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经营有限公司合同第一章总则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____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第二章合作各方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省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职务_____,国籍_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__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注册地址在________。代表姓名_____,职务_____,国籍_____。第三章成立合作经营企业第二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在______省____市建立合作经营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企业)。第三条合作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路____号。第四条合作企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五条合作企业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为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各方以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对合作企业承担责任。合作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不折算投资比例,按各自向合作企业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确定利润分享办法,并各自承担风险。合作企业实行统一管理,独立经营,统一核算。合作期限届满,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甲方所有。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第六条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第七条合作企业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_______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第八条生产经营规模如下:_。将发展____。(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第五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九条合作企业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可自由兑换的外币)第十条合作企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元。(注:甲方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权或资源开发权和建筑物不计入注册资本)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分别提供如下合作条件:的土地使用权,负责征用土地费和缴纳土地使用费。(注:土地开发费的负担方法,根据双方约定写)其中:_元。第十二条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天内办完征拨手续,交付合作企业使用;________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天内交付合作企业装修使用。第一期应汇入____元,须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天内汇出,作为首期生产、生活设施的建筑费和流动资金等;第二期应汇入____元,汇出的时间为___,用途由合作企业董事会决定。第十三条乙方作为投资的机器设备,必须符合合作企业的生产需要,并在厂房装修完工前__天内运至中国港口。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六章合作各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第十四条甲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土地使用权的手续;和在内的运输;通工具、通讯设备等;对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和其他人员;第十五条乙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试以及试产的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第七章合作经营期限第十六条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为___年,合作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该合作企业的成立日期。。第八章利润分配和偿还乙方投资第十七条合作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使用和分配:(一)提取___%作为合作企业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发展基金;(二)以___%偿还乙方的投资,预计___年还清乙方的全部投资;(注: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三)其余部分按甲方___%、乙方___%比例分配。第九章产品的销售第十八条合作企业的产品,大部分在中国境外市场销售(或全部外销),其中:,可由合作企业或乙方负责对外销售;也可由合作企业与外贸企业订立销售合同,委托代销;对内销部分也可由合作企业或甲方经销)第十章董事会第十九条合作企业设董事会。合作企业注册登记之日,为董事会正式成立之日。第二十条董事会是合作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企业章程的制订和修改;决定合作企业转让、合并、停业和解散;决定合作企业经营决策、财务预算和决算;决定合作企业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办法;聘请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合作企业职工工资和制定职工奖惩办法等一切重大事宜。第二十一条董事会由董事__名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名,乙方委派__名。董事长由__委派,副董事长__名,由__委派。第二十二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召集董事会议,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第二十三条召开董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有效。董事不能出席时,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举行表决。第二十四条董事长是合作企业的决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理。第十一章经营管理机构第二十五条合作企业设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合作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理均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年。第二十六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决议,组织领导合作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第二十七条总经理必须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合作企业的经营情况,半年向董事会作一次财务结算报告。第二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时;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给予应得的处分直至解聘;对合作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负赔偿责任。第十二章劳动管理第二十九条合作企业员工的招聘、解雇或辞职一律实行合同制。员工的聘请由合作企业做出计划,报当地劳动部门核准后,由合作企业自行招聘,经考核择优录用。第三十条合作企业员工的劳动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制订施行方案,由合作企业与合作企业工会或员工集体或个人订立劳动合同,按合同的规定执行。第十三章财务会计和审计第三十一条合作企业设会计师和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合作企业总的会计工作;厂部、商场和维修服务部分别建立帐目,每个部门分别设会计师和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各个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第三十二条合作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合作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第三十三条合作企业设审计师一人,由董事会聘请。第十四章纳税与保险第三十四条合作企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缴纳各种税款。第三十五条合作企业的各项保险均应向设在_____保险公司投保。投保办法、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均按该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企业董事会决定。第十五章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与解除第三十六条本合同及其附件修改或补充,必须经甲、乙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并报经有关审批机构(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方能生效。第三十七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本合同第四十一条规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合作企业严重损失,或因合作企业连续亏损,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经合作企业董事会特别决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如董事会就上述事项不能达成一致,则任何一方可提交仲裁裁决。第十六章违约责任第三十八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企业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的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或提交仲裁裁决终止合同。如甲、乙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履约一方的经济损失。第三十九条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以及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供合作条件时,以逾期的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缴付____元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注:或按出资额的百分比计算)如逾期__个月仍未提供,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第十七章不可抗力第四十一条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___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第十八章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二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中国深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第十九章文字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解释有矛盾,以中文本为准。第二十章合同生效及其他第四十五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所订立的合作企业章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第四十六条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均须经有关的审批机构(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生效。第四十七条合作企业对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互送通知的方法,如果采用传真或电子邮箱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发出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的甲、乙双方的地址,即为甲、乙方的收件地址。第四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__份。第四十九条本合同于___年__月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省_____市签署。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加盖公章)法人代表______(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