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复核报审材料清单序号类别资料名称备注1建设单位提交资料建设单位工程管理人员名册2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安全作业环境、安全措施所需费用概算3经施工单位签收确认的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地上管线资料。现场临时设施规划方案、现场防火、有组织排水以及场地硬化、道路通畅等措施。4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面形监测单位对基坑及周边环境进行变形监测的合同及监测方案。基坑开挖深度超过3米需提供4施工单位提交资料施工单位项目部任命文件5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资质证书复印件(盖鲜章)6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教育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检查制度、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8施工组织设计9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申报表及安全管理措施根据项目特点自行填报10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及保证措施1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自行填报12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3监理单位提交资料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14监理单位项目监理部名册及项目专业监理人员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5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理方案其他资料德阳市建安网安装合同(协议)电信联系人:杨1898100399316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各方责任主体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签章。17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安全评估表备注:表中第9、11、16、17项到德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网站()下载相应表格,根据项目特点填报。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申报表序号类别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具体情况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m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周边环境情况:2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末挖工程开挖深度:m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何种形式: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1、搭设高度5m及上;2、搭设跨度10m及上;3、施工总荷载10KN/㎡及以上;4、集中线荷载15KN/㎡及以上;5、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1、搭设高度:m2、搭设跨度:m3、施工总荷载:KN/㎡4、集中线荷载:KN/㎡5、有□无□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有□无□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采用非常规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单件起吊重量:KN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有□无□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起重量:KN:内爬起重设备高度:m5脚手架工程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搭设高度:m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提升高度:m悬挑式脚手架工程架体高度:m吊篮脚手架工程有□无□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有□无□新型及异形脚手架工程有□无□6拆除、爆破工程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有□无□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有□无□7其它建筑幕墙安装工程施工高度:m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跨度:m人工挖扩孔桩工程开挖深度:m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有□无□预应力工程有□无□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建设单位(章):项目负责人:日期:监理单位(章):项目负责人:日期:施工单位(章):项目负责人:日期: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序号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内容1施工单位是否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2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情况。是否按规定组建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是□否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情况□是□否4总、分包单位项目管理班子任命文件□是□否5是否已按规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是□否6是否按规定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各项专项方案是否有计划□是□否7现场文明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费是否有支付及使用计划□是□否8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安全管理措施□是□否9施工现场“三通一平”、“五牌一图”设置情况□是□否10现场围档、大门、冲洗设施、道路、临时设施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11是否针对性地制定了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12德阳市建安网安装情况□是□否施工单位意见:(章)年月日监理单位意见:(章)年月日建设单位意见:(章)年月日注:本表一式四份,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另一份为安全监督备案的附件材料。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安全评估表建设单位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评估人员序号评估项目评估情况结论及相应措施1毗邻高压线的状况2施工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影响3深基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4施工对周边通信、道路等公用设施的影响5施工现场的临建设施选址是否合理,结构是否安全,围档是否牢固可靠6施工现场对周边交通、行人、集贸市场和学校等人流密集区域的影响7施工中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音、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8拟使用起重机械设备对周边环境的影响9其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危险源现场负责人签字:施工单位(章)年月日现场负责人签字:监理单位(章)年月日现场负责人签字:建设单位(章)年月日注:1、本表内容如填写不下应另附页;2、本表作为安全监督备案的附件材料。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建设单位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签字:施工单位(章)年月日现场负责人签字:监理单位(章)年月日现场负责人签字:建设单位(章)年月日注: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设计应符合“边界清晰、围护美观、场内平实、物料整齐、内卫达标、文明有序”的总体要求,并做好功能齐全、布局合理、图示、标清晰;2、本表作为安全监督备案的附件材料。建设工程开工安全条件审查程序和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条: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或者验收的,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五、《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办法施工许可证。八、《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二、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械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二)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三)拆除施工组织方案;(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破物品管理的规定。九、《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