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普通法硕士课程开办目的随着中国法制现代化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中国内地对于法律专才需求日殷,特别是熟悉大陆法与普通法的律师与法律学者,对中国未来的发展,无论是在经济还是法制建设上,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香港是中国版图上唯一沿用普通法的地区,亦是世界上举足轻重的国际商业金融中心,具有丰富的国际经验与深厚的普通法传统。如与内地的法律训练相衔接,香港将是培育未来了解中西法制,通晓中英文专才的沃土。有鉴于培育中西法律专才的需求,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早于1997年已开办普通法硕士课程。目的是让来自非普通法法域(主要是中国大陆)的人士了解普通法的理念及其具体运作;掌握普通法的思考与分析方法及多角度的思辨的技巧;认识应用判例的概念﹑阐释法律条文的规则及如何运用普通法法律文件;了解英国法律在香港的演变及香港本身法制的发展;学习香港法律在合同法﹑侵权法﹑公司金融法与宪法人权等主要范畴上的立法原则,经典判例和最新发展;以及研习商贸法,知识产权,科技信息和争端解决法等。我们希望透过本课程,培养对普通法与中国内地法制皆有深入认识的法律人才,以应付中国在新世纪的需要,并为推动及完善中国的法治发展作出努力。香港将是培育未来了解中西法制,通晓中英文专才的沃土。希望透过本课程,培养对普通法与中国内地法制皆有深入认识的法律人才,以应付中国在新世纪的需要。课程内容全部课程用英语讲授考核。学生需要在一个学年内完成48个学分,可自由选择法学院内开设的全部本科和硕士课程;学院亦会为本项目提供一些特定的科目,如法律英语等。48个学分可以通过修读课程完成,亦可以修读课程和撰写研究论文相结合来完成。成功完成学习课程,即可取得香港大学普通法硕士学位。在完成修读课程后,部份学生还有机会到法院﹑政府部门或律师事务所实习,使学员对普通法的实际运作有更深切的认识和体会。修读学生至今为止已有超过220名内地的同学成功完成了普通法硕士课程,并取得了学位。他们包括由香港及中国政府资助的来自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法制办、中央军委法制局、外交部、司法部、国务院港澳办公室、证监会、海关总署、北京上海广东福建等地法院和多个省市司法局的官员和法官。此外普通法硕士项目亦通过自费及奬学金资助吸纳了内地法学院年轻教师和成绩出众的法学院毕业生。课程自开办以来在国内一直得到很高的评价,且申请入读的人士越来越多。虽然过去不少内地同学通过获得奬学金的方式在香港完成学业,但随着规模不断扩大,本项目已于2004年开始以自负盈亏的模式为基础运作。目前每年收生人数约40人。本项目2006年的学费标准为港币8万元。另外在港学习的住宿生活费用约为港币5万元。学院每年会根据社会捐助情况提供一定的奖学金。入学条件申请人必须持有非普通法的法律学士学位或具备相关的法律工作经验、英语水平在TOEFL現場考试取得550分或電腦測試213分或互联網試80分或以上。申请程序普通法硕士课程申请表和课程規章可於港大法律学院網頁上下載。申請截止日期為每年3月15日。報名表請寄至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香港簿扶林道。請註明為普通法碩士課程入讀申請。取彔與否將於4月15日之前通知申請人。我们希望更多有志于认识普通法的概念及其运作的中国大陆法学界的学者及学生能入读本课程,为促进中港两地法学交流,为中国未来的法治发展而努力。如需获得进一步資料,可登入香港大学法律学院网址﹕或电邮lawfac@hkusua.hku.hk或致电(852)2859-2951垂询。申請截止日期為每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