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业大学金融系冯庆水E-mail:214130606@qq.com保险学Insurance讲授人:冯庆水安徽农业大学金融系第五章保险合同安徽农业大学金融系冯庆水E-mail:214130606@qq.com保险学Insurance教学目的与要求:本章包括了保险合同所涉及的各方面的内容。首先从保险合同的一般概念入手,分析保险合同的性质和保险合同的特征,在此基础上对保险合同的种类及其形式予以介绍。其次,重点就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内容以及合同的变更、终止进行分析说明。最后介绍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与争议处理方式。要求学生对保险合同的基本概念、基础知识与相关规定有所了解和掌握。教学内容:第一节保险合同概述第二节保险合同的主体与客体第三节保险合同的形式与内容第四节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与终止第五节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第五章保险合同安徽农业大学金融系冯庆水E-mail:214130606@qq.com保险学Insurance一、保险合同的含义二、保险合同与一般合同的共性三、保险合同的特性四、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五、保险合同的种类第五章保险合同第一节保险合同概述安徽农业大学金融系冯庆水E-mail:214130606@qq.com保险学Insurance一、保险合同的含义二、保险合同与一般合同的共性三、保险合同的特性四、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五、保险合同的种类第五章保险合同第一节保险合同概述保险合同又称保险契约,它是保险关系双方之间订立的一种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即根据当事人的双方约定,一方支付保险费于对方,另一方在保险标的发生约定事故时,承担经济补偿责任;或者当约定事故出现时,履行给付义务。安徽农业大学金融系冯庆水E-mail:214130606@qq.com保险学Insurance一、保险合同的含义二、保险合同与一般合同的共性三、保险合同的特性四、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五、保险合同的种类第五章保险合同第一节保险合同概述1.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3.合同必须合法安徽农业大学金融系冯庆水E-mail:214130606@qq.com保险学Insurance一、保险合同的含义二、保险合同与一般合同的共性三、保险合同的特性四、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五、保险合同的种类第五章保险合同第一节保险合同概述◆最大诚信◆双务性◆射幸性◆补偿性◆条件性◆附和性◆个人性安徽农业大学金融系冯庆水E-mail:214130606@qq.com保险学Insurance一、保险合同的含义二、保险合同与一般合同的共性三、保险合同的特性四、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五、保险合同的种类第五章保险合同第一节保险合同概述◆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利益原则◆损失补偿原则◆近因原则安徽农业大学金融系冯庆水E-mail:214130606@qq.com保险学Insurance一、保险合同的含义二、保险合同与一般合同的共性三、保险合同的特性四、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五、保险合同的种类第五章保险合同第一节保险合同概述◆根据保险标的◆根据保险价值是否预先确定◆根据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根据保险当事人的不同安徽农业大学金融系冯庆水E-mail:214130606@qq.com保险学Insurance一、保险合同的含义二、保险合同与一般合同的共性三、保险合同的特性四、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五、保险合同的种类第五章保险合同第一节保险合同概述◆根据保险标的◆根据保险价值是否预先确定◆根据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根据保险当事人的不同◆根据保险标的: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安徽农业大学金融系冯庆水E-mail:214130606@qq.com保险学Insurance一、保险合同的含义二、保险合同与一般合同的共性三、保险合同的特性四、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五、保险合同的种类第五章保险合同第一节保险合同概述◆根据保险标的◆根据保险价值是否预先确定◆根据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根据保险当事人的不同◆根据保险价值是否预先确定:定值保险合同与不定值保险合同☆这种分类主要针对财产保险而言☆人身保险属于定额保险合同定值保险:多适用于艺术品、古董等不易确定价值的财产保险,以及海上保险。不定值保险:大多数财产保险均采用此类形式。安徽农业大学金融系冯庆水E-mail:214130606@qq.com保险学Insurance一、保险合同的含义二、保险合同与一般合同的共性三、保险合同的特性四、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五、保险合同的种类第五章保险合同第一节保险合同概述◆根据保险标的◆根据保险价值是否预先确定◆根据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根据保险当事人的不同◆根据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足额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同(<)☆超额保险合同(>)安徽农业大学金融系冯庆水E-mail:214130606@qq.com保险学Insurance一、保险合同的含义二、保险合同与一般合同的共性三、保险合同的特性四、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五、保险合同的种类第五章保险合同第一节保险合同概述◆根据保险标的◆根据保险价值是否预先确定◆根据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根据保险当事人的不同◆根据保险当事人的不同:☆原保险合同:投保人直接与保险人订立的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订立的保险合同安徽农业大学金融系冯庆水E-mail:214130606@qq.com保险学Insurance一、保险合同主体的含义二、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三、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四、保险合同的客体第五章保险合同第二节保险合同的主体与客体安徽农业大学金融系冯庆水E-mail:214130606@qq.com保险学Insurance一、保险合同主体的含义㈠概念㈡财产保险合同主体㈢人身保险合同主体第五章保险合同第二节保险合同的主体与客体安徽农业大学金融系冯庆水E-mail:214130606@qq.com保险学Insurance一、保险合同主体的含义㈠概念㈡财产保险合同主体㈢人身保险合同主体第五章保险合同第二节保险合同的主体与客体◆保险合同的主体指的是在保险合同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人。◆具体包括: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人与投保人为订立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或称缔约人)。☆被保险人与受益人称为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安徽农业大学金融系冯庆水E-mail:214130606@qq.com保险学Insurance一、保险合同主体的含义㈠概念㈡财产保险合同主体㈢人身保险合同主体第五章保险合同第二节保险合同的主体与客体主体相对简单,只包括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多数情况下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同属一人。安徽农业大学金融系冯庆水E-mail:214130606@qq.com保险学Insurance一、保险合同主体的含义㈠概念㈡财产保险合同主体㈢人身保险合同主体第五章保险合同第二节保险合同的主体与客体包括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四种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既可以是同一个人,也可以是不同的三个人。安徽农业大学金融系冯庆水E-mail:214130606@qq.com保险学Insurance二、保险合同的当事人㈠保险人㈡投保人第五章保险合同第二节保险合同的主体与客体安徽农业大学金融系冯庆水E-mail:214130606@qq.com保险学Insurance二、保险合同的当事人㈠保险人㈡投保人第五章保险合同第二节保险合同的主体与客体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条件:☆只有依法定程序申请获准,取得经营资格才可经营;☆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经营。安徽农业大学金融系冯庆水E-mail:214130606@qq.com保险学Insurance二、保险合同的当事人㈠保险人㈡投保人第五章保险合同第二节保险合同的主体与客体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条件:☆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负有缴纳保险费的义务。安徽农业大学金融系冯庆水E-mail:214130606@qq.com保险学Insurance三、保险合同的关系人㈠被保险人㈡受益人第五章保险合同第二节保险合同的主体与客体安徽农业大学金融系冯庆水E-mail:214130606@qq.com保险学Insurance三、保险合同的关系人㈠被保险人㈡受益人第五章保险合同第二节保险合同的主体与客体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条件:◆在财产保险合同中:对被保险人一般没有特殊的资格限制,基本上与对投保人的要求是一致的。◆在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只能是有生命的自然人。☆自然人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但在我国,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中,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成为被保险人,投保人不得为其投保,保险人也不得承保。☆只有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人身保险,可以不受上述限制,但死亡给付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限额。安徽农业大学金融系冯庆水E-mail:214130606@qq.com保险学Insurance三、保险合同的关系人㈠被保险人㈡受益人第五章保险合同第二节保险合同的主体与客体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条件:◆受益人可以是任何人,没有资格限制。自然人、法人及其他合法组织均可作为受益人。自然人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均可被指定为受益人。◆受益人取得受益权的惟一方式是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的指定,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安徽农业大学金融系冯庆水E-mail:214130606@qq.com保险学Insurance四、保险合同的客体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有关保险利益的详细内容将在保险基本原则一章介绍第五章保险合同第二节保险合同的主体与客体安徽农业大学金融系冯庆水E-mail:214130606@qq.com保险学Insurance一、保险合同的形式二、保险合同的主要事项三、投保人的主要义务四、保险人的主要义务第五章保险合同第三节保险合同的形式与内容安徽农业大学金融系冯庆水E-mail:214130606@qq.com保险学Insurance一、保险合同的形式㈠投保单㈡保险单㈢保险凭证㈣暂保单㈤批单第五章保险合同第三节保险合同的形式与内容安徽农业大学金融系冯庆水E-mail:214130606@qq.com保险学Insurance一、保险合同的形式㈠投保单㈡保险单㈢保险凭证㈣暂保单㈤批单第五章保险合同第三节保险合同的形式与内容又称要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文件。安徽农业大学金融系冯庆水E-mail:214130606@qq.com保险学Insurance一、保险合同的形式㈠投保单㈡保险单㈢保险凭证㈣暂保单㈤批单第五章保险合同第三节保险合同的形式与内容是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订立的正式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文件。安徽农业大学金融系冯庆水E-mail:214130606@qq.com保险学Insurance一、保险合同的形式㈠投保单㈡保险单㈢保险凭证㈣暂保单㈤批单第五章保险合同第三节保险合同的形式与内容◆又称小保单,是保险人签发给投保人的证明保险合同已经订立的书面文件,是一种简化的保险单。◆如果保险凭证尚未列明其内容,则应以同类保险单载明的详细内容为准;◆如果保险单与保险凭证的内容有抵触或保险凭证另有特约条款时,则应以保险凭证为准。安徽农业大学金融系冯庆水E-mail:214130606@qq.com保险学Insurance一、保险合同的形式㈠投保单㈡保险单㈢保险凭证㈣暂保单㈤批单第五章保险合同第三节保险合同的形式与内容◆是在保险单或保险凭证未出具之前,保险人或保险代理人向投保人签发的临时保险凭证,亦称临时保险单。◆暂保单一般具有与保险单或保险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