和具体分工;稽核工作的职责和权限;审核会计凭证的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的方法6)建立原始记录管理制度7)建立定额管理制度8)建立计量验收制度9)建立财产清查制度10)建立财务收支审批制度、11)建立成本核算制度12)建立财务会计分析制度§1.3会计核算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一)真实性要求(可靠性要求、客观性要求)1、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核算。——不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核算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经济业务事项)——不是经济事项2、如实反映(二)相关性要求满足报告使用者的要求——国家、外部利益方、企业内部有助于报告使用者决策。(三)明晰性要求(可理解性要求)——便于理解如:报表的附注增强了报表的可理解性。(四)可比性要求1、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可比;纵向可比。要求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在前后各期保持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变更条件:会计政策要法度变更变更后会计信息更可靠、更相关变更后,必须在报表附注中进行说明。2、不同企业相同会计期间可比:横向可比。会计信息指标计算口径可比。(五)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要求要求企业按照交易功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例如:融资租赁的核算、收入的确认(售后回购)均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的质量要求。(六)重要性要求判断依据:经济业务的性质和数额大小同一业务:对一个企业可能是重要的,但对于另一个企业可能是不重要的重要的事项——单独反映不重要的事项,简化反映(合并反映或不反映)(七)谨慎性要求1、不高估资产或收益,也不低估负债或费用。——即不预计收益,但要预计损失和费用2、如:1)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或跌价准备2)固定资产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3)期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4)对售出商品可能发生的保修义务确认预计负债(八)及时性要求~5~不能将结账时间延迟到次月5日,也不能提前到每月25日二、会计核算的总体要求(一)会计核算依据:——实际发生有经济业务事项(二)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1、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即篡改事实。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是指通过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或直接篡改账务会计报告上的数据,使账务会计报告不真实、不完整地反映真实账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借以误导、欺骗会计资料使用者的行为,即以假乱真。(三)会计核算的其他要求:1、依法建立账册《会计法》第三条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会计法》第三十六条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2、明确会计核算内容《会计法》第十条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3)债权债务的发生的结算;4)资本、基金的增减;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7)需要办理付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3、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可比性要求: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外币折算的会计处理方法、存货计价方法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资产减值准备……………:备抵法收入确认方法……………: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企业所得税的……………:资产负债表法和应付税款法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的方法4、以公历年度为会计年度《会计法》第十一条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5、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法》第十二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6、会计电算化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法》第十三条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账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也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6~7、正确使用会计文字记录《会计法》第二十二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四、对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要求:第25条、第26条规定。五、会计凭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法》第十四条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一)原始凭证1、印章(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2)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2、原始凭证的审核(1)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2)对记载不准确、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