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方案的承诺书致:(发包人名称)根据桂建质[2006]22号文件规定,我方在此向发包人承诺:1、我方拟承建(工程名称)项目,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桂建质[2006]22号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2、如我方在承包的(工程名称)项目中出现未按桂建质[2006]22号文附件一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发包人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