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吊装作业应急救援预案编写:审核:批准:一、编制依据为加强对起重机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施工秩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特制定本项目起重吊装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适用范围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单位起重吊装使用中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1.因检查维修出现问题而造成事故。2.起重工违章作业,不按要求去操作,图省力,习惯作业。3.操作不档;违章违纪蛮干,不良操作习惯;判断操作失误,指挥信号不明确,安全意识差和操作技能低下是引发的事故。4.操作者素质不高,技能低,不会识别和预测危险性,导致判断决策失误。5.安全装置不全或部件失控,起重机械与建筑物或其他设施的安全间距不符合规定。6.选择吊具、吊点不适合、帮匝方法不正确,致使物体坠落。7.指挥人员指挥信号不当或司机误接信号且误动作。三、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黄刚;副组长:靳方罗、徐金香、赵鹏飞;成员:吴刚、刘洪海、叶小斌、代继冬、吕华伟、刘继强、张清哲、代继涛、豆小朋。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部,办公室主任由刘洪海担任。联系电话。救援突击队队长由吴刚担任,成员由项目部职工担任。1.职责与分工①.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各部门主任组成。②.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是应急救援全过程的全权指挥,下达指令,组织本项目可动用力量参与救援,向上级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协调消防、救护、医疗机构参与救援。③.小组其他成员向组长负责,由组长协调各成员工作的有序进行,按各自分工履行职责,确保救援任务的顺利完成。④.现场抢险队队长由领导小组委派,负责事故现场的事故处理。⑤.现场抢险队队长职权(1)向领导小组及时报告事故现场情况。(2)做好事故救援的指挥和协调工作。(3)对事故现场实施保护性措施。(4)对难以解决的紧急情况做出反映安排。四、应急措施当起重机械发生重大事故时,工作现场人员应以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责任心,采取紧急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1.如起重机械发生重大事故,要及时向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2.应急救援中心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后,救援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展开救援。现场人员立即关闭事故周围电源。救援人员赴现场后应了解现场情况,稳定现场人员情绪。3.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减少人员伤亡。同时拔“120”急救中心请求增援。(地址:白沙镇商都大道郑东新区中心医院,路线详见附图2。)4.采取有效救援措施:急调大型吊车、准备充足人员等,尽量减少事故损失和造成更严重后果。5.保护现场,按要求组织救援。五、救援程序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职务最高的负责人应立即指挥现场人员利用可利用工具进行救援工作,如有伤员应立即向就近医院求援,实施抢救。2.事故现场负责人要随时向项目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现场救援进展情况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需要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3.事故发生后,应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报告,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职能部门、职能个人按职责迅速进入抢救状态,并向集团公司安监局报告事故情况;需要时紧急调动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进入紧急救援状态。六、事故的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1.对事故现场要及时清理清查,以便于尽快恢复生产。2.事故单位要对事故进行分析讨论,检查安全措施贯彻情况。3.项目质安部对事故单位的分析讨论的材料进行审查,各单位要组织职工进行学习,吸取教训。4.组织召开事故通报大会,形成材料上报上级安检部门。5.事故责任人处理根据(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对重大责任人要追究刑事责任。本救援预案针对有可能发生的起重机安全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文件,可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