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监测工作培训哈尔滨市疾控中心信息所门璐2018年11月1主要内容:1、《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用途2、《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格式3、《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填写要求4、死亡原因部分的填写要求5、调查记录的填写要求6、质量控制7、信息管理一、死亡医学证明书的用途1、《死亡医学证明书》是从事人口统计、生命统计等有关工作的基本信息来源。2、是居民死亡的人口管理记录,公安部门据此注销户口,民政部门据此办理殡葬火化等手续。3、诉讼或司法的法律证据。4、用于保险、遗产等群众性、社会性凭证及死亡公证。二、我国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格式我国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是原卫生部在1990年8月正式发文通知全国各地遵照执行。1992年三部委联联合发文重申了我国《死亡医学证明书》的格式。2014年三部委再次联合发文,进一步强调了《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规范。我国采用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其核心部分完全采用了《国际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基本格式,其余内容,则尽量保留并吸收了我国以前使用的死亡报告单合理的部分。我国《死亡医学证明书》分三个部分:1、基础项目:行政区划代码、编号、死者基本情况2、特殊项目:死亡原因、生前主要疾病的最高诊断单位、生前主要疾病的最高诊断依据、医师签名、单位盖章、填报日期、根本死亡原因及ICD编码3、调查记录•(一)、填写范围•中国大陆境内正常死亡的中国公民、台港澳居民和外国人,包括未登记的死亡新生儿。•(二)、填写基本要求•1、按照全国统一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基本格式及填写要求,逐项认真填写,不能漏项或错项。•2、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书写,字迹清楚,不得用圆珠笔、红笔或铅笔书写。•3、死亡原因填写应用医学专业疾病名称,并用中文书写,不得用英文或英文缩写。三、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要求•4、死亡医学证明书内容不得涂改,必须有医生签名及医院公章。•5、死亡医学证明书如填写死因不明,必须当时填写调查记录,内容包括死者既往疾病名称、发病时间、诊断单位、诊断依据、以及相关慢性病史的一系列情况。•6、发生对死亡原因有怀疑(他杀、自杀)的,可以向警务部门反映,由警务部门协助确定死因。凡填报意外损伤、中毒死亡,死亡医学证明书上应进一步报告意外事故的外部原因。•(二)、基础项目的填写要求•1、卡片编号:填写17位代码(可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2、死者姓名:指现时用的姓名;如没起名的婴儿,填写婴儿母亲的姓名,且需与户口簿或身份证相符。•3、性别:注意应与身份证相符。•4、民族:外籍非华人可不填写。•5、有效身份证件类别及号码:中国公民要求填写18位身份证号码,应与出生日期一致。身份证号最后一位为“X”的一律用大写输入。证件类别及号码不得空缺。未登记户籍的死亡婴儿按“无证件卡录入”,无名尸的按“无名尸卡管理”。•6、年龄:按照周岁填写•当年未过生日者:死亡年份—出生年份—1;已过生日者:死亡年份一出生年份。•婴儿,填写实足月龄;28天内的新生儿,填写存活天数;未满1天的新生儿,填存活小时。•7、婚姻状况:应参照实际情况选择,丧偶的病例,仅选丧偶即可。新生儿及18岁以下未成年人群死亡婚姻状况应选择未婚。•8、文化程度:按死者的最高学历的填写。学龄前儿童死亡应选择初中及以下;生前文化程度为文盲或半文盲者,也应选择初中及以下。•9、出生、死亡日期:公立(阳历)填写。婴儿死亡填写到时、分。出生日期,注意如填写身份证应与身份证相符。•10、个人身份:离退休后死者的个人身份一律填“离退休人员”。•11、死亡地点:“医疗卫生机构”指死于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住院部及急诊室;“不详”指未能确定的死亡地点(仅限非正常死亡者)。•12、生前工作单位:指就业所在或死前最后所在的单位,应填写死者职业对应的那个单位。•13、常住、户籍地址:常住地址填写死者居住半年以上的地址,详细到门牌号码;户籍地址填写户口簿上登记的地址,详细到门牌号码。•14、家属姓名:应尽量填写死者直系亲属的全名,并填写该亲属的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三)、特殊项目填写要求•1、死亡原因•2、生前主要疾病的最高诊断单位:一般为死前主要疾病的最后诊断单位,而不一定是患者死亡的医院。三级医院(含相当)包括三级妇幼保健院及专科疾病防治院,二级医院(含相当)包括二级妇幼保健院及专科疾病防治院,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急救中心、一级医院、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疗养院等。•3、生前主要疾病最高诊断依据:按实际确诊的各项依据划记;如实行诊断分级,取最高级别的诊断依据,B超、X光、心电图等特殊检查均放到“临床+理化”一栏;死后推断”仅限死亡地点为“来院途中”、“家中”、“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填写。•4、医师签名:死者主治医生或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地段医生的姓名全称。且该名医生必须具备临床执业资格。•5、单位盖章:目前无特殊要求,加盖本院公章。•6、填报日期: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7、根本死亡原因及ICD编码:二级及以上(含相当)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编码人员填写,ICD编码填写4位国际疾病分类代码。四、死亡原因的填写要求•明确几个重要概念•死亡原因•根本死因•死因链(一系列合理的死因报告顺序)•死亡原因•所有导致或促进死亡的疾病、病态情况或损伤以及造成任何这类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不包括症状、体征和临死方式,如心力衰竭或呼吸衰竭。•根本死亡原因(a)引起一系列直接导致死亡事件的那个疾病或损伤;或(b)产生致命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根本死亡原因只有一个,用于进行统计分析;对疾病导致的死亡需一直报告到最早的那个疾病;对损伤中毒导致的死亡需报告导致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所有报告的死因均可以被用于进行多原因统计分析。•根本死亡原因与主要死亡原因有很大的区别•主要死亡原因指最后导致死亡的最主要,最严重的那个疾病或情况,它比较直观,医生习惯报告这种死因。•根本死因需要根据每个人的病情演变过程找出最早的那个,引起后面一系列疾病并最终导致死亡疾病或情况。国际死因医学证明书基本格式此处不指临死方式,如,心力衰竭、呼吸衰竭。它指引起死亡的疾病、损伤或并发症。•死亡原因的填写要求①第Ⅰ部分按顺序填写死因,(c)病(根本死因)发展(b)病(中介原因)发展(a)病(直接死因)导致死亡。②第Ⅱ部分按程度填写其他死因。③时间间隔应尽量填写。以判断死因链合理性及确定根本死因。(c)病最长,(b)病次之,(a)病最短。④每行只能填写一个疾病;⑤临死前的表现不需要填写;⑥不明确情况及症状一般不需填写;⑦优先填写更严重、更特异的疾病诊断;⑧损伤中毒需报告临床表现和外部原因。(1)直肠癌→肝、胰转移癌→上消化道出血休克→死亡死亡原因发病至死亡之间大概的时间间隔Ⅰ(a)上消化道出血休克2小时(b)肝、胰转移癌半年(c)直肠癌3年Ⅱ(2)意外被撞→颅骨骨折→颅内损伤→死亡死亡原因发病至死亡之间大概的时间间隔Ⅰ(a)颅内损伤1小时(b)颅骨骨折1小时(c)行人在道路上行走1小时意外被卡车撞倒Ⅱ应尽量避免以下填写内容呼吸衰竭J96.9来院已死R99循环衰竭R57.9猝死R96.0呼吸循环衰竭J96.9酸碱失衡E87.4多脏器衰竭R99电解质紊乱E87.8全身衰竭R53肺性脑病G93.1不明R99肺部感染J98.4医院内不同死亡地点的死亡原因填写•(一)、住院死亡:死亡地点为医院病房。•住院死亡患者要有明确的死亡疾病诊断。•例1、住院死亡患者为手术后并发症,都可以认为是手术的直接后果。•I(a)并发症的疾病•(b)手术的疾病•例2、住院死亡患者为肺炎或支气管肺炎可以接受为任何疾病的并发症。•I(a)肺炎或支气管肺炎•(b)任何疾病•(二)、急诊留院观察死亡:死亡地点为医院急诊室。•急诊室以急性,损伤中毒为主。死亡原因填写时应区别,该死亡疾病的原发病、并发症、继发病、后遗症治疗、损伤中毒的临床表现及造成损伤中毒的外因。•例3、车祸,造成头颅骨骨折,多脏器严重损伤。I(a)头颅骨骨折伴多脏器严重损伤(b)司机驾机动车,在公路上发生车祸•例4、脑出血留院观察2天死亡,有高血压12年,同时伴有糖尿病。•I(a)脑出血•(b)高血压Ⅱ糖尿病•例5、高热留院观察死亡,2年前跌倒,股骨骨折,长期卧床多处褥疮。•I(a)高热•(b)褥疮感染•(c)股骨骨折•(d)2年前跌倒•(三)、急诊未留观短时间内死亡:死亡地点为医院急诊。•短时间内患者已死亡,还没有建立确定的诊断,应当尽量获得具有特异性的信息。不能用“可能的”“怀疑的”或“可疑的”。•例6、神志不清昏迷来院2小时死亡,半年前患脑出血。•I(a)再次脑中风•(b)半年前脑出血•【注】脑血管疾病没有做特异诊断,只能报告脑血管疾病•例7、胸闷来院20分钟后死亡曾患有冠心病。•I(a)心肌梗死•(b)冠心病•四、来院已死亡:死亡地点为赴医院途中。•填写来院已死亡的必须填写死亡调查记录,将死者的症状、体征或家属反映曾患有什么疾病填写在《死亡医学证明书》调查记录栏内,并做出死因推断。调查记录必须由家属签名。••例8、来院已死亡。•家属提供:2005年区中心医院诊断为糖尿病。近3个月胃痛、食欲不佳,2010年10月去中心医院治疗,手术切片诊断为胃癌;2周来胃痛加剧,无法进食,今天出现昏迷现象,送到医院。•推断死因:胃恶性肿瘤。•例9、来院已死亡。•家属提供:10年前在市一医院被诊断患有高血压,2年前在家中洗澡时突然跌倒,出现昏迷,后送区中心医院诊治,经CT检查诊断为脑溢血。经抢救,脱离危险、卧床不起,近4周大片褥疮感染、高热,家属送医院。•推断死因:脑溢血后遗症。《死亡医学证明书》中死亡原因报告的具体说明•(一)、死因报告的逻辑性1、与性别、年龄有关的死因•只发生在男性/女性的疾病;•婴儿(新生儿)疾病:吸入性肺炎、窒息、早产、先天性•5岁以下儿童疾病:腹泻、营养不良、肺炎•孕产妇疾病:梗阻性分娩、妊高症、产后出血•中老年疾病:脑血管病、恶性肿瘤、心血管病•中青年死因:损伤/中毒、机动车事故、工伤、自杀2、常常不作为根本死亡原因的情况•继发性疾病:继发性恶性肿瘤•呼吸和循环系统较早发生的疾病•动脉硬化、高血压、急性支气管炎•医疗操作并发症•损伤中毒的临床表现3、常常作为根本死亡原因的情况•原发性疾病:原发性恶性肿瘤•呼吸和循环系统较晚发生的疾病•脑血管病、冠心病、慢性支气管炎•严重危害健康的各类疾病•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1.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类2.肿瘤3.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疾病4.精神疾患5.循环系统疾病6.呼吸系统疾病7.消化系统疾病8.孕产妇情况9.先天异常10.新生儿病11.诊断不明12.损伤中毒(二)、有关疾病的报告规则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说明•应尽量报告疾病的性质(急性、慢性)、病原体、传播方式、侵害部位等,如结核性脑膜炎,急性阿米巴痢疾,志贺菌性痢疾等•1、肠道传染病:应填写其性质和病原体•2、腹泻、胃肠炎:应明确指出有无传染性•3、结核病:应明确报告是否经细菌学和组织学证实,死者的职业史(如与结核病有关的尘肺、矽肺)以及母婴传播引起的先天性结核病。•4、破伤风:应尽量报告引起损伤的原因•5、败血症:应报告引起败血症的原因•6、病毒性肝炎:具体填写肝炎的性质和分型•7、艾滋病:由艾滋病造成的传染病、寄生虫病、恶性肿瘤以及其他特指的疾病,应明确报告。肿瘤(1)•根据肿瘤的性质分为恶性(原发)、恶性(继发)、原位、良性、动态未定或性质未特指。如果有肿瘤的组织形态学诊断,必须同时报告。对于肿瘤的诊断,应尽量以病理诊断为依据。•应明确填写肿瘤的解剖部位,对于恶性肿瘤应报告其原发部位以及继发部位,如果是继发性的恶性肿瘤致死,并且原发灶不明确的,则必须明确说明。肿瘤(2)•1、肠道恶性肿瘤:应详细报告具体部位•2、胆管恶性肿瘤:要区分肝内胆管和肝外胆管恶性肿瘤•3、子宫恶性肿瘤:要区别宫颈、子宫体•4、骨恶性肿瘤:应明确报告是原发性还是继发•5、脑瘤:明确报告“良性、恶性”或组织形态学的情况•6、白血病:注意填写急性、慢性等情况以及形态学情况•7、独立的多个部位的原发性恶性肿瘤:当有一个以上原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