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資訊法律介紹及案例探討暨本校無線網路使用介紹報告人:蘇啟聰九十五年二月十日来自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前言近來因網路及數位科技的發達,校園內興起使用資訊技術來從事教學與學習之風氣雖然資訊科技的重製特性,對資料的處理十分簡便,但也造成了許多與法律間的衝突来自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資訊及網路科技改變了資料傳送及儲存的方式資訊及網路科技打破時空的隔閡,讓我們傳輸資料不再仰賴傳統方式,轉而十分依賴電腦書籍印刷電子檔案複製圖片收藏掃瞄圖片存成數位檔案傳統書信電子郵件磁片或光碟檔案攜帶網路傳輸或燒錄圖書館及書報資料搜尋網路搜尋文字資料紙本書寫網路傳送雖然資料傳送方式改變,但仍需遵守傳統社會應有的倫理及法律来自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一般人對資訊科技的盲點(cont.)認為資訊社會的行為可以無限上綱上網的身份因常是匿名或隱藏身份,所以可以任意作為而不受限。如散佈不實謠言、辱罵別人、網路詐欺、冒用他人名義、散佈私人圖片、利用他人肖像權進行廣告等只要有能力猜到別人的密碼或入侵別人的電腦,則可任意使用別人的資料来自、影片或軟體使用非法軟體或任意下載不明軟體網路訊息傳遞方式及用語不當問題来自(peertopeer)為點對點檔案下載方式,有別於早期主從架構(Client-Server)的檔案傳輸方式圖片來源:資策會法律中心来自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一般主從架構的情形缺點:1、只能從一台或數台伺服器下載2、使用者一多,則下載速度會變慢来自的檔案傳輸方式優點:1、使用者電腦間自行建立了傳輸連線,使傳輸不再侷限於伺服主機2、因傳輸管道增加,使傳輸速度加快来自檔案傳輸造成的問題下載的音樂,影片及軟體常常是未經合法授權的:下載者未經授權即做擅自重製的動作(前頁的A、C、D、E四位使用者)被下載者常常不知自己的檔案被下載,因而有非法散佈的問題(前頁的B使用者)以上過程都可能紀錄在網路伺服器中,隨時隨地可能成為侵犯智慧財產權的證據来自項重製他人著作財產權罪,處六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下罰金擅自以散佈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擅自散佈而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著作權法第87條第1項散佈他人著作財產權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来自,被IFPI控告侵權案,台北地院於今(9)天中午一審宣判,結果kuro飛行網被判敗訴,而負責人陳國華及陳國雄同時被判三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300萬,另外董事長陳壽藤則是被判兩年。使用人陳佳惠被台北地方法院裁定,連續擅自以重製方式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處有期徒刑四個月,可易科罰金,緩刑三年。来自錯誤的觀念以為任何檔案(音樂、影片及軟體等)均可任意下載重製以為上網下載已經付費了不知道在下載當時,電腦內的某些檔案也正散佈出去別搞錯了,您付費的對象根本沒有合法授權!来自–BTOK嗎?20051105聯合新聞網香港一位網名為「古惑天王」的38歲男子陳乃明將三部電影的BT種子上傳到網路供人下載,已被裁定違反「版權條例」,可能被處以最高四年有期徒刑及每分侵權複製品五萬港幣的罰鍰,成為全球BT使用者被判型的首例。而BT在台灣的使用者也相當多,是目前最流行的P2P軟體,要避免成為全球第二個判例,使用者可能要更謹慎了BT(BitTorrent)是一種集眾人之力分享檔案的P2P軟體,使用方式是將要分享的檔案製成種子,發布到相關網站上供人下載,開啟種子後,BT軟體就會自動搜尋並連上同樣正在下載該檔案的BT使用者,越多人同時使用,下載的速度就更快。這次香港判例是以陳姓男子上載BT種子侵犯電影版權為由而裁定違法来自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使用非法軟體的問題校園中的軟體無論是全校授權、單機或限定授權均僅為校園內使用作業系統(如WINDOWXP)的版權是僅限當時校園採購的電腦,因購買時僅付該電腦的授權費用任何購買的軟體、音樂及電影,基本上購買者擁有的權利只有自身的使用權,不包含出租權、出售權及公開播送權来自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使用非法軟體造成的問題校內電腦的應用程式因合法及非法版本夾雜而使不同版本檔案不相容而不能通用於校園內所有電腦某些非法軟體可能會造成資訊人員困擾,甚至危害校內資訊安全使用非法軟體的法律責任来自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任意下載軟體可能造成的後果可能有法律責任電腦系統中毒無法使用電腦系統被木馬程式入侵,變成駭客攻擊的跳板影響全校網路的運作,造成全校對外網路被封鎖,甚至全校的對內網路也無法運作,稱為「網路風暴」来自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本校實際發生案例時間:94年12月下旬老師,您好:轉寄台大區網來信.(檢舉資料詳附件)貴校163.21.143.5有試圖入侵他人電腦行為.請協助處理,處理完畢請通知市網中心.謝謝您!臺北市教育網路中心蔡政道TEL:02-2722-3004ENUM:0944-013-000E-Mail:jdtsai@tp.edu.twFrom:edward@ntu.edu.twTo:蔡政道netadm@tp.edu.twSent:Wednesday,December21,20051:34PMSubject:已在區網鎖住163.21.143.5163.21.143.5已在區網鎖住IP處理後請回報。台北區網中心台大計資中心網路組李光偉2005/12/21辦公室電話02-33665008手機0927067106来自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使用非法軟體的法律責任類型說明法律責任及適用條文備註侵害著作權或製版權之權利人權益著作權人或製版權人對於有侵害其權利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著作權或製版權之權利人對於侵害其權利者得請求排除之著作財產權或製版權被他人侵害者,得依民法第二百十六條之規定,請求侵害者負損害賠償責任著作權人或製版權人對輸入或輸出侵害其著作權或製版權之物者,得申請海關先予查扣著作權法第84條後段防止侵害請求權著作權法第84條於侵害行為作成之物或專供侵害所用之物,得請求銷毀或為其他必要處置著作權法第88條第1項損害賠償請求權著作權法第九十條之一、二及海關查扣著作權或製版權侵害物實施辦法被害人不易證明其實際損害額,得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在1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酌定賠償額,如屬故意且情節重大者,得增至新臺幣一百萬元来自日是宣導期,10月1日起全面取締非法軟體,這也是BSA從前年「大執法」時,引發企業換用Linux風潮後,事隔兩年後的最大規模的取締行動,同時檢舉獎金也提高為100萬元。去年台灣觸及軟體侵權的案件就超過3000件,不少企業主在刑事上被判有期徒刑,在民事上還要付一大筆賠償金,同時今年BSA主要針對3大非法軟體案例進行取締。一是合法權不足者,也就是一家公司有100部電腦,可是只買了不到一半合法軟體;二是大補帖販子;三是組裝牌電腦販售者,是否搭售合法軟體。来自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網路訊息不當使用的問題網路有匿名的特性,這原為保護使用者及激發使用者的創意,但卻讓使用者誤用而引發法律責任校園內的e世代學生對網路的使用駕輕就熟,卻忽略此問題而觸犯法律来自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網路訊息不當使用的法律問題類型說明法律責任及適用條文備註網路詐欺利用網路販售不實商品,或騙取帳號、密碼等刑法第339條普通詐欺罪利用別人撥接帳號和密碼上網趁人不知,利用他人之帳號和密碼上網刑法第339條之3詐欺罪網路上發表不法言論,誹謗與公然侮辱、恐嚇在BBS站,或利用電子郵件,對特定人或可推知之人發表具有侮辱、毀損名譽或信用的文字,侵害當事人的人格、隱私權益或信用,或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罪刑法第310條第2項的加重誹謗罪刑法第313條妨害信用罪来自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實際案例淡江大學學生罵校長哈巴狗事件新加坡學生利用部落格謾罵老師事件政治大學學生以「另一種形式的強暴」為題,指稱該系趙姓教授「假借分數評鑑之權柄,驅使整班的學生為趙教授個人的學術事業勞動……」。結果趙姓教授一狀告到法院,經過二審判決以刑法誹謗罪處以拘役五十五天,得易科罰金,這也成了網路誹謗判刑的首例。来自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防止觸犯資訊法律之道不要從網站上下載非法軟體及音樂、影片,這些都有可能留下犯罪紀錄若要燒錄CD及MP3,依著作權法51條-家庭或個人非營利使用,且燒錄數量5片內或價值三萬元內均合法(但軟體不合用於本條法律)根據著作權法50條,以中央或地方機關或公法人之名義公開發表之著作,在合理範圍內,得重製、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来自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防止觸犯資訊法律之道(cont.)根據著作權法52條,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使用合法軟體或是免費軟體製作網頁時需注意連結問題,尤其遇到視框(Frame)連結,更要特別小心。要引用他人的資料,需註明出處来自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防止觸犯資訊法律之道(cont.)網路言論切忌需遵守現實社會的倫理規範,莫因逞一時之快而鑄下大錯個人資料需小心保護及備份好,儘量不因小利及誘惑而隨便將個人資料授人以柄,引發更多不必要的困擾来自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結論虛擬網路世界多采多姿,但真實世界的倫理與法律仍存在於其中,人們還是要遵循這些規範才能在網路世界安然無恙資訊科技使知識傳遞的速加快,但數位資料的重製行為務須謹守在合理使用範圍而不可侵犯智慧財產權来自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本校無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