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包装食品标签法规解读预包装食品标签法规解读标签的作用展示商品指导消费者选购食品同时维护食品生产者的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2相关处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第三十条禁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第三十条禁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要求的预包装食品,以及未按规定标识的散装食品未按规定标识的散装食品(十五)伪造、变造证照、标签、标识、说明书、检验报告、检疫证明等3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相关资料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问答(修订版)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问答(修订版)《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GB13432-2013)《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2012)及卫生部问答《卫生部关于预包装饮料酒生产日期标注问题的复函》《卫生部办公厅预包装饮料酒标签标识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4第一部分《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解析5GB7718-2011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与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关系GB7718-2011属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规定规范性文件规定GB77182011属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规定、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相应内容与本标准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本标准执行本标准规定了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通用性要求,如果其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有特殊规定的应同时执行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通用性要国家标准有特殊规定的,应同时执行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通用性要求和特殊规定6GB7718-2011•名称框架结构•名称•前言•范围范围•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标示内容•标示内容–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内容–非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内容•其他•其他•附录A•附录B7•附录CGB7718-2011适用范围适用于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生产者直接或通过食品经营者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生产者直接或通过食品经营者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既提供给消费者,也提供给其他食品生产者的预包装食品适用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生产者提供给其他食品生产者的预包装食品生产者提供给餐饮业作为原料、辅料使用的预包装食品不适用食品储运包装标签不适用散装食品不适用现制现售食品8GB7718-2011术语和定义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否是是否散装食品预先定量食品包装食品裸装食品在一定范围内有统的质量预包装食品有包装无包装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预包装食品首先应当预先包装,此外包装上要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的标示。预包装食品9GB7718-2011术语和定义预包装食品: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配料: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并存在于产品中的任何物质,包括食品添加剂。生产日期(制造日期):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装或灌装日期GB7718-2004中“包装日期”、“灌装日期”等术语在本标准中统一为“生产日期”。10GB7718-2011基本要求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不应直接或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符号,误导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当使用的图形或文字可能使消费者误解时应用清晰醒目的文字加以说明11解时,应用清晰醒目的文字加以说明。GB7718-2011基本要求食品名称:椒盐花生米不应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食品名称:椒盐花生米配料:花生米、食用盐、谷茴香、食品添加剂(糖精钠)疾病作用的内容,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应通俗易懂有科学依据得标精钠)……休闲花生米—促生长缓衰老应通俗易懂、有科学依据;不得标示封建迷信、色情、贬低其他食品或违背营养科学常识的内容老或违背营养科学常识的内容12GB7718-2011基本要求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cm2时,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度不得小于1.8mm13GB7718-2011基本要求应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应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14GB7718-2011基本要求应使用规范的汉字,但不包括商标。具有装饰作用的各种艺术字,应书写正确,易于辨认。“规范的汉字”不包括繁体字,可在使用规范汉字的同时,使用相对应的繁体字•可以同时使用拼音或少数民族文字,拼音不得大于相应汉字•可以同时使用外文,但应与中文有对应关系(商标、进口食品的制造者和地址、国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址除外所有外文得大址、网址除外)。所有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商标除外)15GB7718-2011基本要求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不应与食品或者其包装物(容器)分离不应与食品或者其包装物(容器)分离一个销售单元的包装中含有不同品种、多个独立包装可单独销售的食品,每件独立包装的食品标识应当分别标注每件独立包装的食品标识应当分别标注若外包装易于开启识别的或透过外包装物能清晰地识别内包装物或容器上的所有或部分强制标示内容可不在外包装物上重复标示相应的内容否的所有或部分强制标示内容,可不在外包装物上重复标示相应的内容;否则应在外包装物上按要求标示所有强制标示内容。16GB7718-2011标示内容国家标准、行业标¾食品名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规定的食品名称或食品分类名称应在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选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名称使用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常用名称或通俗名称分类使用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常用名称或通俗名称可以在食品名称前或食品名称后附加相应的词或短语。如干燥的、油炸的、粉末的等注意某些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例如中国已授权保护香槟原产地命名制度还有干邑、苏格兰威士忌和纳帕谷等还有干邑、苏格兰威士忌和纳帕谷等17GB7718-2011食品名称当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因字号或字体颜色不同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时,应使用同一字号及同一字体颜色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18GB7718-2011食品名称标示“新创名称”、“奇特名称”、“商标名称”等含有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的文字或术语时,应在所示名称的同一展示版面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19GB7718-2011常见问题z食品名称字号或字体颜色不同易使人误解z食品名称字号或字体颜色不同易使人误解例:牛奶巧克力饼干中的“牛奶巧克力”字体和颜色标示醒目,但“饼干”标示不明显“橙汁饮料”中的“橙汁”和“饮料”字号z食品名称与配料表不对应例:产品名称为香辣牛肉酱,但是配料中仅有鸡肉类原料产辣仅z食品名称与执行标准不符z食品名称没有反映食品的真实属性香精20GB7718-2011标示内容配料表各种料按求标体名称各种配料按要求标示具体名称配料表应以“配料”或“配料表”为引导词可用“原料”或“原料与辅料”代替(发酵产品)单一配料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标示配料表可食用包装物应标示其原料,如可食用的胶囊、糖果的糯米纸,已有相应标准的可食用包装加入量<25%时可不标示原始配料应标准的可食用包装,加入量<25%时,可不标示原始配料配料应按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排列复合配料标示复合配料的名称,在括号内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配料的原始配料复合配料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且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时,不需要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21GB7718-2011下列食品配料,可以按下表标示类别归属名称配料类别归属名称各种植物油或精炼植物油不包括橄榄“植物油”或“精炼植物油”;各种植物油或精炼植物油,不包括橄榄油如经过氢化处理,应标示为“氢化”或“部分氢化”各种淀粉不包括化学改性淀粉“淀粉”各种淀粉,不包括化学改性淀粉淀粉加入量不超过2%的各种香辛料或香辛料浸出物“香辛料”、“香辛料类”或“复合香辛料”胶基糖果的各种胶基物质制剂“胶姆糖基础剂”“胶基”添加量不超过10%的各种果脯蜜饯水果“蜜饯”“果脯”食用香料、香精“食用香精”、“食用香料”、“食用香精香料”22GB7718-2011标示内容食品添加剂标示其在GB2760中的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标示方式:应选择附录B中的一种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柠檬黄功能类别名称+具体名称/国际编码(INS号)着色剂(柠檬黄)着色剂(102)着剂与其他配料一同标示或建立添加剂项食品添加剂的名称不包括其制法小于总量25%的复合配料中的添加剂若符合GB2760规定的带入原则小于总量25%的复合配料中的添加剂,若符合GB2760规定的带入原则且在昀终产品中不起工艺作用的,不需要标示复合配料中在终产品起工艺作用的食品添加剂应当标示,例如“酱油含焦糖色)”(含焦糖色)”加工助剂不需要标示在终产品中失去酶活力的酶制剂不需要标示23根据GB2760规定,阿斯巴甜应标示为“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GB7718-2011标示内容复配食品添加剂——为了改善食品品质、便于食品加工,将两种或两种以上单一品种的食品添加剂,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物理方法混匀而成的食品添加剂。命名原则——GB26687-2011命名原则GB2668720111.由单一功能且功能相同的食品添加剂复配而成的:“复配”+“GB2760中食品添加剂功能类别名称”2由功能相同的多种功能食品添加剂或不同功能食品添加剂复配而成的可2.由功能相同的多种功能食品添加剂或不同功能食品添加剂复配而成的,可按其在终端食品中发挥的全部功能或主要功能命名:“复配”+“GB2760中食品添加剂功能类别名称”或“复配”+“食品类别”+“GB2760中食品添加剂功能类别名称”添加剂功能类别名称”24GB7718-2011关于葡萄酒中二氧化硫的标示关于葡萄酒中氧化硫的标示1允许使用了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硫的葡萄酒在2013年8月1日前在标签1.允许使用了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硫的葡萄酒在2013年8月1日前在标签中标示为二氧化硫或微量二氧化硫22013年8月1日后生产进口的使用二氧化硫的葡萄酒应当标示为2.2013年8月1日后生产、进口的使用二氧化硫的葡萄酒,应当标示为二氧化硫或标示为微量二氧化硫及含量25GB7718-2011关于营养强化剂在配料表中的标示方式1.标示化合物名称(GB14880附录B或表C.1中化合物来源中的名称)2.同时标示营养素名称和化合物名称2.同时标示营养素名称和化合物名称3.标示营养素名称例如:产品强化了维生素A,所使用化合物是β-胡萝卜素,标示方式为:1“β胡萝卜素”2“维生素A(β胡萝卜素)”3“维生素A”1.“β-胡萝卜素”2.“维生素A(β-胡萝卜素)”3.“维生素A”某些营养强化剂和化合物来源后面有括号,括号内外的名称视为等同,在标签上可单独标示其中任何一种,也可以两者同时标示例如:“左旋肉碱(L-肉碱)”可标示为“左旋肉碱”或“L-肉碱”或“左旋肉碱(L-肉碱)”或“L-肉碱(左旋肉碱)”既可以作为食品添加剂或营养强化剂又可以作为其他配料使用的配料,应按其在终产品中发挥的作用规范标示。26GB7718-2011关于低聚果糖的标示1.国家卫计委2009年第5号批准多聚果糖为新资源食品2.国家卫计委2009年第11号批准多聚果糖为营养强化剂新品种批准多聚果糖为营养强化剂新品种3.国卫办食品函【2013】118号低聚果糖是常用的食品配料,也是列入《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2012)的食品营养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