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郑县第二届中小学田径运动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经研究决定,南郑县第二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定于2011年10月28日—10月30日举行。为确保本次运动会顺利召开,确保师生的安全,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本次运动会安全工作指导思想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明确,处置及时”。运动会安全工作由大会组委会统一领导,职教中心负责运动会校园和场地安全;各代表队负责本队生活、交通、活动和比赛时的安全;大会裁判长、裁判员、所有工作人员根据赛场安全预案和游行安全预案职责分工负责队员、观众的安全。二、领导机构运动会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宏伟县政府副县长副组长:刘俊县长助理、县信访局局长陈小彬县教育体育局局长李宝林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队长张新建县公安局副局长王建华县住建局局长张正明县卫生局局长陈晓馨县工商局局长成员:张明宇县信访局副局长刘阳县交警大队教导员、副大队长方春忠县住建局副局长、城管综合执法局局长-2-余建强县工商局副局长陈勇县卫生局副局长龚兴雁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杨华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张长林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组长李兵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王锡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二、工作职责与要求(一)各部门职责1、教育体育局职责:①负责安全保卫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应急预案的制定;②游行申请报告的报送;③安全保卫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召集;④按照科室包联学校的原则对各代表队运动员、裁判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常规安全管理;⑤抽调机关工作人员和保安协助公安、交警、工商、城管、消防等部门做好运动员安全保卫工作。2、公安局职责:①游行的审批和治安保卫;②负责会场治安管理;③游行期间的安全警戒,防止突发意外事件发生;④游行开始和结束时群众的疏散;⑤处置运动会期间的突发事件;⑥加强运动会期间城区治安巡逻和夜间巡查。3、交警大队职责:①在游行期间出动警车为游行队伍开道;②对游行队伍所经过的道路进行临时交通管制,清理游行道路上的违规停放车辆;③出动警力在游行起点(职教中心门口)和折返点(渔场路口)设立禁行标识,疏导交通;④派警力维持赛场周边交通秩序,指挥车辆停放;⑤对参赛各单位车辆和司乘人员严格检验。4、住建局和城管综合执法局职责:在游行开始前清理游行线路上的占道经营,确保游行线路畅通。-3-5、卫生局职责:①运动会期间意外事故的应急救护;②监督和检查城区旅店、饭店、食堂、饮食摊点卫生状况,保证运动会期间食品卫生安全;③派专人驻县职教中心检查食品卫生安全。6、工商局职责:①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②监督管理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③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7、消防大队职责:①对赛场和运动员住宿、用餐场所的消防设施和消防标志进行检查;②制定赛场消防预案;③对赛场火灾进行处置并协助有关部门查明火灾原因。8、信访局职责:①受理运动会期间的信访事件;②妥善处置运动会期间的群众上访事件和其它稳定事件。(二)各代表队职责要求1.各代表队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本参赛队的安全工作预案,与组委会签订安全责任书,各校校长是本校代表队的第一责任人,对所有参赛队员的安全负总责,领队及教练是本代表队的主要责任人。各校出发前要召开动员会,对教练、队员都要提出纪律、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2.严把队员选拔关。领队、教练对所有参赛队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全面细致的了解,并按规定进行体检,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不适宜参赛的学生,即使其原有竞技运动成绩再好也不准参赛,严禁强制学生参加比赛。对因盲目追求运动成绩而忽视参赛队员身体问题,出现意外的,要追究领队、教练等有关人员的责任。3.各代表队要全方位做好本队成员的安全工作。一是做好安全教育。要对参赛队员进行交通、饮食、比赛等方面的安全教育。-4-二是注意交通安全。各参赛队要安排专人负责,注意来回路上的交通安全。租用车辆时,一定要检查车辆和司机的相关证照,要和车辆经营单位签定安全协议。要选择有丰富驾驶经验的司机,车况良好、手续齐全的车辆。要严格控制乘员数量,保证不超员、不超速、文明驾驶,合理安排时间,坚决不违章,确保全体成员的交通安全。三是重视生活安全。各代表队住宿和就餐时,要注意选择有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且安全有保障、信誉较好的店铺;各代表队统一购买食品、饮料并发放给队员,购买时应向对方索取检验合格证(复印件),保证各种食品的质量。四是注意比赛安全。各校领队和教练赛前带运动员熟悉比赛场地,按规定程序参加比赛,指导参赛学生掌握技术要领,科学准备,认真参赛,不违规操作。听从裁判员指挥,比赛时不得远离运动场。对正在参加比赛的运动员要密切注意其身体健康状况,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五是注意观赛安全。不参加比赛的人员,要按指定位置文明观看比赛,不准随意进入比赛场地,不带领无关人员进入校园观看比赛或滋事。(二)承办学校职责要求1.职教中心要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实施方案。2.确定各区域安全责任人,定岗、定员,协助裁判做好安全工作,确保赛场设施安全。3.学习有关安全预案,加强对有关工作人员安全教育。4.设立专职保卫,确保赛场无闲杂人员出入。5.设置安全信息员,在运动会期间加强对会场、休息场所等有关部位的安全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沟通与解决。-5-(三)安保工作人员职责要求1.运动会裁判长、裁判员、所有工作人员都要落实“一岗双责”,各司其责,确保运动会正常进行。2.运动会总裁判长是运动会安全第一责任人,各裁判长是本赛场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裁判员负责本裁判区域内运动员、观众的安全,要仔细观察,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及时处置本赛场的所有突发事件。3.运动员在点名后方能进入比赛场地,认真进行准备活动,以防止运动伤害;比赛完毕立即退场,不得在场内逗留围观。4.教练员、裁判员赛前要指导运动员做好准备活动,向运动员讲清比赛中应注意的安全问题,以减少运动伤害;裁判员在赛前认真检查并保管好比赛器械,及时清理场地周边闲散围观人员,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方能进行比赛。5.大会保卫组应加强赛场的检查及秩序维持,严禁无关人员未经允许私自进入场内观看比赛。6.运动员视自身身体情况可终止自己的比赛,任何人不得阻拦;裁判员和工作人员应密切关注运动员身体情况,发现学生身体出现异常,可强制其停止比赛。7、大会安全保卫人员根据赛场预案和游行预案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安全保卫工作,安监科要及时和公安、交警、城管、卫生、信访、消防等部门联系,协调大会安全保卫工作。三、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措施赛场若出现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领队、教练、裁判都要在第一时间到场并及时报告事件的情况。1.要求各领队、教练不得远离本队运动员,时刻关注运动员的身体状况,以便及时处置突发事件。-6-2.比赛场地出现其它突发事件,裁判长(员)、要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置。处置有困难时要及时通知医务人员进行急救。4.比赛场地外出现其它突发事件,领队要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处置有困难的,可报告大会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处置。危急的,应立即拨打相应救急电话,属于医疗救治的拨120;属于交通事故的拨122;也可拨110寻求帮助解决。5.运动会期间遇突发不可预见的特殊紧急情况时,各领队教师要迅速组织好学生,服从指挥统一疏散撤离,对不能及时撤离的,要能明确方位,以备营救。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