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分封制原因目的对象权力与义务效果周宗法制目的核心效果分封制的崩坏原因:1.周王室的衰弱,诸侯国的强大2.宗法制的瓦解3.持续不断的兼并争霸战争4.各国的变革(以商鞅变法为代表)5.井田制的瓦解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①君主专制(专制主义):权力集中到一个人身上②中央集权:权力集中到几个机构身上君主专制主要处理的是皇帝和宰相的关系(君权和相权)中央集权处理的是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统一与割据)趋势:皇权不断强化、中央集权逐渐得到巩固选官制度:督防百官渎职失职,纠正各级官僚机构的工作失误,维护封建王朝的纪纲法度,巩固封建统治监察制度:保证官僚队伍的廉洁和效率。在整顿吏治,打击地方割据势力,维护中央集权,谏正皇帝过失,防止决策失误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无法从根本上真正约束皇帝的无上权力。以三省六部制为代表的中央行政体制以科举制为代表的选官用人制度维护官僚廉洁高效的监察制度君主专制1.皇帝制度皇位世袭、皇权至上、皇帝独尊——君主专制的核心2.三公九卿制秦皇帝御史大夫丞相太尉诸卿百官之首监察百官军务中央集权中央郡县郡守郡尉郡丞县长县丞县尉丞相影响:奠定了中国古代大一统王朝。制度的基础。其中央和地方官职的基本原则为历代王朝所继承。提高了行政效率,强化了对地方的控制。统一监察制度1.中央:御史大夫2.地方:监御史制度“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监御史的地位可以和郡守、郡尉并称,其主要职责是“掌监郡”,即负责监察郡守等人的行政事务。选官制度世卿世禄军功爵禄历史贡献:开创之功——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统一措施:统一度量衡、货币和车轨、统一文字、修建驰道和灵渠等——促进以华夏族为主体的中华民族的形成;统一的概念)君主专制背景:丞相位高权重汉武帝之后,内(中)外朝制汉内(中)朝:侍从、秘书→尚书令、侍中等外朝:三公九卿分权(决策权)中央集权汉初:郡国并行制——吸取秦亡的教训、安抚地方势力、护卫王室公元前154年,七国之乱汉武帝:推恩令→削藩内容监察制度武帝之前:御史大夫、丞相武帝之后:设刺史把全国划分为十三州部,每州为一个监察区,设置刺史一人,负责监察所在州部的郡国。刺史没有固定的治所,而且地位在郡国之上刺史也不受丞相的制约,而是直接隶属于中央的御史中丞和御史大夫刺史的俸禄很低,地位低但权力大选官制度察举制、征辟制自下而上推选人才举贤良对策——所有的科目,都以「德行」为先,在学问上则以「儒学」为主易任人唯亲魏晋南北朝:九品中正制家世门第成为选官的标准行政低效威胁中央集权君主专制三省六部制唐皇帝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户部吏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州/郡县政事堂:唐太宗时始置,为尚书、中书、门下三省长官联合办公处所,初设在门下省,高宗末移至中书省,玄宗时改名为中书门下起草诏令封驳审议执行效果:三省之间既相互牵制,又互为补充,分工明确,提高了办事效率。同时,完整的相权被分割,避免了权臣独揽大权,有利于加强皇权。三省六部制的深远影响中央集权设置节度使——军职,握有重兵,镇守边疆唐中期,增设节度使→军力内轻外重安史之乱之后,更多地设置节度使,势力不断扩大,藩镇割据局面持续了近一百多年监察制度中央:御史台负责纠察、弹劾官员、肃正纲纪以御史大夫为主官,御史中丞副之御史台和刑部、大理寺组成三法司联合审理。大理寺负责审讯人犯、拟定判词,刑部负责复核,同时报御史台监审。地方:监察御史将全国分为10个监察区,称为10道,每道都设有监察御史。直诉制度谏议制度:对皇帝的言行和决策进行监督——门下省负责谏议,对皇帝的做法提出不同意见选官制度科举制隋炀帝时设进士科,标志着科举制的形成唐时完善意义:庶族地主的兴起加强中央集权提高官员素质、扩大官吏来源促进社会流动君主专制二府三司制三司是度支使、盐铁转运使和户部使——枢密院的设置分割中书门下的权力宋三司使(财权)皇帝中书门下(最高行政机构)枢密院(最高军政机构)参知政事(行政权)枢密使(军权)中央集权宋太祖赵匡胤吸取唐朝的教训,加之自己的经验军事上,杯酒释兵权,解除朝中大将和地方节度使的兵权;充实中央禁军,实行统兵权和调兵权的分离经济上,地方赋税一小部分作为地方开支,其余全部由中央掌控行政上,不信任武将,大量任用文官,派文臣出任州郡长官,设置通判负责监察效果→压制地方的积极性→冗官、冗兵、冗费,积贫积弱宋太祖“勒不杀士大夫之誓以昭示子孙,终宋之世,文臣无欧刀之辟”监察制度设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关监察御史“掌分察六曹及百司之事,纠其谬误,大事奏劾,小事则举正”可以纠举宰相监察御史的任职在唐代由宰相任命或者荐举,但到宋朝,改为由皇帝亲自任命皇帝为了加强对百官的监察,抑制相权,以进一步巩固皇权监察制度御史宋朝规定,只有担任过两任县令者,才有资格担任御史宋初,御史可以在没有一定证据的情况下奏弹百官,奏弹失实也不必承担任何责任,而且明确规定御史必须每两个月向皇帝奏事一次,谓之“风闻弹人”宋仁宗时设例限制风闻弹人,且奏弹失实的,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谏议制度:于门下省设立谏院举发臣下的不法行为和对政府各部门的措施提出“谏正”.谏院和御史台并称“台谏”地方:通判监司出巡意义:1.加强皇权2.制衡相权3.有利于纠察行政机构(振举纲纪)4.有利于皇帝广泛纳谏君主专制一省二院提高行政效率元皇帝枢密院(军事)中书省(行政)宣政院(民族)御史台(监察)六部诸道行御史台诸道肃政廉访司腹里诸路行中书省地方诸路中央集权行省制度——实行群官圆署和种族交参制,以成互相牵制、分权制衡之势。——行省辖区内宣慰司、路府州县、汉军万户府等仍然接受朝廷(吏部、枢密院)的任用、迁调、考课等管理。——以行省为重要对象的地方监察,构成了监察行省、防范其擅权坐大的特殊机制。——行省区划上的犬牙交错和以北制南的格局。中书省中书省直辖地宣政院辖地行中书省监察制度中央:御史台地位空前地高地方:行御史台、诸道肃政廉访司等级名称民族一蒙古人蒙古族二色目人原西夏人、畏兀尔人等三汉人原金统治区的汉人、契丹、女真等族四南人原南宋统治区的汉族和其他各族民族分化制度——激化民族矛盾•元代科举只考一科,但分成左右榜。右榜供蒙古人、色目人应考;乡试时只考两场,要求较简单。左榜供汉人、南人应考,乡试时考三场,要求较严格。乡试、会试考获名单俱按种族分配。•元朝科举时办时废,只曾举办约十次,取士一千余人。元科举所选人材通常并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在元政府中产生的影响也不大。君主专制1.朱元璋总结前朝经验→裁撤中书省和丞相→丞相制度自此废除2.内阁制度明太祖:殿阁大学士——没有决策权明成祖:殿阁大学士——开始拥有决策权→内阁由此出现明宣宗:大学士有了替皇帝起草批答大臣奏章的票拟权奏章→内阁→阁臣替皇帝拟出处理意见,用小票墨笔书写,贴在各个奏章上面,称为“票拟”→皇帝审定,再由太监用朱笔抄出,称为“批红”→交付施行明皇帝六部按照规定,皇帝仅仅批写几本,大多数的“批红”由司礼监的太监按照皇帝的意思代笔。以往,按大明祖制,太监读书识字是被严令禁止的。明宣宗不仅改了这个规矩,而且在他的鼓励下,宫里还成立了专门的太监学堂。君主专制明世宗中叶,夏言、严嵩等人执掌内阁,地位赫然为真正的宰相,亦可压制六部。明神宗,张居正任首辅时,大权尽归内阁,六部几乎变成内阁的下属机构——内阁始终不是法定的中央一级的行政机构或决策机构(不是事实上的宰相)是君主专制强化的产物,对皇权几乎没有制约→反而巩固了皇权至上的地位宦官专权、外戚专权同样是君主专制强化的产物,他们行使的是皇权[2014·天津卷]从秦至清的两千多年中,许多皇帝或由于年幼庸弱,或由于当时形势和力量对比的变化,因而受制于母后、外戚、宦官、权臣、地方割据势力等,导致权力的萎缩或丧失。这种现象实质上是()A.君主专制被颠覆B.中央集权体制遭到破坏C.君权至上的后果D.君主权力受到制约监察制度督查院“职责纠劾百官,辩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言谏制度分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给事中负责对六部的业务进行对口监察,与督查院二者不相统属,可互相弹劾按察司为地方最高监察机构巡抚:巡视地方监察御史出巡地方厂卫秘密监察的特务制度厂,指东厂、西厂、内行厂;卫,指锦衣卫。合称厂卫原因:宰相制度的废除、皇帝和官员的关系、宦官、个人职责:监视、反贪、收集情报君主集权清初清议政王大臣会议皇帝六部内阁康熙,南书房议政王大臣会议皇帝内阁六部雍正,(议政王大臣会议在乾隆时被废除)军机处——“跪受笔录”→提高行政效率密折制:命令地方官员密折奏事——君主专制发展到顶峰皇帝六部军机处内阁监察制度把六科给事中并入督查院,与十五道监察御史台并列,以六科给事中“稽查六部百司之事”,以十五道监察御史“纠察内外百司之官邪”,合称“科道”。皇帝通过军机处发布谕旨给事中不再染指,皇帝脱离“科臣”给事中入督查院,改成监督弹劾百司→加强皇权→加强对百官的监督小农经济自给自足——农民需求低很难扩大再生产形成根深蒂固的重农的思想观念农业均田制国家将自己手上的田分给民众土地兼并严重(豪强地主、寺院道观)财政收入减少社会矛盾严重府兵制的瓦解商业的发展古代商业的发展一重农抑商下的古代商业春秋战国、秦汉、隋唐、两宋、元、明清的商业发展二市的变迁和城市的发展宋以前和宋以后市的变迁、一些城市的兴起和繁荣三官府控制下的对外贸易西汉、唐、两宋、元、明清、朝贡贸易商业商业发展的因素1.手工业和农业的发展2.水陆交通的便利(大运河、海路)3.金融事务的发展(纸币的出现和应用、邸店柜坊飞钱等金融机构)4.政府商业政策的宽松邸店:唐代以后供客商堆货﹑交易﹑寓居的行栈的旧称。柜坊:代客商保管金银财物,收取一定的租金,商人需用时,凭帖(相当于支票)或信物提取,为最早的银行雏形。飞钱:商人在京城把钱交给“进奏院”,携券到其它地区的指定地方取钱重农抑商“重农”和“抑商”专卖制度(盐、铁、酒、茶)——民治官收官运官销民治官收商运商销重税歧视公元前651年,齐国国君齐桓公在葵丘大会诸侯,在盟辞中,有“诛不孝、无得更易太子、不许以妾为嫡妻、不得私自分封国邑”等条文。这件史实不能说明()A.当时社会发生着重大变革B.当时宗法制受到破坏C.需要规范诸侯们的婚姻D.要求妻妾平等维护家庭秩序公元前651年,齐国召集葵丘之会,确定诸侯国间不得筑堤防把水祸引向别国,不准因别国灾荒而不卖给粮食。这反映了当时齐国()A试图建立中央集权制度B积极推行孟子仁政思想C努力获得诸侯国的支持D取代周王室的共主地位“南人官北,北人官南”是明初任官的基本原则,这表明()A.政府在任命官员时注重文化差异互补B.中国古代选官制度至明朝基本成熟C.明朝地方势力与官员勾结现象普遍D.宗法关系对当时社会仍有一定影响A.大臣须由专人担任B.掌控军国大事决策权C.分化了内阁的权力D.主要为皇帝提供建议《清史稿》中记载:“先是世祖亲政,日至票本房,大学士司票拟,意任隆密。康熙时,改内阁,分其职设翰林院。雍正时,青海告警,复分其职设军机处,……军机处军机大臣,无定员,由大学士、尚书、侍郎内特旨召入。……掌军国大政,以赞机务。……明降谕旨,述交内阁。”由此可知军机处()雍正帝即位后,严令各省在限期内补足同库的亏空,对查实的贪污官员严加惩处,追同赃款,抄没家产,并认真落实.这一举措()A.使军机处最终取代了南书房B.打击了贪腐,整顿了吏治C.有效加强了对中央官吏的管控D.从根本上解决了财政危机为了防止地方官员在预留的空白文书纸上作弊,朱元璋实行了半印勘合制度。规定凡文书纸上均须加盖半印(即关防官印),以便核对。这一制度的设置旨在A.确保文书安全B.削弱丞相权力C.加强中央集权D.提高行政效率九品中正制创立之初,中正评议人物时家世、道德、才能三者并重;南朝时期,中央重视的只是魏晋间远祖的名位,中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