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市锦绣花园(二期)B12#、B16#楼基础验收组织方案江西省赣州昌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2012年4月16日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设部建[2000]142号文)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单位特制定瑞金市锦绣花园(二期)B12#、B16#楼工程基础验收方案及验收程序,请工程基础验收法定监督机构瑞金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实施监督,请参验各方质量责任单位和相关单位进行验收。一、本工程完成情况(一)已完成基础部位工程;(二)施工、监理单位分别出具了工程施工总结报告、质量监理评估报告。(三)工程概况:瑞金市锦绣花园(二期)B12#、B16#楼工程,框架结构,报建面积8600m2,层数六层。二、基础验收拟定时间及地点基础验收时间拟定为2012年4月18日。基础验收拟定地点为:瑞金市锦绣花园(二期)B12#、B16#楼工程项目部。三、参加验收人员根据规定,我单位组成了竣工验收组,成员包括:监理单位:总监:邓清华为验收组长,监理员:吴基君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胡善玉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林承源技术负责人:喻天雄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张少云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刘南滨设计员:吴昆、李鹏飞四、基础验收标准基础验收标准为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江西省地方标准、经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相关标准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满足建筑结构安全。五、基础验收程序及内容(一)施工单位、监理、设计、勘察等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由监理单位作出综合验收结论。(二)验收组分为二部分分别进行检查验收:1、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并进行必要的检测抽查;2、检查工程建设的基础资料;(三)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完成基础工程质量检查的评定和记录,综合验收结论形成过程,由法定监督机构监督。(四)对基础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形成基础工程验收结论,验收组各方代表分别签字、单位盖章。(五)当基础验收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基础验收意见时,依法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裁决或组织协调。六、本方案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程基础验收暂行规定》要求,需提前7日提交监督机构审核通过,并抄送相关单位及验收组成员。监理单位(盖章)2012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