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公选《专业科目》模拟试卷及答案(司法类)2015-02-2111:46公务员考试网作者:华图教育来源:华图教育【导读】2015党政公选《专业科目》模拟试卷及答案(司法类)2015党政公选《专业科目》模拟试卷及答案(司法类)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20分)1关于宪法在立法中的作用,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A.宪法确立了法律体系的基本目标B.宪法确立了立法的统一基础C.宪法规定了完善的立法体制与具体规划D.宪法规定了解决法律体系内部冲突的基本机制参考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宪法在立法中的作用。首先,宪法确立了法律体系的基本目标,要求法律体系具有统一性,故A项说法正确。其次,宪法确立了立法的统一基础,从合宪性保证法律的统一性,故B项说法正确。再次,宪法是立法体制发展与完善的基础与依据,而不是规定了完善的立法体制和具体规划。故C项说法错误。最后,宪法规定了解决法律体系内部冲突的基本机制,如撤销等制度,故D说法正确。本题为选非题,故本题应选C项。2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规定,在必要的时候,下列哪一机构有权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秘密举行?()A.十个以上代表团联名B.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C.全国人大主席团和各代表团团长会议D.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主席团参考答案:C解析: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20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公开举行;在必要的时候,经主席团和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决定,可以举行秘密会议。”故有权决定机构是主席团和各代表团团长。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3甲国在其宣布的专属经济区水域某暗礁上修建了一座人工岛屿。乙国拟铺设一条通过甲国专属经济区的海底电缆。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国不能在该暗礁上修建人工岛屿B.甲国对建造和使用该人工岛屿拥有管辖权C.甲国对该人工岛屿拥有领土主权D.乙国不可在甲国专属经济区内铺设海底电缆参考答案:B解析:专属经济区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确立的新区域,它不是本身自然存在权利,需要国家以某种形式宣布建立并说明其宽度。它的法律地位既不是领海也不是公海。沿海国对于专属经济区不拥有领土主权,只享有公约规定的某些主权权利。沿海国对在其专属经济区内建造和使用人工岛屿和设施、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保护事项拥有管辖权。因此,甲国在其宣布的专属经济区水域某暗礁上有权修建人工岛屿,对建造和使用该人工岛屿拥有管辖权,但甲国对该人工岛屿没有领土主权,A、C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虽然甲国对其专属经济区拥有公约规定的某些主权权利,但其他国家在这个区域仍享有航行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以及与此有关的其他合法活动的权利,故乙国可以在甲国的专属经济区内铺设海底电缆,D选项错误。4下列选项中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有()。A.销售员将标价8000元的台灯以50元售出B.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婚姻行为C.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D.显失公平的合同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无效民事行为的类型。《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故选B。5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相比,以下哪个基本原则为行政诉讼所独有?()A.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B.合议原则C.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D.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参考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行政诉讼法》第五条规定了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相比,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是行政诉讼所独有的基本原则。6《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从法的规范和作用看,该项规定属于下列哪一情况?()个别指引B.确定的指引C.有选择的指引D.非规范性指引参考答案:C解析:法的指引作用是法的规范作用的一种,其表现形式有: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个别指引和规范性指引。本题题干中,《继承法》的规定是授权性规范,是针对全体公民,允许其选择的有概括性的行为规范,公民可以立遗嘱,也可以不立遗嘱,可以立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一人,也可指定数人继承个人财产,因此该项规定属于有选择的指引、规范性指引,而不是个别指引、非规范性指引、确定的指引。7对于从犯,应当()。A.从轻、减轻处罚B.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C.减轻或免除处罚D.从轻处罚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从犯的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故选B。8下列有关债权的说法正确的有()。A.债的标的包括物、给付、智力成果B.债的标的为给付C.债的标的为物和给付D.债的标的为物和智力成果参考答案:B解析:所谓“债的标的”,即债的客体,是债务人应为的特定行为,也就是给付。故选B。9高级人民法院管辖()。A.重大涉外案件B.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C.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D.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高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故选8。10行政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须是()。A.公民B.法人其他组织D.行政机关参考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行政合同的特征。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目标,与相对人之间经过协商所达成的协议。行政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有一方是行政主体。作为一方当事人参加行政合同的行政主体与另一方当事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同,处于主导地位并享有一定的行政特权。只有当行政机关以行政主体身份签订合同时,该合同才是行政合同。故选D。11行政处罚地域管辖权的划分原则是()。A.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人经常居住地的行政机关管辖B.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所侵害的受害人所在地的行政机关管辖C.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D.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人户籍所在地的行政机关管辖参考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行政处罚地域管辖权的划分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行政处罚地域管辖权的划分原则是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故选C。12在民事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权利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A.中断B.中止C.延长D.终止参考答案:B解析:诉讼时效中断是指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延长是指因特殊情况权利人不可能按诉讼时效期限行使请求权,人民法院可以适当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无终止一说,故ACD答案错误。13下列哪个选项不属于我国国家监督体系?()A.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对法律实施的合法性的监督B.国家审计机关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财务收支的监督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不符合宪法、法律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撤销D.各级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参考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我国国家监督体系的构成。法律监督体系可分为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两个次级的体系:国家监督是指由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所作的有权监督;而社会监督则是指由政党、社会组织和公民等非国家机关所作的监督。B、C、D项都属于国家监督。故选A。14行政复议机关在审理行政复议过程中一般应()。A.书面审查B.开庭审理C.听取申请人的意见D.进行调查参考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行政复议采取的形式。《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故选A。15对数罪中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采取()。A.并科原则B.限制加重原则C.吸收原则D.不限制原则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是对数罪并罚的内容的考查。我国刑法数罪并罚的原则包含以下内容:①对于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为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采取限制加重原则;②对于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采取吸收原则;③对数罪中判有附加刑的,采取并科原则,附加刑仍须执行。16下列情况中,可适用假释的有()。A.甲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2000年刑满释放后,2002年又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过程中确有悔改表现B.乙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执行中确有悔改表现C.丙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执行中确有悔改表现D.丁因诈骗罪被判处拘役,执行中确有悔改表现参考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假释的适用条件。适用假释的条件有:①假释的适用对象仅限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原判为死刑缓期执行2年后被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②犯罪分子必须服一定的刑期以后,才能适用假释;③必须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才能适用假释。同时,假释适用有两个禁止性的对象:①累犯;②因杀人、爆炸、抢劫、****、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而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故选C。17我国享有国家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为()。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B.国务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D.中央军委参考答案:A解析:《立法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18甲公司欠乙公司100万元贷款,后甲公司因管理不善被乙公司兼并,甲公司欠乙公司的债务随之消灭,这种债的消灭被称为债的()。A.混同B.抵消C.免除D.解除参考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债的消灭原因中的混同。混同是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消灭的事实,主要是指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19下列关于法的时间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有()。A.法何时公布B.法对人和地域的适用范围C.法何时生效和何时终止效力,以及法对其颁布实施以前的行为和事件有无溯及力D.法何时被人们熟知参考答案:C解析:法的时间效力,是指法律规范的有效时间,即:①法律何时生效;②效力何时终止;③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有无溯及力。20公民下落不明满()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A.2B.3C.4D.5参考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宣告公民失踪的条件。《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故选A。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21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自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成立时设立B.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C.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时应当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D.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造册,未经登记造册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参考答案:B,C解析:《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BC正确。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