鲲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编号:)驻外经营分支机构承包协议承包协议(二0一一年范本)甲方:鲲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为了全面开拓重点区域的建筑业经营市场,扩大企业建筑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升企业的市场影响力和美誉度,拟在设立驻外经营分支机构,经过甲方对乙方的全面考察评估,本着“诚信守法、责权明确、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基本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一、经营分支机构的名称、性质、设立条件:1、名称:;2、性质:统一管理、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业绩考核、自负盈亏、负责安全;3、设立条件:乙方负责全面满足区域市场经营的准入要求,主要包括: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的备案资金、分支机构办公场所、人员等要求;二、承包经营期限、资质范围、区域范围:1、承包期限:共年起至止;2、承包资质:的区域承包经营权。(邀标、议标等非竞争性谈判项目不列入管理费包干范围,如有该类项目经公司审批后,管理费另行协商缴纳。)3、承包区域:;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3.1、甲方对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一切经营生产行为有监督管理权和违规处罚权。主要包括:对乙方的经营行为、潜在投标风险、项目资金流向、项目安全生产、项目资料收集等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管理,发现乙方违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管理制度违规操作行为的,立即予以解除本协议并给予经济处罚;3.2、甲方在乙方放弃所辖区域项目投标经营权时,有权针对此项目自行组织参与投标经营。甲方通过非竞争性谈判或议标方式参与经营的项目(乙方已参与谈判的项目除外)有自主经营权;3.3、为了引入“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市场竞争机制,甲方对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实行业绩年度目标考核,乙方必须确保每一会计核算年度完成最低中标量万元,未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的,甲方保留解除本协议的权利,乙方无任何异议。3.4、甲方对乙方经营中标的项目,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有权派遣工程派驻人员(主要包括技术人员和财务人员)对在建工程的施工全过程进行安全监督和资金监管,同时配合完成项目部安排的技术服务和协调总部的工作内容。3.5、甲方各职能部门为乙方的日常经营生产活动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其中:经营部负责提供招投标流程服务,主要包括:投标资料准备、保证金缴退、封标等服务工作;工程部负责在建工程的协调管理,主要包括:总分包合同评审、进度款拨付审批、例行安全质量巡查、派驻现场监管人员等服务工作;财务部负责各种往来款的结算服务,主要包括各类保证金缴退、工程进度款拨付、银行保函办理、内部融资手续办理等服务工作。法务部负责提供法律咨询、项目风险评估、合同风险评估、诉讼代理等服务工作;造价事务所负责提供预结算编制、商务标和技术标编制、专项技术方案编制、造价咨询等服务工作。3.6、甲方郑重承诺乙方经营中标项目的工程款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后,确保在五个工作日内汇到乙方指定的账户(指对公账户或个体户账户,如提现不超过总额的20%),如有特殊情况,需书面告之理由。3.7、甲方郑重承诺确保乙方各项往来资金的安全,且未经乙方许可不得擅自扣留、挪用、侵占往来资金(乙方违规经营生产罚款除外),所有扣留资金(主要包括:上缴的管理费、派驻人员工资、代扣代缴的税费、委托支付的材料款等)必须有书面依据。3.8、甲方郑重承诺所有为驻外经营分支机构服务的职能部门人员和派驻人员在服务过程中不得私自设卡,向乙方吃拿卡要、违规收费,乙方可直接向甲方人力资源部门或公司高层投诉,一经发现将严惩不贷(公司投诉电话:0571-87851598转人力资源部)。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4.1、乙方在承包经营分支机构期间,在规定的承包区域范围和资质范围内,对所辖各类建设工程拥有优先投标经营权。甲方不得授权其他任何经营渠道参与或干预乙方所辖范围内的正常经营活动,同时乙方在没有经过甲方授权时也不得超出承包范围开展任何经营活动。4.2、乙方经营中标的项目拥有优先施工管理权,甲方不得无故干预乙方的正常施工管理活动。乙方如果没有施工能力完成工程的施工任务,可优先推荐合适的项目经理组织施工,但必须经过甲方考评通过且乙方愿意为项目经理提供经济担保。乙方不得私自转包项目的施工内容。4.3、乙方经营中标的项目可向甲方提出创优评杯奖励,在项目开工前,乙方与甲方签订创优评杯奖励协议,一旦创优评杯(主要包括:地市级以上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荣誉称号和地市级以上的优质工程奖杯等荣誉)成功,甲方无条件按照协议给予奖励。4.4、乙方在日常经营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经营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鲲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经营收费制度》、《项目内部承包施工协议》、《项目施工管理办法》、《项目部印章管理办法》、《鼓励项目创优评杯奖励政策》等。4.5、乙方如需要甲方派驻经营人员常驻分支机构的可提出申请,甲方根据当地经营市场的实际情况尽量满足乙方的需求。4.6、乙方组织施工管理的项目,项目部实际管理班子和施工班组均由乙方自行组建并承担所有施工管理职责和风险;甲方派驻人员参与项目部现场管理和协调工作;投标项目管理班子由甲方负责组建,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会尽量配合完成必要的例会和检查等临时性工作,但不承担任何到位责任(包括总包合同约定的罚款)和施工风险。4.7、鉴于各地投标市场对经营资源的需求量越来越大,而单凭甲方自有的经营资源远远不能满足投标需求。为了实现资源效益最大化,乙方有义务共同承担经营资源建设的责任。甲方鼓励乙方派员参与甲方统一组织的各类“五大员、一、二级建造师、造价师、安全工程师”等相关执业人员上岗证书的培训和考试,一经注册成功,甲方按规定给予奖励。4.8、乙方在日常投标经营工作中,必须按照公司统一规定的经营投标制度参与公开投标项目的经营活动,不允许超标准、超范围使用公司经营资源参与竞标。乙方投资建设的经营资源可自主参与投标经营。使用公司经营资源参与投标的规定如下:(1)、凡公告造价低于1000万元的市政项目、公告造价低于3000万元的房建项目、公告造价低于1000万元的其他投标项目,一律不得占用建造师资源参与投标。(2)、壹级建造师资源仅限用于公告造价大于3000万元以上的市政项目、公告造价大于5000万元以上的房建项目、公告造价大于2000万元以上的其他投标项目。五、承包经营涉及的费用核算条款5.1、设立驻外经营分支机构的所有开办费用(主要包括:市场准入备案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劳动安全保证金、招投标交易席位费、办公场地租赁费、其他办公费等)由乙方承担。其中通过甲方代缴给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的各类保证金(包括履约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由乙方负责退回,甲方给予配合,如无法退回乙方承诺不向甲方主张上述保证金。5.2、甲方派驻经营分支机构的驻地经营人员工资福利等费用由乙方承担;派驻项目施工现场的工程技术人员和财务人员的工资福利等费用由项目实际承包人承担;乙方中标项目中标建造师的证书挂靠费用由项目实际承包人承担;经核定,本协议甲方派驻经营分支机构驻地经营人员费用为元∕每年。该费用与包干管理费一起缴纳给甲方。5.3、乙方日常开展招投标经营工作时,投标项目需要通过甲方代交给招标代理机构的投标保证金统一打到甲方指定的个人账户;乙方中标项目需要通过甲方代交给业主单位的履约保证金也统一打到甲方指定的个人账户;甲方指定的个人账户为:户名:张青玉;帐号:1543619980110156159;开户行:建行杭州江南支行。上述两种保证金由乙方负责退回,甲方在未收到退回的保证金时不承担一切责任,乙方不向甲方提出主张。5.4、驻外分支经营机构承包核算方式:5.5、乙方经营中标工程在结算工程进度款时必须向甲方财务部门提供建安发票、完税证明、75%的材料或机械采购发票、5%的差旅费或招待费发票和18%的项目人员工资表(附:项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乙方如果提供虚假发票或者虚列成本项目,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确实无法或不方便提供成本发票的,可选择按照工程结算总价的2.5%或未提供部分的3.0%由甲方代为提供。中标项目应缴纳的税金由乙方按甲方企业注册地(企业所得税0.66%和印花税)和工程所在地(营业税及附加等)的税收政策缴纳或由甲方代扣代缴。国家税收政策发生调整时,项目缴税同步调整。5.6、乙方经营中标项目,项目实际承包人向业主单位缴纳的现金履约保证金(乙方以甲方名义缴纳给建设主管部门的各类保证金可累计)低于中标价的10%(房建工程按5%计算)时,乙方或项目实际承包人需向甲方交纳中标价3%的工程风险保证金。施工过程中若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工期纠纷、债务纠纷等发生和其它潜在风险,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资料移交齐全后可向甲方申请退还(无息)。5.7、在承包经营竞标活动中,甲方服务乙方投标项目经营活动发生的相关经营费用(主要包括:标书编制费、资格审查资料编制费、公证手续费、经营人员差旅费、建造师开标补贴等)由乙方承担,具体收费标准按照《鲲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经营收费制度》核算,制度没有规定的参照市场价格核算。5.8、承包经营期间,非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提出终止协议的,乙方已预缴的最低管理费或包干管理费不予退还。六、违约责任6.1、乙方出现下列违规经营和生产行为时,必须承担违约责任,除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外,并根据情况承担10—100万的违约金,甲方认为有必要时,可提出立即终止本协议,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1)、乙方未经甲方授权,私自以甲方名义超范围、超权限开展经营活动的;(2)、乙方中标项目施工过程中违规操作导致工程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3)、乙方违规经营导致甲方受到主管部门处罚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的;(4)、乙方私刻甲方公司及项目部印章、私设银行账户、伪造各类证书的;(5)、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被提起诉讼且未能及时解决的;6.2、甲方出现下列情况时,必须承担违约责任,除赔偿乙方直接经济损失外,并在乙方上缴的年度预缴管理费或包干管理费总额范围内承担违约金。(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挪用、侵占乙方往来资金的;(2)、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开展正常经营活动累计超过三个月的;七、其他条款7.1、本协议在必要时可增设第三方为担保方(简称:丙方),丙方作为乙方的保证人,为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之全部义务和责任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丙方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为独立性担保,主合同因任何原因发生无效、可撤销均不影响本保证条款的效力,本保证条款仍然有效,丙方仍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7.2、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本合同各方约定,经甲乙双方签章并收到乙方缴纳的首年度承包费用后合同生效,丙方签章后担保条款也生效。7.3、本合同各方约定,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依法向甲方注册地提起诉讼。7.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如果有丙方,丙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本协议的所有附件是协议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公司主要经营生产管理制度:《鲲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经营收费制度》、《项目内部承包施工协议》、《项目施工管理办法》、《项目部印章管理办法》、《鼓励项目创优评杯的奖励政策》。(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手印):担保方(丙方盖章):授权代表人(签名):(签名):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乙方身份证扫描件(加盖手印)、丙方公司营业执照(加盖公章)。与本协议同步签订一份乙方的劳动聘用合同公司存档,合同期限同本协议承包期限。公开招投标单项工程管理费核算表市政工程工程造价(中标价)工程管理费备注300万元以下不低于5.0%300万元(含300万元)至650万元不低于3.0%650万元(含650万元)至3000万元不低于2.0%3000万元(含3000万元)至8000万元不低于1.8%8000万元(含8000万元)以上不低于1.5%管理费40万元包4000万元的产值超过部分按1.2%管理费50万元包6000万元的产值超过部分按1.2%管理费60万元包8000万元的产值超过部分按1%管理费80万元包12000万元的产值超过部分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