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linjun1.@126..com食品安全法规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公共卫生系陈林军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其中,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与法规等一起谈时,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法规则主要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及经济特区法规等。法制对应的英文是rulebylaw。在正常中文使用中,法制一词并不是“法律制度”这个词组的缩写。chenlinjun1.@126..comThemeGalleryPowerTemplateAddYourCompanySloganchenlinjun1.@126..comThemeGalleryPowerTemplateAddYourCompanySlogan1949年至今,法律法规的数量总数约为50万条(包含已失效的法律法规)中央法规约113394条司法解释约4100条地方法规规章约309942条中外条约约4613条外国与国际法律约789条台湾法律法规约7028条澳门法律法规约10794条香港法律法规约2475条注:以上数据参考“中国法律门户网法律法规库”可能与实际数量略有偏差法律法规的数量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大体包括以下几种法律法规:•法律•法律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和规章等1、法律: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立法通过后,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因而,法律的级别是最高的。法律一般都称为**法,如宪法、刑法、劳动合同法等。1、法律: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立法通过后,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因而,法律的级别是最高的。法律一般都称为**法,如宪法、刑法、劳动合同法等。2、法律解释:是对法律中某些条文或文字的解释或限定。这些解释将涉及到法律的适用问题。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其做出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还有一种司法解释,即由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做出的解释,用于指导各基层法院的司法工作。3、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通过后由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这些法规也具有全国通用性,是对法律的补充,在成熟的情况下会被补充进法律,其地位仅次于法律。法规多称为条例,也可以是全国性法律的实施细则,如治安处罚条例、专利代理条例等。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其制定者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相当于是各地方的最高权力机构。地方性法规大部分称作条例,有的为法律在地方的实施细则,部分为具有法规属性的文件,如决议、决定等。地方法规的开头多贯有地方名字,如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等。5、规章:其制定者是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这些规章仅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有效。如国家专利局制定的《专利审查指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还有一些规章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仅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如《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天安门地区管理规定》的决定》、《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等。编辑本段分级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为体现国家权力,行使的行政职权和履行的行政管理职责的一切具有法律意义、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法应该遵循的原则很多,根据不同的层次,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政治原则和宪法原则。这是我国行政法的最高原则,它规定行政法的发展方向,道路和根本性质。第二类是行政法的一般原则,也叫基本原则。这类原则位于政治原则和宪法原则之下,产生与行政法并指全部的行政法律规范。第三类实行行政法的特别原则,这类原则是位于基本原则之下,产生于行政法并指导局部的行政法规范。例如行政诉讼不停止执行,被告负责举证责任。法律法规的作用一、法律法规具有明示作用。法律法规的明示作用主要是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人们,什么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违法者将要受到怎样的制裁等。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立法和普法工作来实现的。法律所具有的明示作用是实现知法和守法的基本前提。二、法律法规具有预防作用。对于法律法规的预防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法规的明示作用和执法的效力以及对违法行为进行惩治力度的大小来实现的。法律的明示作用可以使人们知晓法律而明辨是非,即在人们的日常行为中,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绝对禁止的,触犯了法律应受到的法律制裁是什么,违法后能不能变通,变通的可能性有多少等等。这样人们在日常的具体活动中,根据法律的规定来自觉地调节和控制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从而来达到有效避免违法和犯罪现象发生的目的。严格及时有效的执法也可以警示人们,未违法,违法必受罚,受罚不可变通也。这样可以在每一个人的心底上建立起一道坚不可崔的思想行为防线。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收到欲方则方,欲圆则圆的良好的规范效果。三、法律法规的校正作用。也称之为法律法规的规范作用。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强制执行力来机械地校正社会行为中所出现的一些偏离了法律轨道的不法行为,使之回归到正常的法律轨道。像法律所对的一些触犯了法律的违法犯罪分子所进行的强制性的法律改造,使之违法行为得到了强制性的校正。四、法律法规具有扭转社会风气、净化人们的心灵、净化社会环境的社会性效益。理顺、改善和稳定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提高整个社会运行的效率和文明程度。作为一个真正的法制社会则是一个高度秩序、高度稳定、高度效率、高度文明的社会。这也是法制的最终目的和最根本性的作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这是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它彰显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铮铮誓言。根据各专业执业考试和将来工作性质特点不同,灵活选用不同的模块和综合化内容学习,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尽力做到前瞻性研究与理论探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勾画出国家卫生立法的大体框架;同时做到既吸收了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解释,又注意到卫生法学基础、医学科学发展引起的法律问题与相关法律法规。如《药品管理法律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食品法律制度》、《转基因食品法律制度》以及国外护士资格认证的相关条例等内容。同时,根据新的形势发展需要,在《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中增补了《探讨防范医疗风险的制度》,在《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中增加了《执业药师管理法律制度》和《执业技师管理法律制度》内容,同时把《公民生命健康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疾病预防与控制法律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法律制度》、《健康相关产品卫生法律制度》、《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等章节都纳入教材中,其他章节有的依据最新卫生法的修订而增加了新的内容。突出保障人体生命健康合法权益内容范围及各类人群健康权益特征和要求。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创建和谐社会的编纂思想,本教材不仅具有理论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特点,还具有规律性、新颖性、可读性、可行性等特点。形成以岗位为中心,能力为根本,实用为目标的教学课程内容体系。目录第一章卫生法律法规概述第一节卫生法律法规的概念、调整对象与特征、基本原则一、卫生法律法规的概念二、卫生法律法规的调整对象与特征三、卫生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第二节卫生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一、卫生法律关系的概念与分类二、卫生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三、卫生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失四、卫生法律关系与责任第三节卫生法的渊源与体系一、卫生法的渊源二、卫生法的体系三、卫生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关系四、卫生法的效力等级体系、实体法与程序法体系第四节卫生法律法规的作用一、卫生法律法规的规范作用二、卫生法律法规的社会作用第五节学习卫生法律法规课程的目的、意义与方法一、学习卫生法律法规课程的目的、意义二、学习卫生法律法规课程的方法第二章卫生立法与实施第一节卫生立法概述一、卫生立法的概念、依据二、卫生立法的基本原则三、卫生立法的程序第二节卫生法的实施一、卫生法实施的含义及形式二、卫生法的适用及效力范围三、卫生法的遵守四、卫生法的解释第三节卫生行政执法一、卫生行政执法的概念与特征二、卫生行政执法的主体三、卫生行政执法的方式第三章卫生行政救济第一节卫生行政救济概述一、卫生行政救济的概念与特征二、卫生行政救济的途径第二节卫生行政复议一、卫生行政复议的概念与特征二、卫生行政复议的原则三、卫生行政复议的管理范围四、卫生行政复议的主体与程序第三节卫生行政诉讼一、卫生行政诉讼的概念二、卫生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三、卫生行政诉讼的管辖范围四、卫生行政诉讼的程序第四节卫生行政赔偿一、卫生行政赔偿的概念、特征与构成要件二、卫生行政赔偿的范围与程序三、卫生行政赔偿的方式与标准第四章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第一节医疗机构管理法律规定概述一、医疗机构的概念与分类二、医疗机构的管理立法第二节医疗机构管理的法律规定一、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条件与原则二、医疗机构的审批三、医疗机构的登记四、医疗机构的执业规则第三节医疗机构的监督与评审制度一、医疗机构的权利、义务二、医疗广告管理……第五章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第六章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第七章药品管理法律制度第八章献血法律制度第九章母婴保健法律制度第十章公民生命健康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第十一章疾病预防与控制法律制度第十二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法律制度第十三章祖国医药法律制度第十四章健康相关产品卫生法律制度第十五章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第十六章医学科学新技术中的法律问题附录选择题参考答案参考文献卫生法律法规教学大纲食品卫生常用法律法规为了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有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增强人民体质,我国就食品卫生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为便于各级卫生食品管理面关、各类仪器生产乐售企业及广大公民了解这些具体规定,我们汇编了本书。本书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审定。本书根据食品卫生的内容为分为综合、食品卫生管理、食品卫生监督、建法处罚等四大类。本书内容丰富、全面,编排科学、合理,资料准确、权威,是各级食品卫生管理部门、各类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广大公民了解和掌握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常备工具书。卫生法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及社会主义建设的方针、政策和任务,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发展卫生事业而制定的有关卫生工作的法律、法令、条例、规程等具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总称。食品安全法律本书收录了食品安全领域有关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200余件,具体涉及食品监督管理、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分类食品卫生、饮用水安全、学校食品安全、卫生检疫等七个方面,对粮油食品、保健食品、肉禽食品、转基因食品、乳产品等10余种不同食品分类编排,使本书在保证内容全面完整的同时,更具科学性和针对性。本书是食品业从业人士日常工作及广大公民解决食品安全纠纷的必备法律工具书。目录1.总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988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1997年3月14日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0年7月8日修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