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务分包招标文件工程名称:青海省玉树州灾后重建项目招标人(盖章):中建八局玉树灾后重建指挥部日期:-2-目录第一章、招标工程综合说明第二章、招标要求第三章、投标须知第四章、投标书部分格式-3-第一章招标工程综合说明一、工程名称:青海省玉树州灾后重建项目配电系统工程二、工程地点:青海省玉树县安冲乡三、工程概况:本工程是青海省玉树县安冲乡吉拉村、拉则村、叶吉村、莱叶村、布朗村农牧民住房的配电工程。主要包括:10kv架空线路、村口变配电室、变配电室到居民电表(电表在村中电线杆上)四、工程招标范围:10kv架空线路含电线杆架设、土方挖填、电线安装等,村口变配电室含变压器及配电柜安装等,变配电室到居民电表的施工包含电线杆的架设、土方挖填、绞线安装及电表安装等。暂定工程量见附件2。五、工程工期要求: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绝对施工时间60日历天。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工期进度计划安排,不得影响甲方总工期的要求和其他专业工程的施工进度。相对工期天,按照此相对工期进行工期考核。六、工程质量要求:见附件1。七、工程安全施工要求:杜绝任何伤亡事故、火灾事故、机械事故,轻伤事故率控制在≤2‰以内。八、工程文明施工要求:满足地方政府相关工程管理规定及业主关于项目的相关管理规定。九、对投标人的要求:具备10kv架空线路施工资质,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和满足工程进度质量要求的人员、机械及管理施工能力。第二章招标要求一、报价要求1、报价依据:(1)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设计、技术条件、图纸和现行规范要求;(2)青海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4版)、配套费用定额等的相关规定。2、报价方式:①10kv架空线路按100米为单位报综合单价,需要附综合单价组成明细(含物资存放二次搬运费用)。②村内变配电室详细安装报价。③变配电室到居民电表380/220V架空线路依100米为单位报综合单价,并附综合单价组成明细(含物资存放二次搬运费用不含末端电表安装)。④居民电表到入户部分依户为单位报综合单价,需要附综合单价组成明细(含电表安装)。-4-以上报价均不含设备主材,对于甲供主材(电线杆、横担、瓷瓶及配套螺栓、变压器及配电柜、拉线、拉盘、电缆、绞线、电表及电表箱等)的损耗率,结算时按照定额规定的50%计价转账。工程量按实结算。3、投标人报价应包含的内容和费用:(1)应包含为完成本工程承包范围所必须的人工费、材料费(定额内包含的所有材料如螺栓、垫铁、油漆等)、机械费(含各种吊车费)、管理费等综合费以及各类地方规费、个调税、利润、安全防护等劳保费、人员调遣费、工伤亡补贴救助费、各类保险费用(含由投标人为参与本工程施工的职工向地方有关部门缴纳的工伤、养老、医疗、失业等各类保险费用和个人应纳的各类保险费以及为第三者伤害应投保的保险费用)、外来务工人员的综合保险、工人进场安全教育培训费用等。(2)达到本工程图纸及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和工期目标所需要的施工措施费(包括安装措施、脚手架、超高超距离作业及降效费用等)、安全生产措施费(安全维(围)护(含安全脚手架、安全网搭拆、脚手板铺撤等)、工程达标及创优等的文明施工措施费等;(3)投标人所有人员的现场生活费用、现场生活设施费用、工人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等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执行。生产设施费用(包含平整、硬化预制场地的费用),如需租用甲方现场生活、办公设施(帐篷)、仓储设施,则甲方按实际购买价格转帐摊销给乙方,如现场未使用甲方办工地点,则无此项费用。(4)本工程因图纸设计变更、停电、停水、机械维修间歇、暂停施工、工序交接、工程验收、自然条件影响等原因,造成投标人人员窝工、机械台班停滞、投标人抢工等费用。(5)投标人为达到施工需要的道路和场地处理,施工仓储设施、工程缺陷整改、工程的检验与验收、维护、现场杂物、垃圾清理、堆放、排污、排水以及施工部位可能的配备相关人员进行施工范围内的调试工作。(6)投标人在工程现场为本工程施工所需的任何物资的运输、装卸、堆放、领用、保管、看护、甲供设备材料的到场卸车(吊车由投标人提供)及二次倒运、生产设施搭建用工等的全部费用。(7)乙方自购材料采购、验收、检验、运杂费、损耗费、保管费。甲方回收的施工剩余材料的装卸、拉运费。(8)现场临时水电:现场临时水、电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如果现场产生水电消耗招标人-5-将在结算中按照造价的2%或实际比例分摊(以二者中的较高的为准)(9)与其它单位配合费用。(10)投标人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各种费用在施工期间的市场因素,发生价差均不再调整4、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部分:按照投标人报价执行,投标人没有的项目,参考招标人相应的分包价格执行。5、报价需要说明的有关问题:投标人应自费组织勘察现场,查看图纸,熟悉青海省相关定额及费用标准。6、报价中对工程质量、工期进度、文明安全施工方面的奖罚措施: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按照人民币50000元/天处罚。7、付款方式:投标人可以按照如下付款方式或自报付款比例。(1)本工程无预付款。(2)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在每月18日前向甲方编报本月进度结算,由甲方审定后支付本月的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为审定进度结算值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进度结算值的80%,办理完结算一个月内支付至结算值的95%,其余5%待工程保修期满后一次付清。付款依据的完成工作量须扣除甲供材料费、水电费、违约金、应摊销的各类规费等费用。二、材料供应方式与管理要求:1、本工程定额内未计价材料(包括电线杆、绞线、横担等)由招标方采购,其余材料由投标方采供,投标人采购材料的范围为定额内计价的所有材料(如螺栓、垫铁、油漆等),投标人的报价应充分考虑现行市场格因素,发生价差均不再调整。2、招标方供应的材料结算时按照定额规定损耗的50%计价转账。3、招标人将严格按照本公司物资管理的有关流程和规定进行材料管理。投标方应予以配合和支持。4、本工程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保管费:含在投标人报价中。三、拟派项目管理班子的基本要求:必须配备持证上岗的专职质检员、安全员以及技术员、材料员、预算员。四、用工管理要求:1、劳动力计划编制:100%2、劳动合同签约率:100%3、特殊工种持有效证率:100%4、操作工人持证有效率:100%5、用工工资支付承诺:100%五.综合资料:-6-1.查看资料(原件):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施工工程业绩,财务经济状况等、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代码证、专职安全员安全C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包括电焊工、气焊工、起重工、机械设备操作工、电工、测量工、架子工等)。2.提交资料(复印加盖章):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代码证、专职安全员安全C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包括电焊工、气焊工、起重工、机械设备操作工、电工、测量工、架子工等)。六.项目管理人员要求:1.施工队项目管理班子至少配备施工队长(负责人)1名常驻现场、各专业工程师1-2名、专职安全员1名(持有C证)、质检员1名、材料保管员1名、临时电工1名。2.施工队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工程施工及管理经验;各专业工程师应具有五年以上10kv架空线路工程施工及管理经验,专职安全员应具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工程施工及安全管理经验,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其他主要人员应具有三年以上安装工程施工及管理经验。3.投标单位需编制项目组织机构图及相关管理人员简历作为投标文件的附件。4.投标单位中标后,编制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长驻现场。5.同时具备以下要求:①熟练使用电脑;②能够独自编写交工资料;③掌握本专业的现行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④招标后三天内进入施工现场;⑤专业工程师纳入项目管理部统一管理,工资等由各施工队自行承担;⑥专业工程师在开标时需要到场进行技术答辩,由评标小组进行综合考核。七、技术要求1、施工经验:要求具有10kv架空线路安装工程的施工经验,提供曾经施工过的电气安装工程项目清单,如有证明材料(包括证明人)最好;2、管理人员:拥有适应电气工程施工管理经验的人员,提供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技术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等人员名单、简历和资质;3、施工人员:安排有经验的电气工程施工人员,提供电工、焊工、吊装等主要人员名单,最好提供能证明这些人员在一起施工工作的资料;4、资质证书:提供主要操作人员的证书,特别是焊工,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焊工证和资格-7-证;电工证;起重工证书等;5、施工机械:提供相应的施工机械清单,需要具有新的性能良好的氩弧焊机和电焊机等设备;6、其他:在投标时,根据投标范围,编制切合实际的、具有很强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交审核;相关人员还需准备在投标期间进行技术答辩。-8-第三章投标须知一、招标工作日程安排1、招标人发出招标信息日期:2010年8月18日.2、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日期:2010年8月18日3、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8月25日18时.4、询标时间:2010年8月30日5、通知中标及未中标日期:2010年9月1日.6、签订施工分包合同日期:2010年月日至2010年月日.说明:(a)以上联络、标书送交地点均在中建总公司玉树灾后重建指挥部(b)联系人陈永联系电话13624090043(c)以上招标活动的时间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另行通知。二、招投标的相关费用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三、招标文件的修订和补遗招标人有权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对招标文件进行修订和补充。招标人认为必要时,或对投标人的质询、提问均可以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或补充。四、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本招标书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和研究,如发现有遗漏、错误、词义含糊、理解不清等情况时,应书面向招标人质询,否则视为确认,后果自负。投标人质询有关问题应在答疑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以便答疑时统一解答。如答疑会后、送标之前投标人再发现问题需询问时,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对以上情况的答复均以书面形式答复,招标人不受其他任何人员口头说明或口头解释的约束。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五、投标文件的编制1、编制依据(1)招标文件(含建筑安装工程劳务作业层施工合同文本)、招标补充文件、招标人书面答疑;(2)招标技术要求及相关规范、规程及质量评定标准;(3)工程招标范围(4)招标人规定的计价程序及计价文件2、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投标承诺保证书。(2)标书编制综合说明。(3)商务标书。-9-(4)技术标书。(5)企业综合资料: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包括近三年施工工程业绩,财务经济状况等)。(6)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资历和资格见证材料;(7)项目管理机构;(8)项目管理人员一览表以及管理人员职称证、身份证之复印件,原件备查。(9)质量保证措施;(10)安全保证措施;(11)文明施工保证措施;(12)拟投入并注明已使用年限的机械设备一览表.(13)进度计划表.(14)劳动力动态平衡图(15)特殊作业人员名单及其操作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六、投标书的密封、递交投标书应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及编制要求编制3份,经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后装袋密封,标书密封应在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及法定代表人章。标书袋上应注明:(1)招标人:(2)招标项目名称:(3)投标人名称:(4)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字样。无效标书的认定:凡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投标书为无效(1)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2)投标书内容不齐全或字迹模糊,难以辨认;(3)未按招标书要求,提供有关证件的原件;(4)投标书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书逾期送达;(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不参加询标会议;(7)指派的代理人无法人授权委托书。七、投标书的效力投标书自递交之日起30天内有效,在有效期内除议标和签订阶段经招标人同意可作修改外,投标人不得自行修改或拒绝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