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获得性论:从图书馆学原理到图书馆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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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获得性论:从图书馆学原理到图书馆原理【内容提要】本文提出了可获得性论的图书馆学原理,并试图通过对图书馆原理这个概念的梳理,划清图书馆原理所涵盖的内容范围。【编者按】2002年本刊刊出了梁灿兴先生文献可获得性论系列文章,颇受大家关注。之后梁灿兴先生对其理论建构又作了新的思考,即从图书馆学视角转而到图书馆视角对文献可获得性论作了新的阐述。本刊拟将这些文字陆续刊登出来,希望能引起同仁更多的关注。【摘&……【正文】一个理论体系的基本框架,是由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构成的,基本概念构成了这个理论所涉及的领域中的主要成分,基本原理则揭示了这些主要成分之间的联系,并指出了在它们的相互作用之下,这个领域发展变化的规律。1可获得性论的图书馆学基本原理一个学科的基本原理,就是揭示了这个学科领域实践的发展规律的那些表述。图书馆学的基本原理,就是指图书馆实践领域的发展规律。通过前面的论述,我们认为,下述的三条原理概括了图书馆实践领域的发展规律11文献单元属性的分化和融合是图书馆发展的内在动力可获得性论按照矛盾论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原因的原理,通过分析文献单元的知识单元、表意方式和文献载体三个属性的组成及这些组成在历史上的分化和融合对图书馆发展形态的影响,从而,用统一的逻辑解释图书馆历史形态的发展。并且,在此基础上,继续用这一原理分析了文献单元属性现时代的分化和融合,得出了互联网是新一代的文献载体的结论,通过对互联网技术基本文献属性的分析,提出了自由文本网络是图书馆在互联网时代的一种新形态。从而,实现了对图书馆的未来作出符合理论解释逻辑的预见的理论目标。由此可见,图书馆的技术发展,始终是以文献单元的知识单元的子属性作为组织文献体系的逻辑依据,以表意方式的子属性作为组织检索系统的形式依据,以文献载体的子属性作为保存和表现文献体系内容的依据的。据此,不难得出图书馆的发展是以文献单元属性的发展作为前提的结论。我们将其称之为可获得性论的图书馆学第一原理。并且认为,这条原理揭示了图书馆发展的必要条件。12图书馆是人类文明传承和创新的基础性设施可获得性论从文献产生是由于人群传承文明的需要出发,论证了文献是人群、进而也是人类社会这个耗散结构的遗传记忆。所以,图书馆存在的终极意义,要从文明的传承和创造中寻找。人群中文献信息需要分布的离散性,导致了文献信息需要的集中化,文献信息的集中化是文献聚集的前提,文献聚集又是图书馆产生的前提。同时,人群中文献信息需要分布的离散性,也是图书馆在实践中首先要面对的需求规律。所以,人群中文献信息需要分布的离散性,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的假设前提,也是图书馆产生的社会原因。重点用户是否有足够的文献信息需要,图书馆能否为重点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是图书馆能够持续存在的社会原因。提出社会对文献信息需要的规模增长、自由平等理念的张扬、图书馆主体性的觉醒是图书馆获得长足进步的社会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图书馆的实践领域,是文献的保存和整理为支撑,包含了文献信息创新过程中的文献信息传播、文献生产部分领域的一个区域。文献信息创新过程,最终是为社会产品的生产过程服务的。因而,随后从产品的研制、生产和消费过程考察了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和信息文明的生产方式的特点,指出社会生产方式的特点决定图书馆作用的具体方式,提出图书馆的哲学定位是,人类文明传承和创新的基础性设施。并且,在这个哲学定位的指导下,考察了图书馆职业信念的发展历程,提出了以网络文献体系为实践特征的新一代图书馆职业信念是所有知识为所有人服务。由此可见,只要图书馆不断地开拓进取,始终保持自己是人类文明传承和创新的基础性设施的地位,图书馆就能不断的发展。所以,这条原理揭示的是图书馆存在和发展的充分条件。我们将其称之为可获得性论的图书馆学第二原理。13提高文献群中知识单元的可获得性是图书馆领域角色再分配的出发点图书馆学第一原理揭示了图书馆发展的技术原因,第二原理揭示了图书馆发展的社会目标。然而,即使图书馆已经明确了解了文献单元属性的可利用性,也时刻牢记图书馆的社会目标,并不意味着就一定能够顺利使图书馆与时俱进。因为,还需要将这些落实到实践中去,才能够真正推动图书馆的发展。在将新的技术、方案、信念、理论落实到实践的过程中,还有一个如何组织协调,使得这些技术、方案、信念、理论能够发挥它的最大作用的问题。这就引出了可获得性论的图书馆学第三原理提高文献群中知识单元的可获得性是图书馆领域角色再分配的出发点。从静态来看,这个问题可以表述为怎样组织图书馆的活动,才最有利于实现图书馆的社会目标。在图书馆领域的角色分配一章里,我们已经分析了图书馆领域角色分配的历史,指出了图书馆领域角色分配,是以提高文献群中知识单元的可获得性为角色划分依据的。所以,提高文献中知识单元的可获得性是图书馆馆领域角色分配的出发点。从动态来看,当文献和信息技术的发展已经引发了新的社会需求,当图书馆已经意识到变革的机遇来临的时候,图书馆发展的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都已经具备了。一旦图书馆完成了针对新的形势的分析,形成了实践领域的角色再分配,就预示着图书馆渡过了对新的社会和技术环境的适应期,迎来了图书馆事业新的发展时期。所以,这条原理揭示的是图书馆发展的充分必要条件。14小结这样,可获得性论首先通过从基本定义推导出三层6个基本概念,接着,通过分析这些概念的各种属性和联系,根据图书馆发展的各种现象,论述了图书馆形态、图书馆职业信念和图书馆领域的角色三者各自的发展逻辑,力图从图书馆领域的实践现象中发现规律性的认识。本文又进一步总结出了三条用以指导图书馆实践发展的图书馆学基本原理,并指出第一条原理揭示了图书馆发展的必要条件,第二条原理揭示了图书馆发展的充分条件,第三条原理揭示了图书馆发展的充要条件。从而,在结构上保证了图书馆学核心理论内容的完整性。2图书馆原理的探索上文提出了三条用以指导图书馆实践发展的图书馆学基本原理。按照学科理论结构的推理逻辑,在学科的基本原理的基础上,应该可以推导出一些更为详细的推论,作为用以解决实践问题时的指导。这些推论通常被称为定律。可获得性论认为,图书馆学应该也可以做到这一点。不过,由于图书馆学是一门应用部门学科,这种定律是指面向实践应用的实践原理,所以,我们把这些推论称为图书馆工作原理,简称图书馆原理。21什么是图书馆原理简单地说,图书馆原理就是图书馆的工作规律。比如,印度图书馆学家阮冈纳赞著名的图书馆五定律,就可以视作这一研究领域的典范之作。[1]至于阮氏的著作英文原名为,直译应为图书馆学五定律,为何这里译为图书馆五定律呢?正如学者黄权才所指出的那样,阮氏的图书馆学五定律,不是图书馆学的而是图书馆工作的定律,是图书馆工作者而不是图书馆理论工作者遵循的原则。[2]至于阮氏为何把自己的著作命名为,可能与当时的图书馆学研究尚不够成熟,研究领域还没有明确划分有关吧。人们为什么要研究图书馆原理呢?我们认为,研究图书馆原理的目的,是为了为图书馆工作提供直接的指导思想,探讨图书馆作为社会机构的发展规律,阐发对作为整体的图书馆工作的限定和指导。这其实也就是阮氏五定律所讨论的问题的主旨。那么,图书馆原理应该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呢?也许,有人会问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问这个问题的意义何在?我们认为,明确图书馆原理应该包含的内容,是我们讨论这个问题的前提,如果不给这个问题涉及的内容划定边界,就容易出现在论述时漫无边际的现象,使得讨论的结果变得没有可比性。如上所述,我们认为,图书馆原理涉及的内容,是把图书馆工作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的,也就是说,图书馆在这里并不代表图书馆事业,也不是具体的业务工作的代表,而是作为一个具体社会机构的图书馆的形态的抽象。本文是在这样的前提下,分析讨论图书馆原理所涉及的内容范围的。既然图书馆原理试图为图书馆工作提供直接的指导思想,那么,影响图书馆工作发展的因素,理所当然就是图书馆原理所要涉及的内容范围。影响图书馆工作发展的因素,包括社会因素和技术因素两方面。所谓技术因素,是指图书馆专业技术本身的规律所决定的那些因素。所谓社会因素,是指外部的社会需求和社会精神对图书馆提出的要求。从图书馆工作的内容来看,也可以分为社会工作和技术工作两方面,而且,从社会工作到专业工作,存在着明显的逻辑过渡。比如,公共关系、读者组织属于社会工作层次,文献采访编目、书库的维护属于专业技术工作层次,读者的接待及相关服务,属于社会工作向技术工作的过渡层次。所以,我们认为,图书馆原理,就是要全面地为这些范围内的工作提供思考的出发点。22图书馆原理不是图书馆事业原理自从20世纪30年代阮冈纳赞提出著名的图书馆五定律以来,世界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特别是信息爆炸和互联网的发展,使得图书馆的面貌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催生了许多使得阮氏图书馆五定律的解释无法完全涵盖的内容。于是,国内外图书馆界的学者试图通过发展和修正阮氏的图书馆五定律来为新形势下的图书馆工作提供指导思想,它们的名称也都无一例外叫做图书馆五××。比如,美国学者米切尔·戈曼在1995年出版的《未来图书馆梦想、狂想与现实》一书中,提出了图书馆新五定律[3],国内有龚连英、袁漪雯两位学者提出的图书馆五原则,[4]黄俊贵先生提出的图书馆五原理[5]。但是,我们发现,黄俊贵先生提出的图书馆五原理并不是我们这里要讨论的图书馆的工作规律,而是图书馆发展原理。可是,仔细推敲起来,黄先生的图书馆五原理讨论的内容范围包括了图书馆事业和图书馆两个方面,这显然与我们在上面界定的图书馆原理讨论的内容范围有矛盾。那么,我们在上面作出的这种限定是否有理论根据呢?图书馆领域的实践主体,包括图书馆员、图书馆、图书馆事业三者,它们分别对应于不同的社会需求层次。图书馆员对应于具体的读者和用户,图书馆对应的是具体的服务人群,图书馆事业对应的是民族国家的社会发展需要。从使服务对象满意的角度来看,起决定作用的因素,在图书馆员的层次,更多的是交际因素。图书馆员并不能很快改变现实可获得资源的状况,特别是过去年代出版的文献资源的状况。但是,尽可能地让读者明确地知道资源现状和了解自己的对读者需求的负责态度,并且,让读者理解图书馆工作的现状,则是图书馆员可以做到的。显然,在上述工作中,交际因素居多。同时,自从图书馆作为一种社会机构存在以来,图书馆员的主要工作,都是由当时图书馆的经营方式所规定的。也就是说,图书馆员的工作服从于图书馆的专业分工。所以,图书馆员这个层次没有独立的工作原理。在图书馆层次,更多的是服务方式因素和统计因素。图书馆总是面对一个具体的服务人群,因此,图书馆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以具体的人群为基础的。这也是图书馆体现自身价值的主要领域。因此,图书馆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了服务对象的需要,需要而且也能够通过具体的服务方式和统计数字来表现,这也是具体的人群对具体的图书馆的发展施加影响的依据,是图书馆与社会相互作用的根本所在。而且,图书馆是图书馆学研究领域中最主要的实践主体,图书馆实践的特殊性决定了图书馆学是否能够真正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所以,我们认为,在图书馆工作这个层次,应该存在独立的实践原理。在图书馆事业层次,更多的是政策因素。由于不同地域、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的差异,也由于图书馆作为一个具体的社会服务机构,它的服务存在着现实覆盖面的问题,具体的图书馆必然是面向具体人群的。所以,具体图书馆的存在状况,更多的受到当地人群的影响是必然的。作为为全国图书馆提供发展指导的图书馆事业,不可能适合每一个地区的具体状况,更不可能面向具体的人群。因而,图书馆事业更多的是带指导性的政策因素。图书馆事业中的政策,不应当是一般社会事业政策原理在图书馆领域的类比运用,它应该体现图书馆事业本身所具有的特点。正如我们在讨论图书馆领域的角色分配时提到的具体的图书馆是体现图书馆存在价值和意义的主体,当出现了单个图书馆无法解决,或者解决起来将有损图书馆的社会目标的问题时,图书馆事业就有了存在的必要。因而,图书馆事业本身也有独立的原理。因而,没有必要把图书馆原理和图书馆事业原理混为一谈。通过上述分析我们认为,图书馆这个层次的实践,是阮氏的图书馆五定律和戈曼的图书馆新五定律这两个新旧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