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辆保险风险修正系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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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0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规章(2005修订版)本费率规章适用于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辆保险。本费率规章由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表、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表使用说明两个部分组成。一、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表(一)车辆损失险费率表机动车辆保险车辆损失险费率表(非营业-个人用车)机动车辆保险车辆损失险费率表(非营业-企业机关用车)机动车辆保险车辆损失险费率表(营业用车)机动车辆保险车辆损失险费率表(拖拉机、特种车)(二)第三者责任险费率表(上海市统一使用费率表)上海市机动车辆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率表上海市机动车辆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系数表(三)附加险费率表机动车辆保险附加险费率表(盗抢险)机动车辆保险附加险费率表(除盗抢)(四)特约条款费率表(五)单程提车费率表(六)摩托车保险费率表二、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表使用说明(一)车辆使用性质111、非营业车辆:包括非营业个人用车、企业及机关用车。非营业个人用车:以个人名义购买的,所有权为个人或家庭所有的,非盈利的、非经营的、方便日常生活的客车或货车。非营业企业用车:所有权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生产组织所有,用于生产的客车或货车。车辆本身载客、载货行为不以盈利为目的。非营业机关用车:所有权为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所有,用于完成日常行政事务的车辆。车辆本身载客、载货行为不以盈利为目的。2、营业车辆: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营运证书的从事客运、货运或客货两用的车辆;或车辆的运载是以完成商业性传递或交通运输为目的,例如邮政运输车辆。对于兼有两类使用性质的车辆,按高档费率计费。(二)车辆种类1、车辆种类中“以下”二字,是指不含其本身的意思。例如:六座“以下”客车,是指不含六座的客车。2、客车:客车的座位(包括驾驶员座位)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载明的座位为准,不足标准座位的客车按同型号客车的标准座位计算。3、货车:所有通用载货车辆、厢式货车、自卸车、电瓶运输车、装有起重机械但以载重为主的起重运输车等,均按其载重量分档计费。其中:集装箱专用运输车(专门用于拖带集装箱箱体(货柜)的车辆,不包括集装箱箱体(货柜))按照10吨以上12货车计算保费。低速载货车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委托地方农机监理部门核发号牌号码的、主要是为方便种植、养殖两业生产的、载重吨位小于2吨的农业专用运输车辆,适用于2吨以下营业货车费率。客货两用车按客车或货车中相应的高档费率计费。4、挂车:适用于没有机动性能,需用机动车拖带的载重车、平板车、专用机械设备车、超长悬挂车等。5、油罐车、气罐车、液罐车、冷藏车:适用于各类装载油料、气体、液体等专用罐车,或适用于装有冷冻或加温设备的厢式车辆。普通载重货车加装罐体都按此档计费。6、起重车、装卸车、工程车、监测车、邮电车、消防车、清洁车、医疗车、救护车等:适用于各种有起重、装卸、升降、搅拌等工程设备或功能的专用车辆;同时适用于车内固定装有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的监测、消防、清洁、医疗、救护、电视转播、雷达、X光检查等车辆;邮电车辆也按此档计费。7、摩托车:适用于二轮、三轮、轻便及残疾人专用三轮电动车等各类摩托车。载货的三轮摩托车,其载重吨位小于0.5吨的按此档计费;0.5吨及以上的载货的三轮摩托车按“二吨以下货车”档计费。摩托车按排气量分为50CC及以下和50CC以上两种。8、拖拉机:拖拉机按发动机功率分14.7千瓦以上和14.7千瓦以下两种。(三)系数说明:1、指定驾驶员(F1):根据是否指定驾驶员及指定驾13驶员人数情况选择使用,共分为:指定一名、指定两名、未指定。当指定驾驶员选择未指定时,F2不适用。当选择指定两名时,F2系数按高者算。2、主驾人个人资料(F2):根据主驾人的性别和年龄情况进行选择使用。年龄按照周岁计算,不足一年的部分不计入。3、车龄(F3):车龄是指从车辆出厂后向车辆管理部门初次登记之日起计算;经车辆管理部门许可在特定区域内使用不挂牌照的车辆从车辆购买之日起计算;共分为:1年以内(不含1年);1年至3年(含1年不含3年);3年至5年(含3年不含5年);5年至8年(含5年不含8年);8年以上(含8年)。4、无赔折扣(F4):无赔折扣一般在续保时使用,共分6个等级,一年以上转保车辆,如能提供往年赔款记录,可以据实给予费率优惠;反之,无赔系数使用值为1。5、销售渠道(F5):分为代理与经纪、直接业务(柜台和直销)、电话及网上业务三类。代理与经纪是指通过保险代理人或经纪人承揽的业务;直接业务是指本公司、本公司职员(包括营销人员)或柜台直接承揽的业务;电话及网上业务是指通过我司电话中心或我司网站投保的业务。6、行驶区域(F6):根据保险车辆的使用覆盖区域进行选择,共分为:省内、境内、出入境。其中“省内”指合同约定的省、直辖市、或自治区内或单程500公里以内。“境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但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出入境”是指超出上述“境内”所定义的区域。投保时选择此系数,应约定车辆所在地。147、投保方式(F7):是随人因素,指主驾人(在指定驾驶员情况下)或被保险人以往参加机动车辆保险的年度纪录。转保是指主驾人(在指定驾驶员情况下)或被保险人拥有在其他保险公司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投保纪录。续保是指主驾人(在指定驾驶员情况下)或被保险人拥有在本保险公司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投保纪录;首年投保是指被保险车辆无投保记录。8、承保数量(F8):根据同一被保险人在一个投保年度内,在我司投保车辆数情况选择使用,每段均含上限不含下限。9、VIP(F9):下列情况下可使用本系数:(1)与本公司有长期业务合作意向且愿意接受本公司风险防范建议并采取措施的客户(2)对公司利润有重大贡献的优质客户或对公司战略发展有重大贡献的客户10、防盗装置(F10):本系数适用于全车盗抢险。根据保险标的是否加装防盗装置进行选择使用。GPS(GlobalPositionalSystem):即全球定位系统。是指采用人造卫星的定位系统GPS来测量地面上汽车的绝对位置。GMS(GlobalMobile(Communication)System):即全球移动(无限)通讯系统。是指能够进行双向通话的全球车载通讯系统。电子:电子防盗装置,也称微电脑汽车防盗器,包括插片式、按键式和遥控式等电子防盗器。它主要是靠锁定点火或启动来达到防盗的目的,同时具有声音报警功能。15机械:机械防盗装置,依靠机械结构用于防盗的装置。同时装有两种及两种以上防盗装置时,浮动系数以低者为准,不重复计算。11、停车场(F11):本系数适用于全车盗抢险。根据保险标的是否有固定停车场所以及停车场所的类别进行选择使用,共分为:固定车库、自用车位、露天社会停车场。固定车库是指保险车辆在夜间停放于自有的或具有长期使用权的车库内;自用车位是指保险车辆在夜间停放于自有的专门用于停放车辆的露天停车场;露天社会停车场是指保险车辆夜间停放于公用的应收费的露天停车场。12、车型(F12):根据保险标的不同厂牌型号选择使用。13、第三者责任险费率调整因子参见费率表。单张保单使用的所有费率因子累计最低为0.5。(四)折旧率根据国家有关车辆报废标准,采用直线折旧率法(具体如下表):非营业用车车辆种类使用年限年折旧率9座及9座以下客车(包括轿车、越野车)156.7%低速载货车812.5%其他车辆1010.0%营业用车辆种类使用年限年折旧率各类出租车812.5%16客车1010.0%微型载货汽车812.5%带拖挂的载货汽车812.5%低速载货车7.513.3%其他车辆1010.0%特种车车辆种类使用年限年折旧率矿山专用车812.5%其他特种车1010.0%注:当车辆适用折旧率表中两种以上折旧方法时,按折旧率高者计。新车购置价:指保险合同签订时,合同签订地购置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实际价值:是指与保险车辆同类型车辆市场新车购置价减去该车已使用年限折旧金额后的价格,折旧按每满一年扣除一年计算,车辆使用期限不满一年的不计折旧。实际价值=新车购置价*(1-已使用年限*年折旧率)(五)保险费计算1、客车、货车、特种车和拖拉机(1)车辆损失险的保费计算投保车辆损失险时,应根据不同使用性质、所属性质、车辆种类和保险金额,选择相应的车辆损失险基准费率表中对应的基础保险费和费率,按下列公式计算车辆损失险基准保费:车辆损失险基准保费=基础保险+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基准费率17车辆损失险的基准保费乘以费率系数表中适用系数后,即为该车辆投保车辆损失险应支付的签单保费,公式如下:车辆损失险签单保费=基准保费×F1×F2×……Fn①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的说明:各保额段均包含下限,不包含上限,例如:10-15万元是指保险金额在10万元及10万元以上至15万元以下(不包含15万元);②因子适用说明a.非营业-个人用车:F1-F3a;F4-F9;F12b.非营业-企业机关用车:F3a-F9;F12c.营业车:F3a-F9;F12d.特种车、拖拉机:F3a-F9(2)第三者责任险的保费计算车辆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时,应根据不同使用性质、车辆种类和选择的限额,选择相应的第三者责任险固定保费,乘以上海市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系数表中适用系数后,即为该车辆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应支付的签单保费,计算公式如下:第三者责任险签单保费=(基准保费2+基准保费1×交通违章调整系数)×(1+P)①交通违章调整系数(M):为车辆在上一保险年度上述列明违章信息的调整系数总和。②交通违章调整系数最高限额为70%,即M≤70%。③基准保费1是指:摩托车/拖拉机为限额5万元的固定保费;其他机动车辆(摩托车/拖拉机除外)为限额10万元的固定保费。18④上一保险年度未享受无索赔保险费优待的,续保时(p1)优待比例为10%;上一保险年度已享受保险费优待的,续保时优待比例在上一保险年度优待比例外增加10%;保险费优待比例最高不超过30%。⑤赔款调整系数(P)最高调整幅度为30%。该调整系数涉及的赔款仅指《上海市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发生的赔款,不包括附加险。⑥基准保费2是指:投保人在投保时自行选择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限额所对应的固定保费。⑦在保险期限内,保险车辆合法转卖、转让、赠与他人,投保人重新投保时,其标准保费为基准保费2。⑧原保险车辆更新后,新购车辆投保时,其标准保费适用基准保费2。⑨标准保费精确到元。⑩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按投保时确定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对应的基准保费收取。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超过100万元时,其投保的赔偿限额应为50万元的整数倍,且最高不得超过1000万元,此时第三者责任险基准保险费计算方法按照基准保费费率表中列明的公式计收如下:保险费=N×A×(1.05-0.025N)÷2其中:A=同档次限额为100万元时的第三者责任险保费N=投保限额÷50万元(3)附加险保费计算车辆投保附加险时,应根据所投保的附加险和主险所属类别,选择机动车辆保险附加险费率表对应的档次,计算各19个附加险的基准保费,乘以相应费率系数表中适用系数后,即为该车辆投保附加险应支付的签单保费,计算公式如下:附加险签单保费=附加险基准保费×F1×F2×……Fn因子适用说明:①盗抢险:F1-F2(仅适用于非营业个人用车);F3b;F4-F11②非盗抢:F1-F2(仅适用于非营业个人用车);F3a;F4-F9(4)投保车辆应支付的签单保费为:保单签单保费=车辆损失险签单保费+第三者责任险签单保费+附加险签单保费3、单程提车责任投保单程提车责任的车辆,保险人承担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综合责任险责任,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按新车购置价确定,第三者综合责任险的赔偿限额为10万元,保险期限为保险车辆从车辆制造商或汽车销售商指定的地点运输到投保人指定的地点的全程,最多不超过30天。新车购置价在10万以下的:车辆损失险固定保险费为100元,第三者综合责任险固定保险费为100元,合计固定保险费200元;新车购置价在10万及10万以上至30万以下的:车辆损失险固定保险费为150元,第三者综合责任险固定保险费为150元,合计固定保险费300元;新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