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签约地址:()药店经营管理合作合同甲方:乙方:日期:1药店经营管理合作合同甲方:乙方:目前中国医药零售市场在政策因素、法规因素、环境因素及内在因素的影响下,药店的经营已出现竞争激烈白热化的场面。为了能够在竞争如此激烈药品零售市场具有一定的竞争能力,达到双方共赢的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乙方决定将旗下药店(明细详见附表)交给甲方进行托管经营管理。为了使药店的经营管理的托管工作健康、有效、有序地开展,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药店经营管理合作原则1、经营权托管利润不保底原则:指在经营期间,药店所进行的全面改造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只负责管理技术的输入,并有全部经营的决定权。2、利润分配原则:在超出原有利润的基础上,甲方占超出部份利润的%,乙方占%。(每月20号分配上月利润)3、资产归属原则:全部资产归乙方所有。第二条药房移交1、乙方药房的全部财产移交给甲方经营管理。移交前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处理。乙方应积极收回债权并偿还债务,对确属无法收回的债权,乙方同意核减移交的资产。2、在移交时,乙方的各种经营需要的证件及相关技术人员的各种资质证明等也相应移交给甲方。23、经营管理合作药店移交明细表:项目合作药店明细合作药店明细合作药店明细合作药店名称药店经营地址药品许可证号工商执照证号企业法人代表企业质量负责人药店经营面积经营场地租期经营场地租金上月销售金额(万)每月盈亏情况(万)药品库存金额(万)第三条经营管理合作内容就目前医药零售企业来说,要具有一争的竞争能力、赢利能力,同时在品牌影响力上形成一定的规模。不仅需要外在标志形象的统3一,内在管理思想、经营理念也要统一,这样形成的品牌形象就相当坚实,不易被摧毁。在内外统一的情况下,无论与竞争对手争夺顾客,还是积极扩张,都有高效的驱动力和执行力,直击目标。双方为了使经营做到四个统一管理,乙方须全面配合甲方全面的工作。1、企业识别系统及商标统一企业识别系统作为企业的外在形象,是企业给消费者的第一印象,包括企业的招牌、标志、商标、标准色、装潢、外观、卖场布局、商品陈列、包装材料、员工服装、识别卡等。其作用在于不仅有利于识别,更重要在于消费者有认同,对药店产生深刻的印象。企业识别系统与商标的统一,是企业经营内容的统一,是经营管理合作中四个层次中最基础的一项。2、商品和服务统一药店店内的商品陈列、标价、促销等,所提供的服务皆一致化;各门店的商品按照统一的规划摆放、组合、操作规范一致化。不管哪一家门店,只有大小的不同,要使消费者对药店稳定的预测,使消费者到任何一家门店都享受到同样的服务、同样的商品、产生同样的感受,其主要表现在,药店经营的商品都是通过总部精心策划的,是按照消费者需求做出的最佳商品组合,并且不断更新换代所提供的服务也是统一规划的。3、经营管理统一经营管理统一是企业内部管理模式的统一,是制度层面的统一。其主要表现在经营战略、经营策略上实行了集中管理,由总部统一规4划、制定规范化的经营管理标准。传达到各门店认真执行,各门店必须遵从总部所制定的营运管理手册等各项规章制度,一切均要标准化、简单化、系统化。4、经营理念统一经营理念统一是员工的观念与行为的统一,是文化层面的统一。企业的经营理念是该企业的经营宗旨,经营哲学、价值观念、企业定位和中长期战略的综合,是经营管理活动的依据。任何一个成功的企业,一定是一个独特的文化团体。经营理念是企业的灵魂,是企业经营方式,经营构想等经营活动的根本出发点。各药店作为一个系统的组成部分,无论门店规模大小,地区差异如何,都必须持有一个共同的经营理念。药店在总部的领导下,采用规范化经营药品和服务,实行共同的经营方针和一致的营销活动,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销售的有机结合。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权利(1)按经营发展需要有权对经营管理合作的药店进行包括门店重新装修、购置新的经营设备、扩大经营规模等所有权。(2)有权根据经营管理发展需要,为统一形象有权在对经营管理合作的药店名称前加挂前置名称或征得乙方同意后变更名称。(3)有权对药房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内部运行机制等进行利于药店经营发展的改革。并有权依照有关制度规定奖惩、聘任及辞退违纪员工。5(4)按发展需要有权引进技术、人才,并有权确定引进人才或调入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5)按市场商圈情况,对现商品结构进行优化及商品的采购工作统一管理所有权。(6)根据商品移交情况,有权不接收有效期少于六个月的商品。(7)交接后的营业额由甲方安排调配,特殊原因需要乙方配合的签名、资料等,乙方不得推辞。2、甲方义务(1)及时接受乙方合作经营管理药店的各项财产,并登记备案。在托管期间,应保证店办公设备的完好,并按公司规定,分类按比例留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专款专用。接受乙方监督,确保乙方资产不损失。(2)接受相关部门检查监督,及时为乙方各种证件办理年检、换证手续。若合同期满时,乙方需要更变回证件时,甲方应全力配合。(3)为了使药店健康、有序、有效的发展,甲方有义务积极的对药房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内部运行机制等进行利于药店经营发展的改革。(4)在有得于药店经营管理发展需要时应当引进技术、人才。(5)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各项药品采购供应。把药品质量放在首位,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杜绝质量事故发生。(6)对于乙方原效期小于六个月的商品,甲方有义务帮助销售。6(7)对日常资金使用情况,有义务保证乙方不受损失,每月并接受乙方的财务审核。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权利(1)有权对移交给甲方的资产进行监督,并于每月份20号听取甲方经营情况和财务所表,每年一次听取甲方对清产核资的报告,确保资产不受损失。(2)甲方如经营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给乙方造成重大损失或连续六月度未改善经营状况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3)按双方经营合作原则规定对药店资产享有所有权。(4)有权维护在编职工的利益,督促甲方按照法律政策落实各项待遇,搞好安定团结。(5)有权对甲方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维护药店利益不受损害。(6)有权督促甲方引进技术、人才、项目,药店经营的快速发展。(7)本合同期满三十日前,乙方有权派出审计人员对其合作经营管理药店的经营情况进行审核。2、乙方义务(1)及时与甲方办理资产、证件、文件、印章等移交手续。(2)在甲方没有违反合作经营管理协议的前提下,不得干涉甲方的经营管理。(3)应积极配合甲方对经营管理合作的药店进行有利于经营发展7的工作(包括门店重新装修、购置新的经营设备、扩大经营规模等)。(4)应积极配合、支持甲方开展商品结构的优化及统一采购工作。(5)积极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协助甲方办理各种手续。(6)甲方需要引进人才时,乙方应积极协助办理各种手续。(7)不干涉甲方开展符合本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工作。第六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无条件违约,按合作经营管理模式的性质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因违约造成损失,违约金不能弥补损失时,违约方应对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构成重大违约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第七条不可抗力因发生了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提供由书面出具的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需要延期履行情况,按照不可抗力对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处理。第八条合同解除1、本合同履行期间因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改变或国家建设影响本合同或令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时,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2、按合作经营管理模式性质,因甲方经营不善,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以及处理交接事宜。第九条合同期满8本合同期满后,按合作经营管理模式性质,应移交财产、证件时,按本合同附件——双方签署的移交表由甲方移交给乙方。财产价值减少的,由甲方补足达到保值。财产增值的,按合作经营管理模式利润分配原则分配。第十条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时,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由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一条未尽事宜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第十三条经营管理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附则:本合同期满后,如甲乙双方仍实行经营管理合作时,且甲方履行本合同的情况良好,甲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托管的权利。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