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梯施工单位须知国家质检总局以2009年114号公告公布的TSG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于2010年4月1日起实施,除各电梯检验机构外,各电梯施工单位在进行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保养时也必须执行该规则的要求。根据该规则及TSGT5001-2009《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现将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定期检验流程告知如下(仅供参考)。Ⅰ安装监督检验流程一、安装施工前准备1、安装单位将安装工程按相关规定告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2、做好电梯安装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安装单位在安装施工前应核查土建图纸并现场检查机房以及其机房通道、机房门、控制柜、紧急操作、维修场所的安全空间、顶层高度、底坑深度、楼层间距、井道内防护、安全距离、安全门设置、井道下方人可以进入的空间等,其设置必须满足相关安全要求,并出具《电梯土建检查合格报告》(附件一)。如发现土建不符合安装要求,则须土建改建或变更电梯设计直到满足相关安全要求为止;3、安装施工前应携表一中所示1~16项的资料到检验机构申请安装监督检验。二、施工及自检1、安装单位按图纸及施工方案进行施工;2、安装单位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防护;3、安装单位相关人员应做好施工过程记录,安装单位专职授权检验人员(以下简称自检人员)对相关项目进行自检并进行记录;4、检验机构监检人员(以下简称监检人员)认为必要时可到现场进行监督检验,安装单位应做好现场配合工作;5、安装完成后由安装单位自检人员进行自检并出具自检报告。自检报告的检查和试验应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自检报告有合格结论、自检人员签字、安装单位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竣工日期。三、现场检验21、申报现场检验时受检单位应向检验机构提供表一所示17~21项资料;2、监检人员进行现场检验时,安装和使用单位应做好现场检验配合工作,如事先准备好砝码等;3、安装人员应随身携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以备查验;四、其它1、检验过程中,如果发现下列情况,监检人员在现场检验结束时,将向受检单位出具《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1)安装单位的施工过程记录不完整;2)电梯存在不合格项目;3)要求测试数据项目的检验结果与自检结果存在多处较大偏差,质疑安装单位自检能力时;4)使用单位存在不符合电梯相关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的问题。2、受检单位应当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及时整改,并且在要求的日期内向检验机构提交填写了处理结果的《通知书》、整改报告等见证资料;3、监检人员根据上述整改后的见证材料对整改情况进行确认,必要时进行现场验证,安装单位应做好现场配合工作;4、如安装单位无法整改合格的,由检验机构出具不合格报告并通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5、如近期无望完工的,应由使用单位或安装单位向检验机构出具书面说明;6、在完成检验前必须向监检人员提供表一所示22~24项资料。在检验完成(需整改的,应在提供整改资料后)10个工作日后,凭缴纳检验费收据向检验机构领取检验报告及安全检验标志。7、监检合格的电梯,使用单位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按《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向安全监察机构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如使用单位尚未确定或者电梯完成安装监督检验后暂不投用而不办理使用登记,应向检验机构书面说明,由检验机构发放未使用登记的安全检验标志。3表一安装监督检验应提供的资料序号时间出具单位文件名称1施工前制造单位制造许可证明文件2电梯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4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1)门锁装置、(2)限速器、(3)安全钳、(4)缓冲器、(5)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6)驱动主机、(7)控制柜、(8)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有)5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6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及井道布置图7电气原理图,包括动力电路和连接电气安全装置的电路8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9安装单位安装许可证和安装告知书10施工方案11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12电梯土建合格报告(附件一)13安装及使用单位安装备忘录(附件二)14检验申请单及附表15使用单位轿厢超面积电梯安全使用承诺书(如有)(附件三)16非商用汽车电梯使用场所申明(如有)(附件四)17现场检验申报时安装单位施工过程记录18自检报告、安装质量证明文件19如果导轨支架间距大于2.5M应当有的计算依据(如有)20制造单位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如有)21使用单位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承诺书(如有)(附件五)22完成前使用单位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23日常维护保养合同或者是制造企业提供免费维修保养的证明文件24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5登记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者电梯产权所有者(指个人拥有)身份证(复印件1份)26《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表》(一式两份)注:(1)2010年4月1日后首次进入柳州安装电梯的单位应提供单位所有作业人员姓名和有效期的清单,并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复印件;(2)每年应提供一次单位所有作业人员清单,并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复印件;作业人员分成两类:一类为有资质的安装人员;一类为有资质并经安装单位授权批准的自检人员;(3)复印件则必须加盖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4)如现场检验时使用单位尚未确定,应当由安装单位提供安全技术档案、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日常维护保养合同范本,按照规定配备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交接备忘录;(5)如果使用单位电梯停用或使用单位不明确,不办理使用登记则提出书面申请可不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表》,但应在《安装备忘录》中说明。4Ⅱ改造监督检验流程一、施工前准备1、改造单位按相关规定告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2、当改造项目有要求时,改造单位应核查土建图纸并现场检查,确保机房、机房通道、机房门、控制柜、紧急操作、维修场所的安全空间、顶层高度、底坑深度、楼层间距、井道内防护、安全距离、安全门设置、井道下方人可以进入的空间等满足相关安全要求,并出具土建检查合格报告。如发现土建不符合改造要求,则须土建改建或变更电梯设计直到满足相关安全要求方可进行改造。3、改造前应携表二中所示1~10项资料到检验机构申请改造监督检验。二、施工及自检1、电梯施工1)通知使用单位施工开始并停止使用电梯;2)改造单位按图纸及施工方案进行施工;3)改造单位施工过程应做好安全防护;4)改造单位相关人员应做好施工过程记录,改造单位专职授权检验人员(以下简称自检人员)对相关项目进行自检并进行记录;5)对重缓冲器附近应当设置永久性明显标示,标明当轿厢位于顶层端站平层位置时,对重装置挡板与其缓冲器顶面间的最大允许垂直距离;6)如果载货电梯轿厢面积超标应在从层站装卸区域总可看见的位置上设置标志,标明该载货电梯的额定载重量;7)监检人员认为必要时可到现场进行监督检验,施工单位应做好现场配合工作。2、改造完成后由改造单位自检人员进行自检并出具自检报告。自检报告检查和试验应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自检报告有合格结论、自检人员签字、改造单位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竣工日期。3、如果电梯轿厢已经装修,电梯轿厢质量变化超过了额定载荷的8%,改造单位应对相关参数进行确认,并出具确认报告或在自检报告中进行确认。4、如根据TSGT7001-2009,在电梯自检报告中出现C类应整改项目(不超过5项含5项),使用单位应对上述整改项目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由使用单位出具监护使用的承诺(附件六)。三、现场检验1、申报现场检验时改造单位应向检验机构提供表二所示11~14项资料。2、监检人员进行现场检验,改造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做好现场检验配合工作,如事先准备好砝码等。3、改造单位人员应随身携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以备查验。四、其它1、检验过程中,如果发现下列情况,监检人员在现场检验结束时,将向受检单位出具《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1)改造单位的施工过程记录不完整;2)电梯存在不合格项目;53)要求测试数据项目的检验结果与自检结果存在多处较大偏差,质疑自检能力时;4)使用单位存在不符合电梯相关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的问题。2、受检单位应当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及时整改,并且在要求的日期内向检验机构提交填写了处理结果的《通知书》以及整改报告等见证资料。3、监检人员根据上述整改见证材料对整改情况进行确认,必要时进行现场验证,改造单位应做好现场配合工作。4、如改造单位无法整改合格的,由检验机构出具不合格报告并通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5、如近期无望完工的,应由使用单位或安装单位向检验机构出具书面说明。6、在完成检验前受检单位必须向监检人员提供表二所示15~18项资料。在检验完成(需整改的,应在提供整改资料后)10个工作日后,凭缴纳检验费收据向检验机构领取检验报告及安全检验标志。7、电梯不合格的,改造单位经整改后重新提供自检报告和申请单进行检验。6表二改造监督检验应提供的资料序号时间出具单位文件名称1施工前改造单位改造告知书2改造许可证明文件3改造的清单4改造施工方案,审批手续齐全5所更换的安全保护装置或者主要部件产品合格证、型式试验合格证以及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如有)6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7施工方案,审批手续齐全8根据改造项目必要时提供土建合格报告(如有)9改造及使用单位日常维护保养合同10检验申请单及附表11现场检验申报时改造单位施工过程记录12自检报告、改造质量证明文件13改造后的整梯合格证。合格证应包括电梯改造合同编号、改造单位的资质证编号、电梯使用登记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且有改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竣工日期。(如有)14使用单位监护使用承诺书(如有)(附件六)15完成前使用单位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目录16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目录17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证书复印件18根据受检电梯的要求电梯司机证复印件(如有)注:(1)2010年4月1日后首次进入柳州改造的单位应提供单位所有作业人员姓名和有效期的清单并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复印件;(2)每年应提供一次所有人员清单并附作业人员姓名和有效期的清单并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复印件;(3)作业人员分成两类一类为有资质的安装、改造人员一类为有资质并经安装、改造单位授权批准的自检人员;(4)复印件则必须加盖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7Ⅲ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流程一、施工前准备1重大维修单位按相关规定告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2重大维修单位在施工前应携表三所示1~9项的资料到检验机构申请改造监督检验。二、施工及自检1、电梯施工1)通知使用单位施工开始并停止使用电梯;2)重大维修单位按图纸及施工方案进行施工;3)重大维修单位应做好施工的安全防护工作;4)重大维修单位相关人员应做好施工过程记录,重大维修单位专职授权检验人员(以下简称自检人员)对相关项目进行自检并进行记录;5)对重缓冲器附近应当设置永久性明显标示,标明当轿厢位于顶层端站平层位置时,对重装置挡板与其缓冲器顶面间的最大允许垂直距离;6)如果轿厢面积超标应在从层站装卸区域总可看见的位置上设置标志:标明该载货电梯的额定载重量;7)监检人员认为必要时可到现场进行监督检验,施工单位应做好现场配合工作;2、重大维修完成后由重大维修单位自检人员进行自检并出具自检报告。检查和试验应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自检报告有合格结论、自检人员签字、重大维修单位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竣工日期。3、如果电梯轿厢已经装修,电梯轿厢质量变化超过了额定载荷的8%,重大维修单位应对相关参数进行确认,并出具确认报告或在自检报告中进行确认。4、如根据TSGT7001-2009,在电梯自检报告中出现C类应整改项目(不超过5项含5项),使用单位应对上述整改项目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由使用单位出具监护使用的承诺(附件六)。三、现场检验1、现场检验申报时应向检验机构提供表三所示10~13项资料。2、监检人员进行现场检验,重大维修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做好现场检验配合工作,如事先准备好砝码等。3、重大维修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