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培训讲座(上册)0604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培训讲座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06年4月新版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内容组成(三大块)第一块是总说明及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第二块是各章定额:新定额共编列了十八章定额,其中上册结构部分定额共有九章,下册装饰部分定额共有六章、措施部分共有定额三章;每章均设列章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定额表。定额表中所列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单价均为基期价格(2002价)。第三块是附录:新定额共设有四个附录:即砂浆及混凝土强度等级配合比、施工机械台班单独计算的费用、建筑材料施工损耗率表、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基期价格)定额取定表。总说明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反映本省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本定额适用于本省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建和其他专业工程,不适用于国防、科研等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及实行产品出厂价格的各类建筑构配件。返回定额中的人工日工资单价分为三类Ⅰ类日工资单价24元(土石方);Ⅱ类日工资单价26元(桩基、砌筑、钢筋砼、屋面、防腐保温、附属、脚手架);Ⅲ类日工资单价30元(木结构、钢结构、楼地面、墙柱面、天棚、门窗、油漆涂料、其他)。返回有关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说明定额中的材料价格按合格品考虑。材料名称、规格和取定价详见附录四。材料取定价包括市场供应价、运杂费(含运输损耗)、采购保管费。(注:不包括检验试验费)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已包括场内运输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损耗率详见附录三。在定额表中,次要的零星材料未一一列出,已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返回有关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说明材料的场内水平运输已包括在相应定额内;材料的垂直运输另按第十七章垂直运输工程计算。定额中采用的砂浆、混凝土等配合比标准按本省常规设计取定,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应作换算(除定额另有规定外)。定额中的周转材料的消耗量按摊销量编制,且已包括回库维修耗量及相关费用。返回有关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说明配合比定额详见附录一。(注:用于混凝土及砂浆的砂为净砂,其过筛人工及筛耗已包括在材料价格内。用于混凝土的砂按中、细砂各50%综合。用于混凝土中的碎石,材料价格内已考虑了一定比例的冲洗费用和损耗。定额中的石灰膏,按淋化每m3石灰膏消耗统货生石灰750㎏编制)。鉴于目前我市砂资源来源广泛丰富,粗、中、细砂已综合考虑,自2003版计价依据实施后,混凝土水泥增量(%)不作调整。(宁波造价信息05-8)返回关于施工用承重架的说明现浇混凝土工程的承重支模架、钢结构或空间网架结构安装使用的满堂承重架以及其他施工用承重架,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或施工荷载超过10KN/m2、或集中荷载超过15KN/m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提供的施工技术方案另行计算,不再执行相应的增加层定额。返回有关施工机械台班的说明本定额中施工机械的类型、规格按正常施工、合理配置,结合本省多数施工企业机械配备情况综合考虑的,且与相应的机械台班消耗量相对应。未列出的零星机械已包括在其他机械费内。定额中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未包括大型机械场外运输及安拆费用,发生时应根据施工设计选用的实际机械种类及规格,按附录二有关规定计算。返回关于洞库照明费的计算规定在外围开窗面积小于室内平面面积2.5%的地下室、库房及暗室等室内施工时,所发生的洞库照明费按所涉及子目中定额人工费的40%计算。为合理起见,我市暂定洞库照明费中80%为人工费,20%为材料费。洞库照明费属于施工技术措施费,并应在施工方案中明确。(宁波造价信息05-8)返回关于建筑物高度计算界限及其他本定额除注明高度以外,均按建筑物檐高20m以内编制,檐高在20m以上的工程,其降效应增加的人工、机械及有关费用应按第十八章“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定额执行。定额中凡注明“××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在内;注明“××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在内。定额中遇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系数时,按连乘法计算。返回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新出台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自2005年10月1日起在本省贯彻施行,新的计算规范已经取代了《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中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含本省和本市的补充规定)”。返回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下一页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下一页单层建筑物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其以上,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下一页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不同的层高划分界限分别计算。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单(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内空间,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净高超过2.1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m至2.1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设计不利用时不应计算面积。下一页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下一页地下室、半地下室(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永久性顶盖是指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地下室示意图下一页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部分的面积内。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下一页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下一页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井道、附墙烟囱等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并入建筑物面积内。自然层是指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间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无围护结构的不计算面积。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建筑物,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外墙(围护结构)向外倾斜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如遇到向建筑物内倾斜的墙体,则应视为坡屋顶,应按坡屋顶内空间有关条文计算面积。下一页二、房屋建筑的附属部分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但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下一页二、房屋建筑的附属部分建筑物之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但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不计算面积。下一页二、房屋建筑的附属部分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落地橱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但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下一页二、房屋建筑的附属部分建筑物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敞开式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雨篷,不论是无柱雨篷、有柱雨篷、独立柱雨篷,其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m者,应按其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宽度在2.1m及以内的不计算面积。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无永久性顶盖,或不能完全遮盖楼梯的雨篷,则上层楼梯不计算面积,但上层楼梯可视作下层楼梯的永久性顶盖,下层楼梯应计算面积(即少算一层)。下一页三、特殊的房屋建筑下一页立体库房(书库、仓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三、特殊的房屋建筑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场馆看台下空间,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应按照坡屋顶内空间有关条文计算面积。设计不利用时不应计算面积。下一页三、特殊的房屋建筑下一页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站台、车棚、货棚、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在站台、车棚、货棚、加油站、收费站内设有有围护结构的管理室、休息室等,另按相关条文计算面积。四、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上述已提到的除外)下一页建筑物通道,包括骑楼、过街楼的底层。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的平台。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四、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上述已提到的除外)下一页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第一章土石方工程可分为人工土方、机械土方、石方和基础排水四个部分,共有112个定额子目。返回第一部分人工土方1、房屋基础土方综合定额:按挖槽坑深度分为深3m以内和深4.5m以内两档,又各按土方类别分为一二类土、三类土、四类土等3个子目。(P8)返回第一部分人工土方2、人工土方单项定额包括:平基土方、挖地槽地坑、挖淤泥流砂、平整场地、原土打夯、回填土、人力车运土等定额项目。(P9~11)返回第一部分人工土方人工土方单项定额:(P9~11)挖地槽、地坑按挖土深度分为深1.5m以内、深3m以内、深4.5m以内三档;平基土方和挖地槽、地坑均又各按土方类别分为一二类土、三类土、四类土3个子目。回填土分为就地回填土(松填、夯填)和借土回填夯实。人力车运土按运距分为“50m以内”和“1000m以内每增加50m”2个子目。返回人工土方定额说明1、同一工程的土方类别不同,应分别列项计算。土方类别的划分详见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P5),表中土壤分为一二类、三类、四类。2、土方体积除松填外,均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3、人工土方综合定额适用于房屋工程的基础土方及附属于建筑物内的设备基础土方,地沟土方及局部满堂基础土方。不适用于房屋工程大开口挖土的基础土方、单独地下室土方及构筑物土方,以上土方应套用相应的单项定额。4、人工土方综合定额综合了平整场地,地槽、坑挖土、运土,槽、坑底原土打夯,槽、坑及室内回填夯实和150m以内弃土运输等项目。若弃土运距超过150m,按人力车运土“1000m以内每增加50m”定额计算;借土回填按挖、运定额另行计算。返回人工土方定额说明5、房屋基槽、坑土方开挖,因工作面、放坡重叠造成槽、坑计算体积之和大于实际开挖体积时,应按实际开挖体积计算,套用人工土方综合定额。6、平整场地指原地面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平均相差(高于或低于)30cm以内的原土找平。如原地面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平均相差30cm以上时,应另按挖、运、填土方计算,不再计算平整场地。7、土方地槽、坑划分标准:地槽、坑底长边

1 / 189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