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电力配套业务简介客户报装部分住宅电力配套业务申请住宅电力配套业务分为两种情况:1、申请住宅性质地块(居民住宅、居住型公寓、混合型公寓的居住部分)的临时基建用电。即:住宅临时电2、申请住宅电力配套用电。即:住宅正式电住宅临时电客户需提供的资料:1、建委的立项计划或天津市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书或外商投资项目核准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2、1:500的项目总平面图2份(蓝图)3、填写高压用电登记表(红色)和电力住宅配套登记表(蓝色)并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章。4、临时电的设备明细。(下载报盘程序,填报其中的电器设备明细,用u盘将数据data文件夹拷贝到电力公司)住宅临时电客户报装过程中的问题:1、客户申请住宅临时电时,需要同时申请住宅正式电并且按照立项计划的面积分两次交纳正式电50%的工程费。2、住宅临时电的台数,一般控制为3万平米左右一台315或400kvA。3、住宅临时电的容量最大不超过400kvA。可申请的容量等级有100、160、200、250、315、400kvA。住宅临时电4、住宅临时电的取费:按照实际发生的工程费据实收取。5、住宅临时电的申请建议客户在市客服营业厅一次与正式电同时办理6、如客户在属地营业站申请了住宅临时电,而未到市客服中心申请正式电的情况,临时电工程施工后不予送电,待住宅正式电分交纳50%的配套工程费后,临时电安排送电。住宅临时电7、如申请纯公建项目的临时用电在滨海供电公司属地营业厅即可办理。必须提供公建性质的立项计划原件和复印件。8、住宅临时电流程中所涉及的方案、预算、计量、工程管理等其他环节由滨海供电公司的相关人员完成。9、住宅临时电的使用期限为1年,逾期办理延期手续。住宅正式电客户需要准备的资料:1、住宅电力配套用电登记表、外部工程委托书(由电力公司业务部门提供)2、住宅项目、公建、户表明细(下载报盘程序,填报其中的电器设备明细,用u盘将数据data文件夹拷贝到电力公司)住宅正式电3、建委的立项计划或天津市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书或外商投资项目核准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4、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原件、复印件)5、售房许可证、房管局测量大队测绘的测量报告(原件、复印件)6、地名办证明(原件、复印件)住宅正式电7、1:500总平面图三张(蓝图)8、不同楼型首层及标准层电气平面图(蓝图)一套9、楼内配电系统图(蓝图)一套10、小区管网综合图(蓝图)一份11、将7、8、9、10图纸的AutoCAD格式拷贝到一张光盘上。住宅正式电客户报装过程中的问题:1、客户报装住宅正式电时,各种证件应齐全,但某些开发商申请时销售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提供不全,出具文字说明后,可以延长到第四次交费前提供,申请时必须提供其它证件。2、如客户申报的地块内包含住宅和大型公建项目的情况,公建项目的报装申请应随住宅正式电一起报装。住宅正式电3、配套工程费按平米收取,分为4次收费,收费比例为1:4:4:1,位置分别在受理申请之后、外部设计之前、外部施工之前、外线送电之前。最后一次交费包括10%的配套工程费和一户一表费。4、对于面积较大的住房或别墅区的开发客户,有安装三项表要求的客户,在申请住宅正式电时应提供文字说明。配表时我们按照面积不同配备三相电能表,未提出要求的,均按照面积不同装设单相电能表。住宅正式电5、住宅电力配套业务中户表配表的原则。每户建筑面积80平米以下的安装5(20)A单相电能表每户建筑面积80-120平米的安装5(30)A单相电能表每户建筑面积120平米以上的安装10(40A)单相电能表每户建筑面积180-240平米的安装3x5(20)A三相电能表每户建筑面积240-480平米的安装3x10(40)A三相电能表每户建筑面积480平米及以上的安装3x15(60)A三相电能表住宅正式电6、关于住宅楼地下层收费的问题。地下层高大于等于2.2米,按平米交纳配套工程费,小于2.2米按平米交纳1/2的配套工程费。关于景观照明、换热站等公建,设计负荷超过50w/平米标准的情况,按照客户实际需要的容量折算成面积计费。关于居住型、混合型公寓建筑层高超高的面积计费标准。3.6米层高=4.8米建筑面积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4.8米层高=5.4米建筑面积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7、关于住宅正式电的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住宅正式电电压等级设计容量50瓦/平米多层住宅无电梯(含底商)多层住宅带电梯(含底商)高层住宅项目(含底商)10kV及以下105元/平米110元/平米110元/平米1、本标准依据天津市物价局文件《关于调整新建住宅小区及公建电力工程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津价房地〔2006〕187号)规定,自2006年7月20日起执行。2、上述收费标准均不含施工路由及赔偿费用。土建费用及一户一表表计费用。3、全市新建和在建的住宅小区及公建项目其规划红线内、外的电力工程建设收费均执行上述收费标准。住宅电力配套业务天津市客户服务中心联系人及电话周一路84509950中心副总工程师兼业务管理科科长张熙84509953负责住宅电力配套供电方式的确定郑剑84509952负责住宅电力配套供电方式的确定钱靖84509959负责住宅电力配套供电方式的确定王欣84509968负责滨海新区住宅电力配套业务受理84509962、84509963、84509967均可咨询业务手续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