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基因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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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基因食品管理体系的研究与分析-----美、日、欧盟的管理实践与中国的应对措施ciq2004整理是指利用基因工程技术改变基因组构成的农业生物(农业生物的范围包括与农业生产有关的动植物。采用物理、化学和生物等方法将某一生物体的基因或基因片段导入另一生物体),以这种生物体直接作为食品或以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食品。转基因食品基本上都来自于转基因作物。有60%的转基因作物加工成为食品。转基因食品(GeneticallyModifiedFoodGMF)1996年-2002年全球转基因作物面积主要的转基因作物种植国:美国、巴西、阿根廷、中国010203040506019961997199819992000200120021996199719981999200020012002转基因技术带来的问题:人体安全环境安全遗传稳定性经合组织(OrganisationforEconomicCo-operationandDevelopmentOECD)1993年提出了食品安全性评价的实质等同性原则(substantialequivalenceSE),这一原则已经成为评价转基因生物安全性的权威标准之一。中国的转基因法规现状93年起中国颁布了一系列有关转基因生物和食品的法规《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1、美、日、欧盟对转基因食品的管理1.1美国对转基因食品的管理1.2日本对转基因食品的管理1.3欧盟对转基因食品的管理2、综合分析及中国的应对措施2.1美、日和欧盟转基因食品管理的特点2.2美、日和欧盟转基因食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2.3中国的应对措施1.1美国对转基因食品的管理——1管理和检测机构农业部动植物检疫局:负责对转基因植物的研制与开发过程进行管理,并评估其对农业和环境的潜在风险。环保署:审查含杀虫剂和抗除草剂成份的转基因作物的安全性,并制定食物中杀虫剂残留的法定容许标准,为消费者提供高度的安全保证。食品和药物管理局:主要负责对新作物品种生产的食品(包括动物饲料)的安全性以及营养价值进行咨询与评价。1.1美国对转基因食品的管理——2安全评估程序不需要评估:转入的或己知功能的转基因物质,如果曾经在其它的食物中以相当的水平被食用,或与那些安全食用的食物相似。需要评估:结构、功能或成分特性均不同的蛋白质转入到食物中。转基因食品的标识对于源于生物技术的食品,若其与原来的品种没有实质性的不同,美国采取自愿标识制度。管理体系•文部科学省:制定了实验阶段的安全指南,对研究与开发进行规范。•农林水产省:制定了对环境影响的安全评价指南,对实验成功后在大田栽培的安全和用做饲料的安全问题进行规范。•厚生省:制定了食品安全性评价指南,规范了收获后准备用作食品的生物技术产品的安全问题。1.2日本对转基因食品的管理——1第一步严格控制的实验室研究(教育科学文化部技术处管理)第二步半开放性实验室研究第三步限制性田间试验(农林水产省管理MAFF)第四步具实质等同性但无新蛋白质环境安全(农林水产省管理)MAFF转基因食品安全(卫生部管理)MHW饲料安全(卫生部管理)MHW与传统食品相比较无等同性具实质等同性但有新蛋白质成分分析-毒理、营养、致病、过敏、耐药新蛋白成分分析毒理营养致病一般食品的标准评价商品化生产日本对植物性转基因食品的安全评定规则转基因食品的标识标识政策:转基因成分5%身份保持标签标识方法:未隔离非基因改变农业产品对有标识食品的监控:抽样检验1.2日本对转基因食品的管理——2安全评估欧盟转基因安全评估强调要在科学分析基础上,按照危险性大小进行风险分析。根据风险程度,制定不同的安全管理措施。欧盟转基因安全评估程序规定得非常详细、严格。完成一个程序需要时间至少也得半年至一年。1.3欧盟对转基因食品的管理——1通知书(申请)立即发送30天内释放区域的成员国主管部门欧盟委员会其他成员国审批结果欧盟主管部门通知国提供信息、观察报告30天内30天内90天内释放GMO或GMO成分产品的申请人欧盟转基因生物环境释放的审批程序图达到多数票未达多数票通知书(申请)有异议拒绝申请同意申请无异议所在地成员国主管部门90天内评估欧盟委员会其他成员国60天内评议所在地成员国主管部门欧盟委员会裁决(45天磋商)成员国投票在欧盟官方杂志公布最终书面同意的产品名单(表明GMO或GMO成分及用途)颁发批准上市文件成员国递交年终控制使用报告产品第一次投放市场时提交申请书签署书面同意意见,同志其它成员国和欧盟委员会欧盟委员会部长会议决定申请上市者提供监督计划,并在10年后重新申请欧盟转基因生物产品投放市场的审批程序跟踪及标识即在环境释放到投放市场的各阶段(包括生产、流通全过程),对转基因生物及产品进行全面的跟踪监管。目的是为消费者提供完整准确的信息,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标识的阈值为0.5%。转基因安全管理组织情况多部门共同管理、相互配合组织生物安全委员会,强调专家决策1.3欧盟对转基因食品的管理——22.综合分析及中国的应对措施宽松型(美国)严格型(欧盟)不松不紧型(日本)他们的管理核心主要有:安全评估制度标签制度注册制度2.1美、日和欧盟转基因食品管理的特点安全评估管理美国欧盟日本负责机构FDA欧盟专家委员会MHLW评估时间5个月半年至1年不固定评估程序宽松逐级审批,严格审批手续较少评估对象转基因产品转基因技术和产品转基因产品有效期发现有问题时禁止销售10年——2.1美、日和欧盟转基因食品管理的特点——1美国日本欧盟基因改造容许量无规定5%0.5%标示管理制度自愿性表示强制性标示强制性标示管理方式不要求标签中注明食物生产的方法。源于生物技术的食品,若其与原来的品种没有实质性的不同,采取自愿标识制度,因为没有证据表明利用基因工程生产的食物在安全性或质量上与其它方法生产的食物不同。指定的5类农产品及28类加工食品如含有基因改造物质,有关部门产品则须附有标签。就指定加工食品而言,如果其含量最高的三种成分,其中一种经基因改造并占食品总重量5%或以上,该食品须加上标签。油及酱油则不在受管制之列。0.5%是一个在生产过程中食品受基因改造物污染的最高限量。若食品及加工食品添加物各种成分意外地渗入基因改造成分,其单项成分之GMO含量达0.5%以上者,该食品即须标示为GMO产品。同时销售时要把转基因食品和传统食品分开。颁布日期10/200204/200107/2003美国、日本和欧盟转基因食品标签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美国欧盟日本成份上明显属于转基因食品有义务标识有义务标识有义务标识和天然的成份相同但可以验证其原料是转基因作物无需标识遗传基因或蛋白质存在时有义务标识有义务标识无法检验出转基因作物特有的蛋白质或遗传基因无需标识无需标识无需标识标签标识的不同要求2.1美、日和欧盟转基因食品管理的特点——2•由生产企业所在国的检验检疫部门提供合格企业的名单,经进口国审查并认可后即注册生效。•进口国对出口国提供的企业名单抽查部分企业,抽查合格后,接受一部注册名单。•对出口国提供的企业名单按本国标准逐步进行检查,合格后方予注册并允许进口。注册制度2.1美、日和欧盟转基因食品管理的特点——31.对转基因食品的管理尺度不合理美国采取了过于宽松的管理政策。这种管理方式必然要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妨碍了消费者选择转基因食品的权利。欧盟采取了过于严厉的要求。阻碍了转基因食品的研究和发展。2.转基因食品的检验和认证过于复杂由于对转基因食品的不同检验标准和认证程序,加大了对其进行检验的难度和复杂性。3.制定的法规政治因素太强,缺乏合理性美国:扩大其市场份额,占领世界市场。欧盟:设置严格的审批手续,保护本国的相关产业。日本:粮食主要依靠进口,转基因食品发展也在开始阶段,对转基因食品的管理上采取态度比较积极,管理上折衷的办法。2.2美、日和欧盟转基因食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2.3中国的应对措施作为食品安全卫生和安全性监督主管部门的卫生部还未真正启动对转基因食品的专项管理。已经制定的《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完善和可操作性的研究还在进行中。对食品中转基因成分及其安全性缺乏系统完整的检验技术,现有的检验技术无法对转基因食品中各种影响安全性的因素进行全面准确的测定。对转基因食品的进出口管理还处在被动局面应付的局面中。安全认证生产厂商提供证明国际上的接受程度进口国官方机构的评估品种管理——是转基因食品管理的基础品种划分品种命名品种纯度验证2.3中国的应对措施——1、加强流通领域中转基因食品的管理2.3中国的应对措施——1、加强流通领域中转基因食品的管理强制性标签欧盟、美国等已经宣布对转基因食品及其成份实行强制性标注的,其出口到我国的食品,实行强制性标注并要求证明是否含有转基因成份。进口国官方明确要求证明我国的出口食品是否含有转基因成份的,对其出口到我国的食品同样要求证明是否含有转基因成份。制定我国流通领域中转基因食品及其成份的强制性标注的规定。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遗传变异的监控和安全性评估食物供应、加工体系的安全性评估2.3中国的应对措施——2、促进安全性评估及管理要制定严格的适合我国国情的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识和进口管理等配套规章。进一步完善多部门管理的转基因管理机制,尽快确定主管单位。加强日常市场监管。在管理法规尚未健全时,日常的具体管理是很难有效开展的。2.3中国的应对措施——3、完善转基因安全管理法规体系、管理体系2.3中国的应对措施——3、完善转基因安全管理法规体系、管理体系消费者协会应发挥实际作用加强对人民群众的宣传和教育防范因各国的不同标准和认证程序而导致的贸易障碍结论:1.转基因食品本身存在特殊性。2.各国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各自的管理和检测机构、安全评估程序、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注册制度,但都存在着或者过于宽松,或者过于严格的问题,不利于转基因食品的合理发展。3.中国对转基因食品的管理处于被动的状态,应通过借鉴其他国家的管理经验,使之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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