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业务承包经营合同书甲方:乙方:甲、乙双方为了促进进出口贸易,改革业务经营机制,鼓励出口创汇,现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外贸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就业务承包经营的具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一、乙方以甲方名义从事出口商品的收购签订《出口商品购销合同》和《外销合同》。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业务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方面的规定。二、如乙方不以甲方名义对外签订合同,而以自己名义或以其他企业和个人名义签订的合同,该业务甲方不负责提供财务支持和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依照乙方提供的客户资料和具体要求缮制合同并同指定的外方签订外销合同,该合同内容需由乙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甲方同意,合同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2、甲方依照乙方提供的客户资料和具体要求缮制合同并同指定的供货方签订购货合同,该合同内容需由乙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甲方同意,合同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3、在自身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对需办理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等的货物,在受到乙方委托后应该积极予以办理各种手续及时取得有关单证,但免除不能及时取得有关单证的责任。4、及时做好货款在各种方式下的结汇工作,按承包经营约定的利润分配方式分配利润。5、作好货款的核销工作,催促乙方在指定的期限内收到外汇货款,及时收回外汇核销单及出口报关单,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外汇核销。6、乙方在甲方账户上的利润及需调增为利润的费用支出应自行承担相关税负。7、积极协助应由乙方完成的各项其他工作,在外贸上给予能力范围内的各种支持。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甲方同外方及供货方签订的协议内容负责,并承担不能完成协议的一切后果。2、按时、按量、按质准备货物,货物备妥后按照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毛净重等数据及时制作出口报关运输及随寄需要的发票、装箱单、货运委托书、保险单等各种单据并交付甲方。3、对需要出口配额及许可证的货物,应办理相关的申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完成。也可以委托甲方在能力范围内予以全权办理。但承担甲方不能及时取得该些单证的后果。4、乙方负责货物的商检、订仓、保险及海关清关等工作,乙方应同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并保证报关单据上的货物与实际装船出口的货物在品质、规格、数量上的完全一致,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5、应积极催促外方在指定的期限内(出口报关后三个月内)将货款汇入甲方的指定帐户,并承担不能收到外汇货款和收汇晚于规定期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6、按本合同的约定与甲方进行利润的分配(结算方式单独列项)。7、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其他需甲方完成的工作,协调好中外各方的工作情况。四、结算条款:1、乙方出口金额不足万美圆的,按照每结汇壹美圆收人民币元的标准收取业务管理费用,费用在确认收入时逐笔扣除。2、乙方出口金额超过万不足万美圆的,按照每结汇壹美圆收人民币元的标准收取业务管理费用,费用在确认收入时逐笔扣除。3、乙方出口金额超过万美圆的,按照出口每单元人民币的标准收取业务费用,费用在确认收入时逐笔扣除。4、甲方原则上不垫付收购货款和退税款,但是特定业务经总经理签字可以酌情予以办理。五、意外风险负担:凡承包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意外风险及其损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可以为乙方办理保险理赔等事宜提供协助。六、其它约定条款: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按照甲方事前制定的《业务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执行。2、乙方保证出口的货物是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合法的货物,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3、业务承包经营过程中货物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事宜,但在此过程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授权,乙方以不得甲方名义私自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关确认赔偿或放弃权利的和解、调解协议等。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各种索赔、赔付等事宜,乙方承担相关的调查、诉讼、仲裁、律师费用。4、甲方保证乙方的商业秘密,并保证不以任何形式擅自利用乙方承包经营过程中的客户渠道及商业资料,否则将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后果。5、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产生各种双方无法预料的问题(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等),双方将及时进行协商解决,合理调整本协议的有关内容,或拟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该补充协议也将视为本协议的有效部分。6、甲乙双方需终止本协议的,必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且之前所签订对外及对内合同必须执行完毕。7、若产生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或产生了争议和分歧,都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法院提请法律诉讼。8、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9、本协议有效期从生效之日起的一年内有效。协议期满,双方无异议可以续签合同。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章:签章:日期:日期:外贸业务承包经营合同书甲方:乙方:甲、乙双方为了促进进出口贸易,改革业务经营机制,鼓励出口创汇,现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外贸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就业务承包经营的具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一、乙方以甲方名义从事出口商品的收购签订《出口商品购销合同》和《外销合同》。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业务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方面的规定。二、如乙方不以甲方名义对外签订合同,而以自己名义或以其他企业和个人名义签订的合同,该业务甲方不负责提供财务支持和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依照乙方提供的客户资料和具体要求缮制合同并同指定的外方签订外销合同,该合同内容需由乙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甲方同意,合同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2、甲方依照乙方提供的客户资料和具体要求缮制合同并同指定的供货方签订购货合同,该合同内容需由乙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甲方同意,合同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3、在自身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对需办理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等的货物,在受到乙方委托后应该积极予以办理各种手续及时取得有关单证,但免除不能及时取得有关单证的责任。4、及时做好货款在各种方式下的结汇工作,按承包经营约定的利润分配方式分配利润。5、作好货款的核销工作,催促乙方在指定的期限内收到外汇货款,及时收回外汇核销单及出口报关单,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外汇核销。6、乙方在甲方账户上的利润及需调增为利润的费用支出应自行承担相关税负。7、积极协助应由乙方完成的各项其他工作,在外贸上给予能力范围内的各种支持。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甲方同外方及供货方签订的协议内容负责,并承担不能完成协议的一切后果。2、按时、按量、按质准备货物,货物备妥后按照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毛净重等数据及时制作出口报关运输及随寄需要的发票、装箱单、货运委托书、保险单等各种单据并交付甲方。3、对需要出口配额及许可证的货物,应办理相关的申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完成。也可以委托甲方在能力范围内予以全权办理。但承担甲方不能及时取得该些单证的后果。4、乙方负责货物的商检、订仓、保险及海关清关等工作,乙方应同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并保证报关单据上的货物与实际装船出口的货物在品质、规格、数量上的完全一致,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5、应积极催促外方在指定的期限内(出口报关后三个月内)将货款汇入甲方的指定帐户,并承担不能收到外汇货款和收汇晚于规定期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6、按本合同的约定与甲方进行利润的分配(结算方式单独列项)。7、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其他需甲方完成的工作,协调好中外各方的工作情况。四、结算条款:1、乙方出口金额不足万美圆的,按照每结汇壹美圆收人民币元的标准收取业务管理费用,费用在确认收入时逐笔扣除。2、乙方出口金额超过万不足万美圆的,按照每结汇壹美圆收人民币元的标准收取业务管理费用,费用在确认收入时逐笔扣除。3、乙方出口金额超过万美圆的,按照出口每单元人民币的标准收取业务费用,费用在确认收入时逐笔扣除。4、甲方原则上不垫付收购货款和退税款,但是特定业务经总经理签字可以酌情予以办理。五、意外风险负担:凡承包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意外风险及其损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可以为乙方办理保险理赔等事宜提供协助。六、其它约定条款: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按照甲方事前制定的《业务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执行。2、乙方保证出口的货物是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合法的货物,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3、业务承包经营过程中货物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事宜,但在此过程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授权,乙方以不得甲方名义私自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关确认赔偿或放弃权利的和解、调解协议等。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各种索赔、赔付等事宜,乙方承担相关的调查、诉讼、仲裁、律师费用。4、甲方保证乙方的商业秘密,并保证不以任何形式擅自利用乙方承包经营过程中的客户渠道及商业资料,否则将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后果。5、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产生各种双方无法预料的问题(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等),双方将及时进行协商解决,合理调整本协议的有关内容,或拟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该补充协议也将视为本协议的有效部分。6、甲乙双方需终止本协议的,必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且之前所签订对外及对内合同必须执行完毕。7、若产生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或产生了争议和分歧,都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法院提请法律诉讼。8、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9、本协议有效期从生效之日起的一年内有效。协议期满,双方无异议可以续签合同。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章:签章: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