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概述-----风险与保险课程介绍课程名称:汽车保险与理赔面向专业:汽车定损与评估开课学期:第三学期课程性质:职业核心课程课程学时:60学时教材:高职高专系列教材课程定位前导课程保险原理与实务汽车保险法律法规汽车基础课程同步课程汽车配件管理汽车保险与理赔财产保险后续课程保险公估实务机动车查勘与定损实务事故车修理与评估1、掌握风险的含义2、掌握风险管理的过程和方法3、掌握汽车保险的含义、职能、作用、特征、要素、原则4、掌握汽车保险合同的相关知识知识目标1、能够建立风险意识并利用风险观念为汽车保险展业提供理论服务2、能够正确处理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变更、与终止等问题能力目标汽车保险,简称车险,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汽车保险是财产保险中的主要险种。案例导入国内车险市场现状人均GDP1000美元,轿车进入家庭的起跑线,达到3000美元时,轿车将大规模进入家庭。中国2014年达6629美元。中国2009年超越美国成为全球第一大汽车市场,2009年开始,中国汽车销量迈过千万辆大关,并连续多年整车销量全球第一。中国汽车销量57070088093013001806184019002198050010001500200025002005200620072008200920102011201220132005-2013年中国汽车产销量(单位万辆)汽车产销量汽车保有量汽车保有量是指一个地区拥有车辆的数量,一般是指在当地登记的车辆。2013年底,我国汽车保有量达到1.37亿辆,千人保有量93辆。近十年汽车年均增加1100多万辆,是2003年汽车数量的5.7倍,占全部机动车比率达到54.9%,比十年前提高了29.9%全国有31个城市汽车数量超过100万辆汽车后市场七大行业:汽保行业、汽车金融、汽车工厂、汽车养护、汽车维修及配件、汽车文化及运动、二手车及汽车租赁。汽车保费收入20062007200820092010201120122013保费收入11071484170321563004350540055577增长率0.00%34.06%14.76%26.60%39.33%16.68%14.27%39.25%1107148417032156300435054005557701000200030004000500060000.00%10.00%20.00%30.00%40.00%50.00%2006-2013年汽车保费收入(单位亿元)保费收入增长率汽车保险公司2013年汽车保险公司排名1、平安车辆保险2、中国人保车辆保险3、太平洋车辆保险4、中华联合车辆保险5、大地车辆保险6、天安车辆保险7、永安车辆保险8、阳光车辆保险9、安邦车辆保险10、太平车辆保险汽车市场份额37.36%17.09%13.61%31.94%中国人保中国平安中国太保其他1.1.1风险和保险风险的概念风险是指人们因对未来行为的决策及客观条件的不确定性而可能引起的后果与预定目标发生的偏离。负偏离是指出现的损失,正偏离是指带来的收益。为全面理解上述定义,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风险是与人们的行为联系的;第二,客观条件的变化是风险的重要成因;第三,风险的不确定性;第四,保险承保的风险是指只有损失可能而无获利可能的风险。(保险代理人2013)在保险理论和实务中,所讲的风险通常是指()A既可能产生损失,又可能产生收益的风险B只可能产生损失的风险C只可能产生收益的风险D已经产生损失的风险风险的特征客观性。不能彻底消除,如误差普遍性。偶然性。可测性。统计资料可变性。ESP、ABS风险的要素风险因素。实质风险因素。有形的,刹车、机械构造、人体免疫力道德风险因素。无形的,修养、品行、欺诈心理风险因素。无形的,疏忽、过失风险事故。风险事故是造成损失的直接的或外在的原因。风险损失。1.1.2风险管理风险管理的概念风险管理是指经济单位透过对风险的认识、衡量和分析,选择最有效的方式,主动地、有目的、有计划的处理风险,以最小的成本,争取获得最大安全保障的方法。风险管理的目标风险管理的目标是以最小的成本争取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1)现实性。2)明确性。3)层次化。4)定量化。风险管理的程序风险的识别风险分析问询法、财务报表分析法、流程图分析法、外部环境分析法风险的衡量风险损失的相对性、综合性、时间性风险的评价风险对策的选择基本的风险管理对策包括风险控制对策和风险财务对策。风险管理的实施(1)风险控制对策中的手段损失回避损失控制风险隔离风险结合风险转移等方法(2)风险财务对策中的手段财务型非保险转移财务型保险转移自我承担等方法风险管理的手段1、保险的概念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2、四种保险活动直接人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投保人。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被保险人。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受益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1.1.3保险3、三种保险活动辅助人:代理人。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并依法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的单位或者个人。经纪人。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公估人。办理保险标的勘查、定损、估损、赔款理算,并予以证明的受委托人。4、保险标的5、保险费:转嫁风险的费用。6、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7、保险合同8、保险要素:保险要素是指进行保险活动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般来讲,现代商业保险活动包括五大要素:必须是可保风险。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保险费率的厘定。保险基金的建立。保险合同的订立。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风险管理与保险研究的对象一致→风险风险是风险管理与保险产生和存在的前提保险是一种传统和有效的风险管理方法保险经营效益受风险管理技术影响1.2.1汽车保险汽车保险的概念汽车保险是以各种机动车或其发生交通事故所负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对象是汽车及其责任。它既是财产险,也是责任险。包括:强制保险、自愿保险汽车保险的要素风险的存在→车祸汽车保险是相同性质、类型风险的集合与分散汽车保险必须要进行保险费用的厘定汽车保险基金的建立汽车保险合同的订立汽车保险的职能汽车保险的职能是指汽车保险的一种功能。它是由汽车保险的本质和内容决定的,是汽车保险本质的体现。基本职能:补偿损失派生职能:财政分配的职能、金融性融资的职能、风险管理型防灾防损职能1.2.2汽车保险的特征保险标的出险率较高(车辆多、过失)业务量大,投保率高→交强险扩大保险利益被保险人自负责任与无赔款优待惩: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奖:保险车辆在保险期间内无赔款,续保时可以优惠1.2.3汽车保险的作用促进汽车工业的发展,扩大了对汽车的需求稳定了社会公共秩序促进了汽车安全性能的提高汽车保险业务在财产保险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思考题简述风险的含义及其构成要素简述风险管理的程序按不同分类标准,保险的种类有哪些简述汽车保险的含义及特征汽车保险的作用有哪些汽车保险合同……汽车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与争议处理1、理解汽车保险合同的概念及法律特征2、掌握汽车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3、熟练掌握汽车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及填写方法4、掌握汽车保险合同的签订程序5、了解汽车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方式知识目标1、能够全面理解汽车保险合同的内容,并对其作出正确解释2、能够指导投保人正确填写投保单3、能够恰当处理保险合同争议,并对客户作出合理的解释能力目标2.1.1汽车保险合同汽车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汽车保险合同的特征(1)汽车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较大(2)汽车保险合同是包含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的综合保险合同(3)汽车保险合同属于不定值保险合同,其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不同(4)汽车保险合同确保保险人具有对第三者责任的追偿权2.1.2汽车保险合同的内容1.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2.保险标的3.保险责任4.责任免除5.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的时间6.保险金额7.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8.保险金赔偿或给付办法9.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10.订立合同的年、月、日2.1.3汽车保险合同的形式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暂保单批单投保单投保人厂牌型号号牌号码发动机号码及车架号使用性质吨位或座位行驶证初次登记年月保险价值(新车购置价)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限额附加险的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车辆总数保险期限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特别约定投保人签章保险单保险项目保险责任责任免除附注条件保险凭证(保险卡)保险凭证也称保险卡,是保险人发给投保人以证明保险合同已经订立或保险单已经签发的一种凭证。批单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可能发生需要修改或变更部分内容的情况,这时要求对保险单进行批改。2.2.1汽车保险合同的订立与生效(一)投保人填写投保单承保指保险人在投保人提出要保请求后,经审核认为符合承保条件并同意接受投保人申请,承担保单合同规定的保险责任的行为。(二)保险人核保核保是指保险人对于投保人的投保申请进行审核,决定是否接受承保这一风险,并在接受承保风险的情况下,确定承保费率和条件的过程。(三)双方达成协议,保险人缮制签发保险单证、开具保险费收据(四)保险人出具保险单以及其他凭证汽车保险合同的订立与生效汽车保险合同的订立要约与承诺要约的要件:要约是由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汽车保险合同的生效签章汽车保险合同生效的时间“零时起保制”2.2.2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汽车保险合同的主体当事人:保险人、投保人关系人:简介被保险人中介人:代理人、经纪人、公估人汽车保险合同的客体不是保险标的,而是保险利益汽车保险合同的内容基本条款和附加条款2.2.3保险合同主体的权利与义务保险人的权利要求投保人如实告知的权利收取保费的权利代位追偿权保险人的义务说明义务及时签单义务赔偿义务投保人的权利知情权退保权获得赔偿的权利投保人的义务告知义务缴纳保费的义务申请批改的义务出险的施救与通知义务保险汽车的受损修复与检验义务安全防损义务其他义务2.3.1汽车保险合同的变更汽车保险合同的变更保险的变更是指在保险合同期满之前,合同当事人根据主客观情况的变化,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保险合同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主体内容的变更保险标的内容的变更保险责任条款内容的变更变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经过双方协商一致,才发生变更效力。保险合同的转让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把它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第三人的行为,称为保险合同的转让。保险合同转让的主要形式是保险单的转让,以保险单的转让表明原当事人在保险单中载明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保险车辆已经交付,过户手续已经完成,但未向保险人提出保险单变更申请的,新、旧车主都不是被保险人。2.3.2汽车保险合同的终止汽车保险合同的终止保险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绝对消灭。终止的原因:自然终止、因解除而终止、因义务已履行而终止、协议终止。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一般是一年期的合同,当合同有效期届满时投保人提出“续保”,这并不是原合同的继续,当保险人对风险状况进行审查后确认承保时,标志着一个新合同的成立。2.4汽车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和解、调解、仲裁、诉讼(一)和解和解是无第三人参加的情况下,由合同当事人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就争议内容进一步协商,寻求一致意见达成协议的方法。(二)调解调解是在第三人主持下,合同当事人双方依据自愿合法的原则,在明辨是非、分清